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電子煙的話題在網絡上越來越火熱。
大家經常會看見“上頭電子煙”這樣的描述。
那么,就讓碧江法院來為大家詳細地介紹一下什么是
“上頭電子煙”
“上頭電子煙”一般指的是主要添加了合成大麻素或者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煙彈。大麻作為一種傳統毒品,在我國受到嚴格管控,但是最近幾年,市場上出現了一種類似電子煙的產品,號稱“上頭電子煙”。
這些電子煙在販賣時打著“合法上頭”的名號,里面添加了人工合成的大麻素,讓不少人在不知不覺中上癮!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潘某在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并出現意識不清醒的情況下,仍然駕駛車輛在人群密集的地方行駛,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及財產安全,并造成人員受傷及公私財物損壞,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據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潘某有期徒刑。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合成大麻素比傳統大麻有更強的致幻效果和成癮性,易致精神不正常,對身體危害特別大。長期吸食會出現頭暈、嘔吐、精神恍惚癥狀,過量吸食還會出現休克、窒息甚至猝死。
2021年7月1日起我國正式整類列管合成大麻素類新精神活性物質這意味著所有品種的合成大麻素類物質都屬于我國法律意義上的毒品。
可能有朋友會問,大麻是毒品這件事大家基本上都知道,而“上頭電子煙”是最近一段時間才興起的詞匯,它們出現的時間節點似乎不太一致。
別急,現在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毒品家族的新興成員。
【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Etomidate)于1964年被開發,是一種含有咪唑環的羧化酯類藥物,其純品為白色結晶或結晶性粉末,具有鎮靜催眠活性,醫學上一般用于靜脈全麻誘導或麻醉輔助。
想必大家對此都很陌生,可能有一些朋友曾經在醫院做手術的時候還被醫生施用過該麻醉藥物,怎么就突然變成毒品了?
小編在此舉一個例子:
一位眾所周知的毒品家族成員——嗎啡,臨床上常用的麻醉劑,有極強的鎮痛作用,但它卻具有極強的成癮性,使得長期吸食者無論從身體上還是心理上都會對嗎啡產生嚴重的依賴性,造成嚴重的毒物癖,從而對自身和社會均造成極大的危害。
而依托咪酯也同樣具備成癮性!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效果,將其作為毒品替代品濫用,主要通過地下渠道非法制造和販賣。目前,吸毒人員濫用依托咪酯,主要是把依托咪酯添加在香煙的煙絲中,或者是添加在電子煙油中,以電子煙的形式來吸食。
吸食依托咪酯后主要表現為眩暈、手腳抽搐、昏厥摔倒等狀態。大劑量吸食,還會出現脾氣暴躁等影響人的情緒、思維和意志行為的精神障礙。長期濫用依托咪酯會對腎上腺皮質功能、中樞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肝臟功能等造成影響。一旦超出身體耐受范圍時,甚至會造成死亡。
【依托咪酯的危害】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一則典型案例
2022年4月10日18時許,潘某在駕駛途中吸食電子煙,出現了頭腦不清醒的狀態,與正常行駛的三臺車輛及路邊行人發生碰撞,致兩名行人分別受輕傷、輕微傷,三臺車輛及隔離護欄、綠地等被損壞。
經鑒定,潘某的毛發、尿液中均檢出依托咪酯成分。交警大隊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潘某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后,在意識不清的狀態下不當駕駛車輛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
面對國內日益猖獗的濫用麻醉藥品行為,2023年9月11日,國家藥監局網站發布公告,將依托咪酯(在中國境內批準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藥品制劑除外)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這意味著從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被正式列入毒品行列。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非法持有、吸食、向他人提供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吸毒成癮的,將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三年或強制隔離戒毒兩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第三百五十三條: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五十四條: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法官的話】
依托咪酯俗稱“煙粉”,一些不法分子看中了依托咪酯的麻醉作用,將其偽裝成“上頭電子煙”,與“煙粉”“煙油”混合,披上“危害低”的外衣將魔爪伸向年輕人,多出現在酒吧、KTV等娛樂場所。
目前大多數人對濫用依托咪酯的成癮性、危害性并無了解,在他人的誘騙下,很容易誤入歧途,產生違法犯罪等連鎖反應,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尤其是青少年因心智不成熟,好奇心強,更容易受誘惑和欺騙,容易在無意識下接觸新型毒品。
值此6.26國際禁毒日之際,碧江法院在此呼吁,毒品是人類社會的公害,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讓我們攜手共進,共同努力,為建設無毒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
謹記!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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