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順三年(1459年)底,明英宗捧著一封來自代藩廣靈王長子朱仕(土茲)的奏疏,滿是問號臉。對方稱自己打算按制上繳廣靈王印,卻發現存放王印的承印銀箱不見了,請朝廷恕罪,并詢問該如何處置。王印乃國之重器,若非除國,當世代相傳,何來正統繼承人在世,也需上繳一說?派人一查才發現,他是被繼母高氏蠱惑所致。明英宗被他的沒腦子行為給氣笑了,特地降敕對這種輕信妄動之舉提出嚴厲批評,并下令治負有輔導責任的王府教授之罪。
“(十二月)癸酉,敕廣靈王長子仕(土茲):‘得爾奏繳廣靈王印,內闕承印銀箱。夫此印乃分封時所給,俾世相傳,無進繳之理。爾乃不知事體,輕信繼母之言,輙行繳奏,舉錯乖違。如此亦輔者不能盡職故也!其教授已令御史提問。茲特降敕戒諭:今后行事必需斟酌事宜,不可輕舉妄動,以取罪愆。’”(《明英宗實錄》)
朱仕(土茲)如此輕易就能被人蠱惑,在其后的日子里,又會做出哪些令人哭笑不得的蠢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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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藩宗室外遷之議
朱仕(土茲),生于宣德三年(1428年),為廣靈榮虛王朱遜(火民)的嫡長子,生母廣靈王元妃王氏,于正統九年(1444年)被冊立為廣靈王長子。
男人至死是少年,景泰元年(1450年)十一月,嫡妻王氏亡故的朱遜(火民)另娶新歡,繼妃為北城兵馬副指揮高岡之女高氏。此時朱仕(土茲)已然成年,即將成婚,只能說朱遜(火民)多少有點為老不尊。
朱遜(火民)有據可查的子嗣共有三子,分別為:長子朱仕(土茲)、次子朱仕鼃(音wā)和三子朱仕垡。朱仕(土茲)是元嫡,朱仕鼃或為庶出,或為嫡出但早夭,至于朱仕垡應當是庶出。此外,繼妃高氏應當也有所出,否者阿越實則想不出她有如此忽悠朱仕(土茲)的必要。
不過相比處于正在進行時的代藩宗室外遷之議,上繳方山王印只能算是無傷大雅的小事。
代藩所在的大同,“東連上谷,南達并恒,西界黃河,北控沙漠”,為北方游牧民族南下進入中原的主要通道之一,素有“北方鎖鑰”之稱,戰略地位極其重要,歷來是兵家必爭之地。
有明一代,因明成祖遷都北京,促成天子守國門局面形成,大同與宣府成為大明抵御蒙古侵擾都城的兩大門戶,不僅列居九邊重鎮,大多數時期為最重要的兩大軍鎮。
大同白羊口堡長城遺跡
不過大同也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地處農牧交界地帶,適宜耕種的土地不多,且產量也地,糧食無法自給,仰仗內地轉運才能維持平衡。故當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額定諸王歲祿時,晉、燕等藩能夠足額領受一萬石,而代王等沿邊藩王歲祿僅有五百石。
隨著后洪武時代的到來,削藩成為歷代帝王的要務,軍鎮取代藩王鎮守北方防線。沿邊塞王內遷成為趨勢。及至天順初年,僅有蘭縣肅藩、寧夏衛肅藩和大同代藩三家還居于邊地。肅藩郡王此時僅有洵陽王朱祿埤一支,且為一脈單傳,為肅王繼承人,整個支系都有些搖搖欲墜,一個不好就會絕嗣。慶藩也只有六家郡王,宗室規模同樣不大。
唯獨代藩,因始封君代簡王朱桂太能生,其下擁有十二家郡王,分別為:簡王系廣靈、潞城、山陰、襄垣、靈丘、宣寧、懷仁、隰川八國,戾王系昌化一國,隱王系定安、博野、和川三國。其下還有三十多家將軍、郡縣主,及數量更多的未出閣開府王子、將軍、郡縣主。
