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獻縣公安交警大隊對因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名男子行政拘留5日。
2024年6月3日晚22時,該男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在獻縣長安大道龍韻城路段,被執勤的公安交警查獲。其酒精含量21mg/100ml。
進一步核查發現,這是13年來該男子第4次酒駕。
2011年1月21日、2014年7月7日、2016年5月9,該男子分別在肅寧縣、滄州市等地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當地公安交警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直至吊銷駕駛證,且兩年內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行政拘留五日等處罰。
當前正值夏季,串啤、燒烤誘惑大,廣大駕駛人朋友要切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來源:獻縣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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