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陶舜財經
近日湖北十堰有網民發布視頻稱:十堰萬達廣場一女子的孩子在商場走失,該女子為引起重視,持滅火器砸金店柜臺。商場方面表示:孩子已經找到,警察在處理這個事情。
視頻顯示,一女子手持滅火器向金店玻璃柜臺砸了幾下,玻璃被砸碎。一名金店銷售人員欲制止未果,只好躲在柜臺的另一側。
針對女子砸金店的行為,轄區警方工作人員回應稱,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會依法處置。
逛商場本來是快樂的事情,沒想到孩子一激動跑丟了,或者,自己一時沉迷于逛街,疏忽了孩子,讓孩子跑開了視線。可以理解這名母親的急難。
急難之下,急中生智,用非常手段來求取關注,并最終確實找回了孩子。
這名母親的計謀似乎發揮了作用。這可能會讓她自己和一些網民感覺到,這條計策不僅可用,而且“她的成功可以復制”。
假如真是這樣想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
孩子找著的關鍵是驚動了警方,是警方的介入,采取一系列搜尋的手段,才及時找到了孩子。
至于商場的保安,的確,他們的能力是有限的,在商場企業的組織結構里面,他們的位階極低,根本沒有隨時隨地查閱監控視頻的權限。
遇到此類問題,一個普遍有效的方法是雙管齊下:
第一,馬上報告商場前臺的工作人員,由他們發起廣播尋人,并推動商場的組織協調能力,馬上介入尋找。
第二,馬上報警,由轄區警方派人前來,主導這場緊急尋人。
這是最有效也低成本的尋人辦法。要記住,到了要尋人的地步,已經是亡羊補牢了。
作為家長,帶孩子去人多地寬的商場,持續拉手并不斷告誡不許亂跑,容易走丟,在平時不斷教育孩子在人群中走失是多么大的風險,這都應該是日常的“必修課”。
稍微大一點能記住手機號的時候,就要讓孩子不斷背誦媽媽的手機號,這都是給孩子提供必要的自助知識。
沒人喜歡應對這種急難之事。但是孩子在公共場所走丟是常見的育兒事故,平時需要進行必要的教育和演練,以防萬一。有些人為了防止孩子跑丟,出門甚至牽上保護繩,這都是可采取的辦法,可保護繩在電梯門那里本身又會帶來纏繞甚至吊起的風險,這些知識都需要經過學習。
就本文開頭提及的這件事,雖然這名母親找回了孩子,但是她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一方面她讓自己違法了,一個違法的記錄,其實會對將來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不便的。
另一方面,她砸壞了金店玻璃,毀壞了金店老板的財產,需要按價賠償,而她無法賠償的是,砸壞之后、修復之前的那一整段很長的時間,金店的生意都會大打折扣,這個潛在損失就很難獲得賠償了。
總結一下:不學習正確的知識,反而去學一些奇葩的偏門辦法,就會讓自己和他人付出過多、不必要的代價。
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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