代王歲支祿米六千石,米鈔俱中半兼支。郡王初封,歲支祿米二千石,襲封一千石,俱米鈔中半兼支。鎮國將軍歲支祿米一千石,輔國將軍歲支祿米八百石,奉國將軍歲支祿米六百石,俱米鈔中半兼支。郡主比照輔國將軍,其下女性宗室以此類推。單宗室歲祿本色就要好幾萬石,等他們下一代成長起來怕不得數以十萬計。何況歲祿還只是其中一項,宗室府邸、墳園等的修建需要勞役,宗室服務人員也需要從當地選取。可見人口眾多的代藩,已成為大同沉重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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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三年(1459年)八月,左僉都御史王儉奉命赴大同,與錦衣衛指揮僉事逯杲處理定遠侯石彪余黨,短短月余間見識到了代藩的存在對當地的影響,認為它已經成為依附在大同身上的毒瘤,不進行處理會對大同的日常運轉造成極其嚴重的副作用,故而請求將代藩郡王內遷到山西腹地安置。
“……凡有造作,輙奏求軍夫工料。見今修理府第,尚有一十余所未完,軍衛有司供給不暇。況大同城中止有一縣兩衛,而王府校尉、庫子、廚役及長史司皂隸役使人數,俱在內取撥。近又奏每王府僉上等民戶一家作菜戶。不過二三年間,上戶消耗,又別僉代。由是民間轉貧。乞敕王府自后造作,勿令擾民,及令有司勘視山西所屬地方,堪以建立王府處,量移幾府居住。”(《明英宗實錄》)
出爾反爾的廣靈王長子
明英宗對此非常重視,命工部會同當地官府在山西境內進行摸排,看看哪些州府可以安置代藩宗室。同時命代王朱仕壥統計本藩有哪幾位郡王愿意內遷。
這本是一件既利國利民,又能讓代藩宗室逃離韃靼、瓦剌侵擾的好事,結果好事多磨,圍繞著誰遷誰留及遷居何地,整個代藩上到代王本人,下到所有郡王都吵翻了天。
山西方面奏稱代(今山西代縣)、蒲(今山西永濟市蒲州鎮)、霍、忻、絳(今山西新絳縣)諸州可供安置代藩郡王。代王朱仕壥也奏稱簡、戾兩支九王都愿意外遷。
天順四年(1460年)四月,明英宗依據兩方面排摸,命工部組織人手、物料,在上述諸地建造王府。因遷居郡王支系過多,他特地強調所有王府必須按照規制來營建,不得超標,也即東西二十丈、南北三十丈,總占地面積十畝。
誰知遷徙方案一出,代藩郡王的奏疏的紛至沓來,對遷國提出自己的意見。比如被安排到澤州(今山西晉城)的宣寧王朱遜炓、隰川王朱遜熮提出想去蒲州,去往霍州的懷仁王朱遜烠表示想去絳州,潞城王朱遜(火寧)和昌化王朱仕墰則表示不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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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過分的是代王朱仕壥。當年十一月,他突然奏稱次子安定王朱成鏻和三子博野王朱成鐭也想內遷,請求朝廷給予安排。然而明英宗隨即接到朱成鏻的奏疏,稱自己只想承歡膝下,并沒有走的打算。
實則朝廷雖然巴不得代藩郡國統統內遷,但其遷徙與否全憑自愿,可代藩宗室一頓胡攪蠻纏,搞得好像是朝廷要強行遷徙似得。是以在朱仕壥提出遷徙二子時,本已被此事“紛擾不一”搞得頭痛不已的明英宗,即刻去信對他進行了嚴厲批評,要求他好好反省自己的行為。
接到朱成鏻的奏報更是氣不打一處來,降敕對同意遷出大同的朱成鐭進行訓斥之外,對繼續堅稱兩個兒子“愿遷”,已活成了自己當年最討厭的樣子的代王給予嚴詞斥責,要求他秉公處理此事。
“上遺書代王,詰其所奏不實,且好惡偏私故,處事不當如此。宜處以公道,除親子皆留侍左右,其諸郡王務從其情,愿者明白開奏。”(《明英宗實錄》)
在此之前,署理王府事務的廣靈王長子朱仕(土茲),同樣因為就遷國之事出爾反爾,遭到明英宗的嚴厲斥責。
實話說,朱仕(土茲)的操作著實讓人迷惑。
其父廣靈榮虛王朱遜(火民)薨逝于天順三年(1459年)十月初五。而王儉的遷藩之議提交于十月初四。也就是說,兩者是前后腳的事。再考慮到圣旨傳遞的時間,當朱仕壥召集諸郡王商議遷國之事時,朱仕(土茲)應當才接手廣靈王府事務,先王還停靈于府中。
