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周女士騎電動車上班,途經某商場地面停車場時,不慎從電動車上摔了下來,造成右腿骨折。事后,周女士將商場訴至法院,要求賠償。
那么,法院會支持周女士的訴訟請求嗎?
在很多人的觀念中,“在哪里受傷,哪里就應該賠償”。這樣的觀念,在現實中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聯合人民日報政文部、人民網推出“說法”特別策劃,本期一起來關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的這起案例……
信息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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