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家兩天了。在悶熱的客廳披頭散發吃米線的時候,想到一個朋友跟我講過多次的戀愛細節:戀愛初期跟對方約會,披頭散發地吃麻辣燙非常不方便,但又沒有帶皮筋。對方原本吃到一半,見狀靈機一動,坐在她身旁,用手幫她把頭發捋成一束,讓她安心吃完。
然后這件事她一直記得。一直到他們很狗血地分了手,又走馬觀花地換了好幾任。依然每次提起都覺得這件久遠的小事是確信被愛過的佐證。
我懂的,如果說我也記得八百年前跟心動男嘉賓的浪漫細節會顯得像個變態,但我真的記得——很不好意思承認,我們女的記這種東西,時間長度恨不得是一生。
我們太珍視了,珍視這樣不預設的自然的瞬間里,愛就從這種時間的小孔中流瀉,像一眼清泉。甚至我們大部分時候的優柔寡斷,就是困于這種微小的被愛的細節。讀書的時候朋友交著一個缺點一籮筐的男友,他魯莽,狹隘,自以為是,時而冷淡,但朋友每次跟他快要走到關系盡頭,就忍不住心軟掉頭,她說,他曾經很愛她的,曾經為她的18歲生日花三個月時間做了一本厚厚的相冊,寫完幾千字的長信。
我懂得,一段關系里確實有柔軟而閃耀的高光時刻,作為凡人難得觸及這樣質地的時刻,得以捕捉到關系最接近真愛的片段更是罕見。是難得的好運,但是我們不要為這些事情做下重大決定。
我也曾經忍不住收集這種很確信被愛到的瞬間,但年輕的時候我所做過最勇敢的事情,是咬牙斬斷一段不再有益于我的關系——我也有一籮筐的幾乎愿意銘記終生的愛的瞬間,但那句話是什么來著,“沉沒成本不參與重大決策”。
人總是要在這一生中做出一些艱難但正確的決定。
愛一個人當然是很好的生命體驗。但到了適當的時候,我得往前跑,我會永遠地記住那些柔軟閃耀的高光時刻,但我的腳步無法停下。
而那些被愛過的細節,那些永遠舍不得忘記的情境,就讓它像一瓶精美的香水一樣,放在這顆心臟儲藏間的抽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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