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無小事,用藥需謹慎。
今天(2024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懲治涉麻精藥品等成癮性物質濫用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
典型案例中,有多個與醫療相關工作人員相關。這些人員明知對方是吸毒人員或以獲利為目的,向對方提供獲得麻精藥品的“便利”。
藥店相關的不說,說說醫院相關的,目前在一些醫院可能仍在忽略或無視……
案例四:……劉某庭在未親自診查患者……將自己的麻精藥品處方權賬號、密碼提供給他人……
以上出現的字眼大部分就表明了問題所在。
那些僅僅寫著“取藥”的病歷如何證明醫生診查了患者?A主任明明不值班,卻出現了A主任開具的麻精處方?要么主動把賬號給了別人,要么賬號被盜用。都是問題!
案例六:……梁某剛使用癌癥病人就診卡在某醫院套購氨酚羥考酮片66盒共計396片,并販賣給楊某軍……
我記得有段時間(列入精二之前),氨酚羥考酮以10盒為單位的發放,難道就真的無人覺察?還是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或者故作不知?
假如以現在的大數據的水平回查以前,游走在法律紅線邊緣的親們,怕不怕?
離紅線遠點,再遠點……
祝您健康用藥,用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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