中國的青銅時代自公元前21世紀開始至公元前5世紀,即歷史研究領域內的夏、商、西周、春秋時期。青銅器在這一歷史階段內經歷了起源、發展、鼎盛的發展歷程。進入戰國時期后,青銅器并沒有完全消亡,部分器類(包括青銅鬲)還有延續和存在。
從目前的統計情況看,青銅鬲的發現和使用具有沿用時間長、分布范圍廣的特點。截至2021年底,收集公開發表的考古材料和傳世材料,共計銅鬲一千余件,其中出土銅鬲775件,傳世銅鬲310件。商代有銘銅鬲數量僅有33件,西周有銘銅鬲336件,春秋有銘銅鬲121件,戰國有銘銅鬲22件,共計506件,占銅鬲總量的47.2%。西周時期有銘銅鬲比例最高,占本階段銅鬲總數的77.1%。字數最少1字,最多64字(尹姞鬲,高34厘米),內容從最初的族徽、日名,發展至記載作器者、受器者的信息,僅有尹姞鬲、公姞鬲、仲枏父鬲等少量器物記事。
銅鬲銘文內容中,有相當一部分是記錄作器者與受器者信息的,可以分為自作器和為他人作器兩種情況。從性別角度,按照鬲的作器者與受器者關系,全部有銘銅鬲可以分為女性自作鬲、男性自作鬲、男性為女性作鬲、男性為其他男性作鬲、女性為男性作鬲、女性為其他女性作鬲六種情況(表一)。其中女性為男性、女性為其他女性作器數量最少。作器者與受器者的關系有祖孫、父子、夫妻、父女、母女幾種關系。從作器者與受器者的關系角度入手,我們能窺視商周時期家族、婚姻形態。
表一 銅鬲銘文中的作器者與受器者
女性自作鬲從商代晚期開始就有,從商到春秋時期,女性自作鬲共有60件。其中以西周中期最多(25件)。
女性為其他女性作鬲共有6件。祝姬鬲1件,銘文標明祝姬為孟妊姑作器;古代女性稱婆婆為姑,此件器物是祝姬為其婆婆孟妊作器。庚姬鬲4件,銘文顯示庚姬為叔媿作器;許姬鬲,銘文顯示許姬為姜虎作器。
女性為男性作器僅有2件應姚鬲,出土于河南平頂山應國墓地,銘文顯示應姚為叔誥父所作。同時這批器物還有至少3件簋、1件盤,均為應姚為叔誥父作器,應姚與叔誥父可能是夫妻關系。
男性為女性作鬲計有82件,又可細分成以下幾種情況:一是父親為女兒作鬲;二是丈夫為妻子作鬲;三是兒子為母親(父母雙親)作鬲(師趛鬲);四是男性為其他女性親屬(如祖母)作鬲。父親為女兒作器與丈夫為妻子作鬲的比例較高,其他類型男性為女性作鬲數量不多。
以上女性自作鬲、女性為男性作鬲,女性為其他女性作鬲、男性為女性作鬲共有147件,占有銘銅鬲的24%,也就是說有銘銅鬲中有五分之一多是與女性有關的。可見在先秦時期女性地位并不低下,擁有制作禮器的財力和權力,尤其是公姞鬲和尹姞鬲的銘文說明,女性也是可以參與到王室事務中的,也是可以建屬于自己的宗廟的。我們具體來看一下:
公姞鬲(銘圖03035)銘文:“唯十又二月既生霸,子仲漁池。天君篾公姞歷,使賜公姞魚三百,拜稽首,對揚天君休,用作齍鼎。”
尹姞鬲(銘圖03039)銘文:“穆公作尹姞宗室于繇林,唯六月既生霸乙卯,休天君弗忘穆公圣粦明弼事先王,格于尹姞宗室繇林,君篾尹姞歷,賜玉五品,馬四匹,拜稽首,對揚天君休,用作寶齍。”
公姞鬲和尹姞鬲形制、紋飾、大小都接近(圖一),尤其是通高都在30厘米以上,在西周中晚期的銅鬲中屬于形體較大的,并不多見。陳夢家也言公姞與尹姞為同一人,銘文內容也顯示尹姞(公姞)與周王室關系密切,作為女性參與到宗族事務中:陪子仲漁獵;穆公為其作宗室,天君(王后)還親自到尹姞的宗室頒發賞賜,這樣的殊榮證明尹姞身份地位很高,有能力鑄造這么大、這么精美的器物,這是對先秦女性地位的極大肯定。
圖一 公姞鬲和尹姞鬲
雖然從種種跡象能看出銅鬲與女性的關系比較密切,但我們仍然不能將銅鬲和女性劃等號,并嘗試從考古學材料中追尋蛛絲馬跡。
(1)1997年鄭州商城發掘了一座墓葬T166M6(圖二),據發掘簡報,此墓葬疊壓在二里崗下層時期(約商代早期)的一條灰下,長方形土坑豎穴墓,面積2.64平方米,墓內埋葬三人,俯身葬,分別是一女一男一少年,并分別編號1、2、3號,隨葬器物142件組,其中有銅鬲、銅盉、銅戈各1件,其余是玉石裝飾品和骨鏃。
圖二 鄭州商城T166M6平面圖和出土銅鬲、銅盉
銅鬲放置在1號女性骨架的頭頂,銅盉放置在3號少年的左側,銅戈緊挨銅盉。銅鬲斜折沿,尖圓唇,半圓形立耳,深腹直壁,分襠袋足,足尖呈圓錐狀。裝飾弦紋和單線人字紋。從銅鬲的形制看,報告言更接近北方夏家店文化的陶質筒腹鬲,朱鳳瀚先生認為更接近高臺山文化一二期的陶鬲。
