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險!淄博街頭,10歲小男孩開車上路!車上還有4人……
7月7日
淄博交警查獲
一起不到10歲小男孩
無證駕駛汽車上路交通違法行為
當天10點左右
這名小男孩駕駛自家的別克小轎車
載著他的父親,奶奶、嬸嬸還有他弟弟
沿泉王路由西往東行駛到
淄博十中路段被交警查獲
經核實
該男孩是2014年12月出生
還不到10歲
距離申領駕駛證的最低年齡還差8年多
小男孩父親是該車車主
平時這輛車是他自己駕駛
當天一家人從鄒平出發去博山游玩
小男孩父親從家里就把車交給男孩駕駛
這種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在被查獲后小男孩父親不以為然
對自己兒子的駕車技術很有“信心”
作為家長要給孩子正面、正確的引導
違法駕駛汽車上路不能“從娃娃抓起”
根據法律規定
這位父親“把機動車交給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違法行為
將被處以罰款1000元
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的危害
嚴重惡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由于未成年人未經過系統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培訓,交通安全知識極度貧乏,根本談不上對交通安全法規的自覺遵守,其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極易對其他交通參與者的生命、財產構成嚴重的威脅。
極易導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未成年人未經過系統的駕駛技能培訓,既不懂交規,又不懂操作。當行駛中遇到突發情況時,往往手足無措,極容易釀成交通事故悲劇。其次,由于未成年人好表現的心理,往往還熱衷于邀請其他未成年人朋友搭乘其駕駛的機動車,一旦發生事故,人員傷亡慘重。
嚴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未成年人易沖動開斗氣車、易飆車,對行車中的危險預計不足,缺乏處理突發事故的應變能力,法律法規意識淡薄,一旦交通肇事后,往往會駕車逃逸,造成重大傷亡,嚴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機動車必須年滿18周歲并取得和持有相應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無證駕駛的未成年人
“一不懂交通規則,二不懂操作”
由于追求速度與刺激
他們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望廣大家長務必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管好車鑰匙
從源頭杜絕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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