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兩男子到KTV喝酒時,選中幾名陪酒女,凌晨3時許,兩人將一名陪酒女約出,并先后與女子發生關系,事后女子稱要報警強奸,兩人只好答應賠償她1萬元私了,不料女子又要打回男子一巴掌,雙方未達成一致,女子報警后兩男均被捕,法院會如何判決?
(案例來源: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法院)
11月2日22時許,何科、吳林跟朋友一起,到一家KTV喝酒,期間點選幾個行政陪酒,每人600元,陪酒女黃鳳陪何科喝酒。
11月3日凌晨3時許,何科因想與黃鳳發生關系,便邀約黃鳳一起出去吃燒烤,黃鳳在詢問參加人員后,便同意與何科等人一起去吃燒烤。
幾人從KTV出來,何科駕車與吳林一起,把黃鳳直接帶到酒店,在黃鳳不情愿的情況下,何科把黃鳳拉進酒店,并將她帶至九樓,推拉至903房間。
后何科給吳林開門,吳林隨后進到房間躲進廁所,何科與黃鳳發生關系后進入廁所洗澡,吳林從廁所出來進入房間后,也欲與黃鳳發生關系。
因遭到黃鳳激烈反抗,被黃鳳咬傷手臂,吳林未能得逞,事后,黃鳳說要報警,要求何科、吳林解決這件事,吳林喊來趙某調停和解。
最終談成吳林、何科賠償黃鳳人民幣1萬元,吳林通過微信轉賬給黃鳳5000元,但由于錢不夠,何科、吳林并寫下5000元欠條。
黃鳳拿到欠條后,稱吳林在強奸她時,被吳林扇了一耳光,要打回來,吳林同意后被黃鳳扇了一耳光,吳林隨即說黃鳳收了錢就是賣淫嫖娼,并離開現場,黃鳳男友得知后報警。
公訴機關認為,何科、吳林違背婦女意愿,強行與被害人發生關系,其行為觸犯刑法第236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奸罪追究何科、吳林刑事責任。
且何科、吳林違背婦女意愿,先后強行與被害人發生關系,具有輪奸的法定加重情節,但兩人積極賠償被害人并取得諒解,何科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吳林在供述中承認去酒店前就想與黃鳳發生關系,庭審中辯解是看到黃鳳赤身裸體后才想與其發生關系,認罪態度不好,不能認定為自首。
吳林在著手實施犯罪過程中,遭到黃鳳激烈反抗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建議判處何科有期徒刑3年至3年6個月。
何科辯稱:
1.當晚他將黃鳳約出來,但未想過吳林和黃鳳發生關系,他開雙人間是讓吳林和他一起休息,因他想和黃鳳發生關系,所以吳林去廁所。
2.黃鳳是KTV行政,他在KTV點黃鳳陪他,付費是600元,黃鳳的服務項目包括脫上衣陪耍,他倆當時又親又摸,耍得很好,黃鳳還開玩笑地咬他一口。
3.他和黃鳳發生關系時,黃鳳不是醉酒狀態,很配合,他倆還變換姿勢;他洗澡出來看到吳林和黃鳳在爭論,黃鳳還喊他走,說這事和他沒有關系。
4.何科和吳林雖然各自有與黃鳳發生關系的想法,但何科并未將自己的想法告訴吳林,更未邀約吳林一起加入,二人無共同意思聯絡,也不是在酒店臨時達成強奸的共同故意。
5.何科與黃鳳發生關系到結束,何科都沒意識到黃鳳是不情愿的,都認為黃鳳是自愿的,更未認識到自己是強奸行為,黃鳳是否同意與吳林發生關系與何科無關。
吳林是后來通過自己的行為,才認識到黃鳳不愿意與自己發生關系,也可能不愿意和何科發生關系,但此時何科與黃鳳發生關系已結束,不能以后來吳林的認識狀態改變,反推最開始何科和吳林就具有共同對黃鳳實施強奸行為的故意。
6.將黃鳳帶往酒店房間的過程中,何科和吳林并未一起對黃鳳實施暴力、脅迫行為,二人分批乘坐電梯,何科在房間內并無強迫黃鳳與吳林發生關系的協作行為。
7.黃鳳本身是會所行政人員,主要工作內容是向客人提供陪酒服務,何科提出帶黃鳳出去,黃鳳沒有拒絕,黃鳳出會所一直都是清醒狀態。
從會所到酒店房間的途中,何科、吳林沒有限制黃鳳的人身自由,手機也在黃鳳身上,若黃鳳不想去酒店,可以隨時離開,但黃鳳沒有離開。
在與何科發生關系過程中,黃鳳沒有任何反抗行為,發生關系結束后,黃鳳第一反應不是報警,而是以強奸為由索要補償。
本案案發是因為雙方達成支付1萬元的協議后,何科、吳林身上只有5000元,剩余5000元打借條,雙方發生爭執后,黃鳳看私了無望,拿不到錢才選擇報警。
綜上,何科雖構成強奸罪,但不應認定為輪奸,結合何科主觀惡性較小、且具有自首、自愿認罪認罰、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并取得諒解等情節,建議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法院會如何判決?
法院審理后認為,結合全案證據來看,只能證明何科、吳林各自有與黃鳳發生關系的想法,但沒有證據證明兩人有對黃鳳實施奸淫的共同意思聯絡。
吳林并不知道何科是強行與黃鳳發生關系,何科也沒有唆使吳林繼續強奸黃鳳,吳林是在找黃鳳發生關系時,遭到黃鳳激烈反抗,才知道黃鳳拒絕發生關系。
何科、吳林沒有對黃鳳輪流實施強奸的共同意思聯絡,相互之間也未為對方提供任何幫助,何科、吳林是各自對黃鳳實施強奸,但不構成輪奸。
綜上,何科、吳林犯強奸罪,判處何科有期徒刑2年、吳林有期徒刑1年2個月。對此,你怎么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