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一期(238)
國軍少將——何昆雄
何昆雄(1902-1975),別號子偉,原籍湖南資興,出生于湖南酃縣(今炎陵縣)。1916年考入長沙市岳云中學,1920年進入岳云體育專修科肄業,1923年考入漢口明德大學商科肄業。1924年5月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第二隊學習。
畢業后歷任軍校教導第二團第五連見習排長,教導第二團第九連副連長,軍校第三期入伍生總隊排長,第三期學生隊區隊長。
1926年接替王仲廉(黃埔一期)任軍校第四期步科第二團(團長張與仁)第一連少校連長,同年秋,任新成立的新編第一師(師長張與仁)第二團第二營少校營長,隨軍北伐,后進駐贛州。
1927年3月,在新編第一師黨代表倪弼指揮下,參與制造了反共的贛州“三.六慘案”,時任贛州總工會委員長的共產黨員陳贊賢被槍殺,蔣介石迫于壓力,將倪弼免職。
同年6月,寧漢分裂,新編第一師師長張與仁倒向武漢的汪精衛政府,被錢大鈞部第二十師解除武裝后改編,由錢大鈞兼任師長,倪弼重新被蔣介石任命為新編第一師黨代表兼贛南行政委員,何昆雄被任命為贛南五縣行政監察員,負責“清黨”與改組各縣政法組織。同年秋調回新編第一師任第二團團長,參加了阻擊南昌起義軍南下廣東的戰斗。
1928年4月,第三十二軍擴充為三個師,新成立第三師,軍長錢大鈞兼任師長,蔣超雄(黃埔一期)任副師長,軍直屬補充團奉令改編為第三師第一團,原團長魏湛元調充新編第一師副師長,何昆雄調任第三師第一團團長,駐守江蘇無錫。原新編第一師第二團團長一職由石祖德(黃埔一期)接充。
同年8月部隊編遣縮編,原第三十二軍第三師第一、二團縮編為第三師第七旅第十四團,蔣超雄任第十四團團長,何昆雄先任第七旅旅部教官,不久升任第七旅(旅長蔡忠笏)旅附。
1929年1月調任由皖系第三十三軍第一師等部縮編的新編第三旅(旅長袁家聲,后為韓德勤)第五團上校團長。
同年10月,因方振武被蔣介石扣押,方的老部下鮑剛率部反蔣,進攻新編第三旅,新編第三旅第五團各營官兵積極響應反蔣,將團長何昆雄扣押,后反蔣部隊遭到失敗,何昆雄獲釋。
同年冬新編第三旅和孫常鈞的獨立第四旅合編為第五十二師,任五十二師(師長韓德勤)第一五五旅(旅長孫常鈞,黃埔一期)第六團上校團長。
1930年隨部參加中原大戰,中原大戰結束后開赴江西,1931年參加對中央蘇區的第三次“圍剿”,同年9月,第五十二師在方石嶺戰斗中被紅軍全殲,師長韓德勤被俘,因偽裝成士兵被放回,不知何昆雄是怎樣逃出來的。后調任南昌行營上校參議。
1932年調任軍政部上校附員。
1933年7月,蔣介石為加強對中央蘇區的封鎖,劃定八個封鎖區,何昆雄任第五區監察員,轄豐城等五個縣。
1935年入陸軍大學第十三期學習,同學中有黃埔一期的老同學陳明仁、王文彥等人。
1936年陸大畢業后,王文彥(何應欽的小舅子)出任黔軍改編的第一四O師師長,邀何昆雄擔任該師少將副師長。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隨一四〇師參加臺兒莊會戰,徐州撤退時部隊被沖散,只身逃脫后歸隊。
1938年8月,師長王文彥奉命與第八補充兵訓練處處長宋思一(黃埔一期)對調服務, 何昆雄也就此離開第一四O師,調任湖北襄鄖師管區副司令。
1939年,因所派學兵隊長攜帶二萬五千元法幣去谷城縣補充團發餉,學兵隊長被炸,款項遺失。為彌補此款損失,向上浮報款數,被降職調任軍事委員會軍政部少將附員。后被軍政部以貪污罪判處六年徒刑。三年后因病保釋出獄。
1943年回到湖南耒陽開辦農場。
1944年,日寇南進,何昆雄攜家眷回到資興,他被薛岳任命為資興縣長,組織過資興抗日救國軍。
1948年2月,湖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區專員文益善調任第七區專員,何昆雄代理第三行政督察區專員。8月,何昆雄任專員兼保安司令。同年10月,被誣告擅自拘押桂東“國大代表”郭威廉,被程潛撤職,改派孫常鈞代理。后程潛了解到何昆雄是被誣陷,于1949年1月,再次任命何昆雄為湖南省第二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
1949年8月,程潛、陳明仁領導長沙和平起義后,12月何昆雄到長沙向湖南臨時省政府投誠,經陳明仁同意進入中南軍政大學湖南分校學習。
1950年5月,任湖南軍政委員會參政,1955年任湖南省人民委員會參事室參事。1975年4月因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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