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提到“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引起熱議。
近年來,房產稅的風吹了一陣又一陣。“雷聲大雨點小”的房產稅,終于要來了嗎?
01 三中全會定調房地產
近日,第二十屆三中全會公報正式發布。在新聞發布會上,中央財辦指出要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消除過去“高負債、高周轉、高杠桿”的模式弊端,建設適應人民群眾新期待的“好房子”,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融資、財稅、土地、銷售等基礎性制度。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簡稱《決定》)全文公布。《決定》提及房地產相關內容,涉及住房制度、市場供需、調控政策等各領域。
決定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滿足工薪群體剛性住房需求。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決定強調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或調減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決定還對“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等基礎性制度的改革提出要求。
其中,“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引起各方熱議,牽動無數購房者心的房產稅終于要來了?
02房地產稅vs房產稅
在談論房產稅是否真的要到來之前,我們需要先明確一點,房地產稅≠房產稅。
房產稅:
以房屋為征稅對象,以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房屋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增收房產稅是為了加強房地產市場的調控,通過付出稅收代價來抑制投資性炒房。
房地產稅:
綜合性概念,即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于房地產稅。包括房地產業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
增收房地產稅是為地方政府的各項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支持的來源,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簡單來說,可以理解為房產稅就是房地產稅的一部分,但房地產稅≠房產稅,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也并不代表一定會征收房產稅,但不排除會逐步推進房產稅的征收。
對于此次三中全會提出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廣東房協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李宇嘉認為,目前房地產循環受阻,包括土地向開工和銷售,新房和二手房、剛需和改善等,都存在阻礙,阻礙之一就是交易或循環成本太高。因此,未來會全面捋順房地產稅收,降低開發環節、交易環節的稅負,比如配合消費稅改革,降低增值稅依賴,從而降低地方政府新增開發投資的激勵,鼓勵商品房交易和循環,做大終端交易規模,從而增加消費稅。
03 房產稅何去何從?
那么對于購房者最為關心的房產稅,到底會不會來?
目前,土地市場熱度逐漸退去,土地出讓收入從2020年的8.7萬億元降至2023年的5.8萬億元。據財政部公布2024年5月財政收支情況,今年前5個月,地方政府性基金中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12810億元,同比下降14%,降幅較前4個月擴大3.6個百分點。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志恒表示,預計2024年全國財政土地出讓收入4.7萬億元,減少約1.1萬億元,同比下降19.0%。
不可否認的是,土地財政來到一個臨界點,未來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很難再是土地財政,地方需要找到一個長期穩定的收入來源。而房產稅,或許可以打破這一困境。
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樓市仍在低溫運行,并未完全復蘇,征收房產稅的條件也不成熟。有業內專業人士認為,預計未來三至五年內,都不會征收房產稅。若短期落地征收房產稅,或會導致市場出現恐慌性拋售,甚至引發更多購房者呈現觀望態勢,進一步影響市場穩定性。
房產稅的征收,是“箭在弦上”,但“怎么發”“何時發”,是目前還需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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