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碧江區法院公開審判一起“低價賣房”詐騙案。經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至2023年期間,被告人劉某某謊稱有“熟人”“關系”,能夠幫助購買到廉租房,對身邊的親戚朋友實施詐騙,共計詐騙金額100多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考慮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悔罪表現,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20萬元。被告人劉某某當庭表示不上訴,服從法院判決,愿意接受處罰。
法官提醒:廉租房是政府的一項惠民政策,是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為的是讓更多住房困難戶實現安居夢。其申請購買需具備一定的條件,并非花錢就可以購買的,若不符合申請條件,想要走捷徑利用他人所謂的“熟人”“關系”,就可能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犯罪分子正是利用群眾想要低價購房的心理,自稱有“熟人”“關系”幫助購買到廉租房為誘餌,實施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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