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在2022年10月的某天晚上8點,因劉某上門討要陳某返還共同合伙項目投資款未果,便采取口頭謾罵的方式嚴重干擾陳某家中懷有身孕的妻子及母親休息,在陳某趕回家中,實在無法忍受該行為,所以雙方因此發生了激烈口角爭吵,并產生了肢體沖突。
在雙方被拉開糾紛平息之后,劉某通知了其父親、大伯、叔叔等四人趕到現場,為報復劉某遂將其先引誘至監控視野盲區的馬路邊要求“聊聊”,后來由劉某帶頭動手,其5人共同將陳某推翻并壓制在地上進行毆打,陳某躺在地上根本無法反抗,甚至劉某坐在陳某身上,雙手掐住陳某脖子完全控制住了陳某,毆打時間持續5分鐘,隨著周圍鄰居的聚集才拉開劉某等人。
公安機關趕到現場后,將劉某、陳某等人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經檢查陳某臉部、頸部等多處受傷,因此公安機關對劉某等人的毆打他人行為采取了行政處罰,決定各自行政拘留數日。但劉某的父親、叔叔在毆打陳某期間,不知為何手部及腿部受傷,經過委托司法鑒定,認定兩人分別為因外傷導致右手骨折屬輕傷二級,及因外力作用致左側股骨頸骨折屬輕傷二級。
由于兩人傷情均達到輕傷以上,因此本案由行政案件轉為刑事立案,將陳某作為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嫌疑人,事后向在場證人取證,多數證人證明陳某存在主動傷人行為,經偵查機關認定陳某涉嫌故意傷害罪,遂即將案件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
由于案發地在鄉村路段,無任何監控設備,對于陳某存在故意傷人的行為均是以證人證言及被害人陳述認定,陳某則明確否認了傷人行為。
經核實,偵查機關收集的證人證言均為被害人的親屬,并且根據證人證言詢問時間均是在案發數日后,因此證人證言的真實性顯然存疑。其次通過詢問筆錄比對發現,證人之間對于陳某具體傷人的動作描述不一致,存在“抱摔、飛踢、推拉”等多種說法,明顯存在矛盾之處,值得關注的一點,案發地在晚上的鄉村地段,因缺少路燈照明視野受限,但在場證人均能詳細描述幾人發生沖突的詳細動作,不符合常理,僅以證人證言認定陳某存在故意傷害行為證據明顯不足。
辦案總結:
受害人為劉某召集進行報復的人員,案發時劉某全程將陳某壓制在地,期間受害人參與毆打行為,被害人受傷可能是在毆打過程中自身或者同行人員導致,甚至在劉某的父親詢問筆錄中,其陳述自己受傷時并未發現,因此兩人受傷原因無法排除合理懷疑。
劉某惡意上門討債未果,事后又集結其父親、叔叔等人對陳某打擊報復,此時陳某作為被害人地位,適當的“拉、拽、推”等防御行為,不具備故意傷害的主觀目的,屬于正當防衛范圍。
被害人劉某的叔叔為腿部股骨頸骨折,根據被害人陳述是由陳某踢了一腳導致,但是根據司法鑒定分析,其受傷原因為外力作用導致,但普通人一腳并不會直接導致股骨頸骨折,即使推定陳某可能存在踢人行為,僅屬于一般毆打行為,兩者之間不存因果關系。
經與檢察官溝通案件情況并提交書面法律意見書、證人詢問筆錄對比材料后,2024年初檢察機關通知雙方參與聽證,經過案件分析,聽證員一致認為本案證據不足,因此事后由公安機關主動該撤銷故意傷害刑事案件,陳某免于承受刑罰之苦。
作品聲明: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