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北京市房山區青龍湖公園旁的V7北湖壹號別墅環境優美,買房的業主們本該享受到這世外桃源般的美好生活,然而卻全被石榴物業給打亂了節奏,讓業主們陷入了欲哭無淚的尷尬境地。
曾經美麗的花園別墅變成了臟亂差且似乎無人管理的廢墟
去年那場大雨給業主們造成的損失姑且不論了,但是大雨過后總會有一個善后處理的帶頭人吧,誰呢?按理說應該是物業,無論是該搶修搶修還是該賠償賠償,或者解決業主們的訴求,然而不知為何,業主們身上總是發生一些詭異的不可思議的事情。面對業主們的災后重建反饋,物業無動于衷,以致于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至今,小區的環境還沒有得到改善,臟亂差就是現在的標簽,與千萬級豪宅完全不搭。
到底怎么回事呢?V7北湖壹號的業主代表面對媒體,痛訴石榴物業不僅不作為,而且涉嫌違法。
有房本的真實業主裝修被拒,莫名其妙被簽了20年租賃合同?
業主1作為一名貨真價實的小區業主,有房本,然而當自己要裝修時卻被物業告知必須用指定的施工隊,否則讓你裝修干兩年。盡管明知是威脅,還是妥協解約了安排好的品牌裝修公司,選擇物業指定的施工隊,比原來預算竟然高出了一倍,本想著忍了算了,但更沒想到的是,施工不到一半后被告知,2023年購買北湖壹號的購房者,都必須停止裝修,并且不得入住。
真可謂丈二的和尚摸不著頭腦,到底發生了什么?后得知原因所在,因為自己的房子已經租給了石榴物業,期限為二十年,如違約,則需賠償乙方(石榴物業)2000萬元!
這就有點意思了,不知物業何時與自己簽訂了20年的租賃合同。而且合同中也并沒有自己的簽字。退一萬步講,即使小區有83套房子被凍結,但自己并不在名單之列,為何自己的房子想裝修都沒有權利?啥也別說了,這不是正常思維能夠想通的。
越想越來氣,但是經與當地部門反饋,幾個月前得到的答復是,裝修施工通道是暢通的,但事實上,直到今天也不能裝修,與事實并不相符。所以,當地部門的答復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也值得玩味。
還有租賃合同,難道一個物業連這樣的常識都沒有?如此低劣的造假手段,又如何見得了光?最重要的是,這個合同怎么來的?如果連業主都不知道的合同還有效嗎?
業主隱私被搜查,不報警都回不了自己家
業主2的情況更有意思,身為小區的業主,回家都要被搜查,個人的隱私無法得到保護,包括后備箱被搜查等。高檔的小區聽說過查得很嚴,但沒有聽說過查業主這么嚴的。
讓這位業主不能理解的是,自己花錢買的房子,為什么卻回不了家?而且還要面臨保安的拷問和搜查。最后只能選擇報警,但依然要接受檢查后才得以回家。自然心里都是屈辱,感覺被區別對待了。
沒錯,還真的是被區別對待,冥思苦想之后,原來是,他一直對物業不作為希望有個說法,也希望換掉原物業,而且參與了罷免原物業的活動后,就上了物業的“黑名單”。
物業想整業主的方法有多種,但如此低劣的手段還真是有點荒唐。
老物業不作為,斷水斷電刁難業主
業主3反映,物業通過斷水斷電的方式給業主制造麻煩,不僅喪失了物業的本性,更是有可能違法。供電本是民生,這么久了居然沒有人管?看著移動電站的車,心里就一陣酸楚,住著豪宅,卻只能靠發電維持基本生活用電。物業服務與千萬級豪宅形成了強烈反差。
業主們被斷電后采用移動電站發電維持基本生活
姑且不說是否合法,都是自己的業主,你們真的忍心嗎?本該是魚兒和水的關系不知道為何鬧到這般田地,我很好奇,原物業公司管理服務不到位,業主們不滿意,依法選聘新的物業公司,然而新物業公司要進場了,原物業公司卻不配合交接,拒絕退場。老物業賴著不退場,卻又不提供正常的物業服務,不合常理,總覺得里邊的水很深。而且雇傭黑保安更讓石榴物業變得猖狂和有恃無恐。
我想說,背后的原因不想深究,無論什么原因,業主是上帝,業主眼前的訴求即使不能一時解決,也應該積極面對和處理,而不能不作為。既然不作為,那么小區業主“炒掉”現有物業,再另聘新的物業公司,也本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如果物業的服務效率低下,或者管理不到位,無法達到小區絕大多數業主滿意的程度,業主聯合起來就有權通過更換物業保障業主的共同利益。
“雇主”辭退不了“保姆”,“請神容易送神難”。這不僅讓業主們感到尷尬,也讓許多人覺得費解。可如果物業擺錯了位置,帶有與生俱來的優越感,從而陷入了“服務”與“領導”顛倒的誤區,又如何為“衣食父母”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呢?
業主在承受家園被毀的損失后,難道還要遭受人為的刺痛嗎?業主連換掉一個服務如此荒唐的黑物業都這么難嗎?難怪業主們說哭訴無門,真的有關部門不該出來管管嗎?是誰給了一個物業這么大的底氣?不要讓這樣低劣荒唐的鬧劇再繼續上演了,丟人!無論有什么內情,事情鬧到這份上還沒有得到解決,嚴重損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當地有關部門是有責任的,請有關部門出面協調,不要再傷害我們無辜的業主了!因為再這樣下去,損害的可不只是一個小區的形象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