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2人論壇
關于開征中國地方財政三大新稅源:農業稅、房產稅、遺產稅的建議
馬格寧思
2024年6月21日
中國地方政府,一般泛指是300多個地級市政府, 2800多個縣級政府。由此構成了中國地方財政的主體。中國的財政體制經歷了兩次大的改革:其一、1994年,實行國稅與地稅分離。其二、2018年,實行國稅與地稅合并。無論是分稅制,還是合稅制,地方政府的財政是國家整理的基石,特別是2800多個縣級政府尤為重要。基于此,建議開征農業稅,房產稅、遺產稅,以此作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同時作為解決我國貧富差距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一、征收農業稅
1、征收農業稅。2006年1月1日啟,國家決定停止征收農業稅。那么,為什么現在又重新提出征收農業稅呢?因為,停止征收農業稅帶來了嚴重的問題,產生了很多矛盾。
2、割斷了國家與農民之間的責任、權利、義務聯系,國家沒有了獲得實物糧食的權利,農民沒有了上繳糧食的責任和義務,致使土地撂荒問題、土地非糧化、土地變相買賣等問題日益嚴重。使得“交夠國家的,留夠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稱為一空話,名存實亡。種糧大戶、以及流轉農民土地的各類公司,對國家同樣也沒有了責任和義務,更有甚者一些個人或公司,流轉土地只是為了騙取國家各種農業補貼,種地只是他們的幌子,威脅到國家的糧食安全。
3、重新開征農業稅的原則:“按畝納稅、實物繳納、稅跟田走、等額返還。”具體來說:按畝征收;以實物糧食為上繳對象(特殊情況也許以貨幣形式繳納);土地流轉的新的承包人負責繳納農業稅;農民在向地方政府繳納了農業稅后,由中央政府將其上繳的農業稅等額返還給農民,作為國家農業補貼的一部分。根本目的在于保證國家的糧食安全。
二、征收房產稅
1、房產稅是對財產進行征稅。當今世界上,中國是極少數沒有開征房產稅的國家。目前,國家開征房產稅的條件完全具備,全國房地產信息系統平臺早已建立,全覆蓋互聯互通。早在2003年開始,房產稅模擬空轉征收已經運轉多年,已經達到了正式開生的條件,勢在必行。
2、開征房產稅的原則:“逢房必征稅、一房稅返還、二房稅減免、三房累進制”。具體來說:為了防止逃避房產稅,采取每一套房子都征收的辦法;同時為了公平性,針對一個家庭而言,對于第一套自住房,實行先征稅,后等額減免的辦法;對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實行適當減免的辦法;對于第三套以上住房,實行累進制征收的辦法。
3、與此同時,國家要加大公租房建設,為廣大的低收入者,特別是新就業的大學畢業生等,提供住房保障。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盡歡顏。
三、征收遺產稅
1、遺產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對死者留下的遺產征稅,也就是以被繼承人去世后所遺留的財產為征稅對象,向遺產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征收的稅。
2、根據國家統計局2023年公布的最新數據,我國的基尼系數現在已經達到0.47,已高于警戒線0.40。按國際上通用的說法,屬于極度不平等,極易出現社會不穩定甚至動蕩。
3、征收遺產稅的初衷,是為了通過對遺產和贈與財產的調節,防止貧富過分懸殊。理論上講,遺產稅如果征收得當,對于調節社會成員的財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會公益事業的財力有一定的意義。遺產稅常和贈與稅聯系在一起設立和征收。
四、結論
1、重新開征農業稅,對于調整維護國家、農民、新型農業生產主體之間的責任、權利、義務,維護國家糧食安全,保障中國的飯碗里裝著自己的糧食,有著及其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2、開征農業稅、房產稅、遺產稅,并將其作為中國地方財政三大新稅源,對于解決地方政府的財政問題,形成穩定的財政收入來源,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一方當地百姓,有著及其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3、此舉,既能成為有效地解決中國貧富懸殊的重要途徑和方法,為實現共同富裕而不懈努力;又能積極尋求解決中國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多元化,來源穩定性的問題。具有雙重的意義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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