出土銅盉呈圓頂,方圓口,直管流,凸肩,束腰,高分襠,長袋足,寬扁鋬,腹部裝飾弦紋三周,與1971年鄭州東里路出土的弦紋盉形制、紋飾十分接近。彭裕商、韓文博、田國勵在《商周青銅盉研究》一文中將此件銅盉列為Aa型Ⅰ式,年代判斷在商代早期。據墓葬平面圖顯示,1號女性骨架雙手向上,3號少年骨架雙手向上交叉,為捆綁狀。二者均為中間2號男性骨架的陪葬者。發掘者判斷此墓葬是鄭州商城內年代最早的墓葬,但并沒有對墓葬性質做出結論,認為其與鄭州商城的關系有待進一步研究。男性墓主人是商人,還是生活在鄭州商城的北方人?隨葬的銅鬲為何要放在女性死者的頭部?銅盉和銅戈、骨鏃又為何放在少年死者的身側?是墓主人期望在死后還要受到女侍和隨從的服務嗎?我們是不是可以推測銅鬲是女性死者的使用物,銅盉和銅戈、骨鏃是隨從的使用物。如果是這樣的話,這位女侍為何使用具有北方文化特征的器物?她是從北方某個部族而來嗎?銅鬲也是她帶來的嗎?還是墓主人在鄭州商城附近為其鑄造的?這些問題的回答,需要做人骨鑒定和金屬金相分析才有可能得到一二回答。但是從目前的發掘情況看,這是考古學材料中最早的銅鬲和女性關系較為密切的案例。
(2)1983年河南光山寶相寺發掘的黃君孟夫婦墓,墓底并列兩槨,G1是黃君孟槨室,隨葬青銅器中沒有銅鬲,G2是其夫人槨室,隨葬青銅器有2件銅鬲,銘文也表明是黃子夫人孟姬作器。G1隨葬青銅器有鼎2、豆2、壺2、霝2、盤1、匜1,每件器物之上都有銘文,表明為墓主人黃孟君自作器。G2隨葬鼎2、豆2、壺2、霝2、盉2、鬲2、盤1、匜1、小罐1,兩個槨室隨葬器物組合略有不同,銅鬲也只在女性槨室中出現,且是男性為其所作。
(3)1980年河南信陽平橋發掘的春秋中期樊君夫婦墓。M1夫人墓出土鼎1、鬲2、壺1、盆1、盤1、匜1,鬲、壺、盤、匜上的銘文均表明是樊夫人龍贏自作器;M2樊君墓出土鼎2、壺2、盤1、匜1、簠4,沒有銅鬲隨葬,且還有銅刻刀和銅削等工具隨葬,簡報作者推測是墓主人樊君。
(4)2005年陜西韓城梁帶村發現兩周時期的芮國墓地,其中南區的M19、M26、M27和M28,是梁帶村墓葬區內規格等級最高的墓葬,據發掘報告稱均為春秋早期的墓葬,M19和M26的墓主人為女性,出土青銅鬲,M27、M28墓主人是男性,沒有銅鬲出土,是我們觀察高等級貴族墓葬用鬲制度的最佳視角。M19出土鼎4、簋4、鬲4、甗1、方壺2、盉1、盤1、蓋盆1,其中4件銅鬲中有芮太子鬲3件、芮公鬲1件。M26出土鼎5、簋4、鬲5、甗1、簠2、方壺2、盉1、蓋盆2,其中5件銅鬲中有4件芮太子白鬲、1件芮太子鬲。M27出土鼎7、簋7、甗1、盉1、方壺2、盤1、蓋盆1、提梁卣1、觚1、角1、蓋尊1,其中7件簋中,有6件形制花紋相同,是列簋,與7件鼎構成“七鼎六簋”組合,其夫人墓M26則是“五鼎四簋”組合。關于這四座墓葬的性質及關系學界多有討論,傾向性較大的結論是M27是第一代芮公,M19和M26是其兩位夫人,M28是其兒子第二代芮伯之墓。
兩周之際,諸侯國君夫人在墓葬禮制中要低其丈夫一個級別,晉侯墓地和虢國墓地已證,是西周禮制下的諸侯級別的禮制規范。四座墓中男性墓葬不出銅鬲,女性墓葬出土銅鬲卻鑄銘是“芮太子白”或“芮公自作鬲”,從銅器風格看,應為同時代之物,即身為第二代國君的芮伯,將自己的鑄鬲隨葬在母親的墓葬中,而自己墓中并沒有隨葬銅鬲。
綜上,在商周禮制范圍內,墓主人等級不足時,銅鬲作為銅鼎的補充和陪襯,撐起禮制的威儀。猶如在男性社會中,女性的身份和地位從屬于男性。
本文由 郝莎莎 王蕾 摘編自 張懋镕 主編 喬美美 著 《 中國古代青銅器整理與研究·青銅鬲卷 》 之 “有關女性的銅鬲”一節 。內容有刪節、調整。
(審核:孫莉)
978-7-03-078782-8
定價:268.00元
本書收集、整理了傳世和出土的先秦青銅鬲共計一千余件,通過對銅鬲的定名、功能、類型學、墓葬組合關系、區域分布特點以及銘文內容反映的時代背景等方面的梳理和研究,力求總結青銅鬲的發展脈絡,探明青銅鬲在整個青銅禮制范圍內的地位和價值,進一步深化對中國青銅時代特征的總體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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