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有方 >> 第四十四期
案例簡介
調解社工:陳德志、嚴智杰
>>事件回顧
當事人蘇某和何某在某社區挨近河堤邊的空地上開挖了一點菜地作為耕作用途,2023年2月,何某經過菜地時,發現蘇某把種豆角用的竹棒放菜地旁通道上,何某認為蘇某惡意擋著通道于是用腳踩斷了竹棒。蘇某見狀又拿起鋤頭打爛何某兩個水桶。于是雙方發生肢體沖突,均有受傷。隨后何某報警,雙方被帶回民警中隊。經法醫鑒定蘇某和何某均構成輕微傷。鑒于對案情的研判,辦案民警建議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雙方當事人也希望通過調解協商。
>>化解措施
指出錯誤,引發自省
接到委托后,經過筆錄查閱和案情分析,調解社工認為本次打架案件主要因為雙方早有嫌隙,且性格沖動所致,均有一定責任。隨后調解社工將涉事雙方約到中隊進行案件調解。
為讓涉事雙方意識到問題所在,調解社工嚴肅指出:第一,雙方所耕作的菜地是私自開發,土地是屬于社區,不存在菜地私有的說法。第二,從筆錄上看,在耕作過程其實雙方已有多次矛盾,但一直沒能妥善處理;第三,這次在問題發生后更是失去理智,沒有進行溝通就直接損壞別人物品,發生斗毆。見雙方沉默不語,調解社工接著說道:“調解就是給您們雙方一次好好溝通的機會,而如再不能意識到問題所在,再因類似的事情起沖突,造成嚴重的傷害,變成刑事案件。再來后悔就來不及了。社區更會因你們滋事,把這些耕地收回,那到時更得不償失。你們也會被附近耕種的鄉鄰所憎恨。
合理分析,聚焦問題解決
聽完調解社工分析后,蘇某跟何某表示知錯,以后會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緒。蘇某指出自己年紀大,此次被何某推倒導致腰骨受傷,需較多治療費用,要求對方賠償一萬。何某聽到要賠償一萬,情緒激動表示事件雙方都有動手,且蘇某先擋路拿鋤頭動手在先,自己也受傷,指出蘇某腰骨問題本來就是老毛病。雙方情緒因此又激動起來。
調解社工停下來安撫雙方情緒,并再次仔細查看雙方驗傷報告、醫院檢查報告及醫藥費清單,隨后做出分析:蘇某的確比何某年長許多,事件雙方都構成了輕微傷,從診斷報告看的確蘇某傷情更嚴重,蘇某提出適當賠償也合理。但雙方在本次沖突事件中,雙方都存在過錯,賠償也應該考慮自己應承擔的責任。希望你們雙方都可以抱著一個解決問題的態度去進行溝通,提出合理的訴求。
換位思考,情理并進得和解
在聽到調解社工的分析后,何某與蘇某雖對賠償金額有所松動,但仍僵持不下。調解社工采取背靠背調解方法,先與何某單獨溝通。社工指出雖說雙方都有動手,但的確何某先動手破壞蘇某物品。何某跟調解社工辯解自己是一時糊涂,也不敢告訴家人,希望對方可以降低點賠償。調解社工安撫何某,提醒何某日后要懂得克制。
調解社工跟蘇某溝通分析,調解不成的后果可能是雙方拘留處罰。講理之后,調解社工也與蘇某講情。社工跟蘇某描述了何某家庭的情況,表達何某的歉意和難處。引導蘇某換位思考理解和讓步。蘇某的態度也隨著起了變化,提出了相對合理的賠償想法。
最終,經調解社工努力,蘇某和何某就打架事件達成諒解。雙方承諾以后會妥善處理耕種問題,不再因為類似問題發生沖突。另外何某賠償蘇某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1800元,雙方達成調解。
>>案例點評
本案得以調解關鍵在于:一、以事實為真相,以法律為依托,嚴明法紀,讓雙方某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二、做到條理分析處理案件,一個環節接一個環節,讓整個案件可以按計劃順利進行;三、采取背靠背的方法,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讓雙方明白事情的起因,也學會換位思考。引導雙方學會包容理解,最終握手言和。
專欄簡介
人民調解員是人民調解工作的具體承擔者,肩負著化解矛盾、宣傳法制、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責任使命。2017年開始,佛山市博睿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先后承接了南海區區直部門調解項目、丹灶鎮糾紛多元化解項目、里水金旗峰社區調解項目等,至今,約30名調解社工活躍在區-鎮-村居三級的矛盾糾紛調處一線中,調解成功率達90%。
調解社工運用社工情懷與專業手法,通過融情于法的專業運用,柔性地處理、協調社會矛盾糾紛,有效的提升調解的成功率和滿意度,令社會工作與司法調解兩種助人的職業擦出更富有人情味、更接地氣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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