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一大隊關于啟用電子監控抓拍設備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切實改善和維護城區道路車輛通行和停放秩序,展示廣安良好的城市整體形象,為廣大市民出行提供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自2024年8月15日起,啟用宏志大道與柯家井路路口、宏志大道與蓮塘街路口、凌云路與星河街路口、思源大道與興安街路口、思源大道與濱河路路口、金安大道與蓮花路路口等電子監控自動抓拍設備,對闖紅燈、壓線、不按導向行駛、逆行、接打電話、未系安全帶、違反禁令標志標線、不禮讓行人等違法行為進行自動抓拍,并依法給予處罰,具體點位詳見附件。
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守法駕駛,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一大隊
2024年7月16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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