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委書記毛奇被網上實名舉報涉嫌性侵女下屬事件引發全網關注。
這起還在向前發展的丑聞深刻的揭示出現實官場的一些潛規則。
比如縣委書記在當地是土皇帝,想抓誰就抓誰;年輕貌美的女性在官場中,要晉升職務,可能會陪權勢人物睡覺,付出肉體的代價。
42歲的萬年縣委書記毛奇被舉報事件最新進展是昨晚他被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但在這份宣布毛奇被調查的公告中,有一句很關鍵的話,“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有明確規定,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
毛奇現在被認定“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他的事就存在只會受到黨紀處分的可能,不會被刑事處罰。而且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分。
多位網友對毛奇被迅速認定為“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有質疑。
毛奇涉嫌性侵女下屬事件在網絡發酵后,沒有幾千萬人知道,也有幾百萬人知道毛奇犯事了。
大家通過網絡知道他犯下的事,而且還有錄音為證,難道這樣也算“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
毛奇被女下屬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李佩霞的父親退休教師李長柳實名舉報性侵事件,筆者有幾點個人看法:
1、舉報人李長柳出于自我保護的考慮,不敢在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舉報,也不敢在江西其他市縣舉報,而是要去到外省舉報。
媒體報道稱“李長柳透露,出于自我保護的考慮”。
一個基層鄉黨委書記的父親,一個曾經的人民教師,要去外省才敢舉報的自保行為,說明他對當地官場官官相護的擔憂達到了什么樣的程度。
2、被舉報性侵事件的受害者上坊鄉原黨委書記李佩霞,媒體報道稱,2024年5月23日,李佩霞與縣委書記毛奇發生爭執并聲稱要去省紀委省監委舉報毛奇,3天后李佩霞自己卻被萬年縣紀委縣監委帶走并留置至今。
毛奇作為縣委書記,可以通過被萬年縣紀委縣監委隨意留置調查一個深稱要舉報的他的女性鄉黨委書記?
縣委書記有這樣大的權力?縣紀委縣監委可以淪為毛奇的打手?當地就沒有人可以阻止毛奇濫用職權的行為?這樣的權力制度設計有不有修改的必要?
而且留置調查李佩霞的公告中,同樣還有一句稱李佩霞,“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
這是不是毛奇在利用權力處置李佩霞時留了后手。如果李佩霞不采取魚死網破,最后對她的處理也會從輕。
“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是不是已經成了權謀斗爭的工具?
3、從公開信息看,在毛奇被舉報事件中,貌美的李佩霞有通過毛奇獲取職務晉升的可能,而這也在作為縣委書記毛奇的職權范圍內。
毛奇事件最終是否會被認定有“權色交易”的成分在里面,還有待進一步的調查結果。
但從此事件目前可以看出,女性公務員在職務晉升中,特別是貌美的女性公務員,面臨權勢人物性侵的風險很高。
淫棍縣委書記毛奇就是很好的案例。(文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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