明初,宗室去世后會就近安葬,韓憲王朱松、晉定王朱濟熺等先例,無不在印證這一點。所以朱仕(土茲)不可能帶著先王的棺槨遷國。以此時的藩禁,一旦落葬,他連想給父王掃個墓都難以做到。何況他的親祖母代簡王夫人呂氏尚在,但年已古稀的她體弱多病,一個不好便會因此被送走。
大同代王府
可以說廣靈郡國完全沒有遷國的條件。甚至簡、戾兩支九王中,誰都能遷國,唯獨廣靈郡國難以成行,皆因其余八王都是始封君,只有他是嗣君,若是遷國,一系列問題會隨之而來。
有鑒于此,阿越認為遷國并非出自他本心。要不是被表面懦弱,內心腹黑的堂兄給忽悠了,乃至直接幫他報了名。亦或又是其繼母高氏的手筆。
朱仕(土茲)再是耳根子軟,終有醒悟的那一刻。果然天順四年十月,他上疏朝廷,表示“父喪未久,祖母老疾,又母墳在大同”,請求準許他仍舊在大同舊府安居。
對此明英宗自然不會給予好臉色看,畢竟自己在詔書中明確指示遷與不遷悉聽尊便,為此還給出了期限,讓他們仔細考慮。結果代藩諸王完全視朝廷詔令為兒戲,一會一個主意,即便過了期限,依然奏擾不已。是以降敕給朱仕(土茲),要求他自今往后不可如此輕佻,凡事三思而行,否則遲早自取其禍。
“先事紛擾,已嘗敕戒,爾豈不知?況今建造未完,朝廷亦未嘗強逼爾遷,乃輕信傳聞,復具奏紛擾。今后行事務在詳審安靜,不宜事此輕率煩瑣,致乖禮體,以取禍愆。”(《明英宗實錄》)
話雖如此,終究還是準了朱仕(土茲)的奏請。
天順五年(1461年)正月,在朝廷的干預下,紛擾僅兩年的代藩宗室遷國名單終于塵埃落定:天順五年(1461年)正月,困擾大同代藩宗室近兩年的遷國名單最終塵埃落定:山陰王朱遜煁、襄垣王朱遜燂遷居蒲州,宣寧王朱遜炓、隰川王朱遜熮遷居澤州,靈丘王朱遜烇遷居絳州,懷仁王朱遜烠遷居霍州。包括廣靈王長子朱仕(土茲)在內的其余六府郡王,繼續留居大同。
廣靈王二三事
雖然最終得以留居大同,可出爾反爾終究給自己帶來了些許不利影響。天順七年(1463年)三月,朝廷遣平鄉伯陳政、戶科給事中冉哲為正副使,持節冊封朱仕(土茲)為廣靈王、夫人張氏同時受封廣靈王妃。
自廣靈榮虛王朱遜(火民)去世,到朱仕(土茲)襲爵,連頭帶尾歷時五年,遠超二十七個月的孝期。要知道此時服闋襲爵制度剛開始執行,很多宗王無需滿孝便可襲封,速度快的甚至先王去世的當年便可受爵。可見他襲爵歷時之長完全不合常理。
當年七月,朝廷賜予朱仕(土茲)歲祿,實錄稱這是因為其年幼,才耽擱了。可此時他年已36歲。即便是在當下,誰敢一本正經的宣稱自己還只是400多個月的寶寶,要求給予特殊照顧,必然會被網友的唾沫所淹沒,何況是在明中期。唯一的解釋便是受遷國問題影響。
“癸巳,給廣靈王仕(土茲)歲祿一千石。王幼孤,歲給食米三百石。至是年長襲封,始命給全祿。”(《明英宗實錄》)
奈何廣靈王殿下挨打還不長記性,在位期間雖然沒做什么欺男霸女等惡事,可依然因為屢屢行事沒有主見而遭到皇帝斥責。
1、擅自出城給堂兄送葬
天順七年(1463年)八月,代王朱仕壥薨逝,享年51歲,訃聞,朝廷依慣例“上輟視朝三日”、“遣官致祭”、“命有司營葬”。成化元年(1465年)初,隱園修建完成,四月二十一日正式出殯。
明太祖雖然恢復了分封制,以鞏固皇權,可也吸取了歷代藩王叛亂的教訓,對宗室的權利做了種種限制,其中一項便是無詔不得擅離藩地。不過洪武時期宗室還可以出獵演武。隨著削藩的推進,宗室最終被限制在藩地城池這一小天地之中,別說是出城“出獵演武”了,連出城送個葬、掃個墓都需要提前向朝廷報備,且有時間限制。
大同代王墓
當天,代世子朱成錬帶頭,會同弟弟博野王朱成鐭、和川王朱成鏝,及廣靈王朱仕(土茲)這個堂叔出城送葬。
因自幼被祖父另眼看待,受盡庶祖母徐氏的欺凌虐待,導致朱仕?心理扭曲。面對強權卑躬屈膝,以堂堂親王之尊竟然對守城武將屈膝下跪;面對本支親族則冷酷無情,代藩郡王遷國一事便是集中體現。也正因此朝廷給予了“隱”這個蓋棺定論。
可以說他在宗室中并不怎么得人心,別說是當時代藩宗室之中輩分最高的潞城王朱遜(火寧),連親弟弟昌化王朱仕墰,連親兒子定安王朱成鏻都不愿給他送葬。更別說此行并沒有按慣例事先派人奏請。所以你這個份屬堂輩的廣靈王參和什么,何況還借故在城外逗留良久方還。
不守規矩自然沒好果子吃。當年五月,明憲宗接到大同方面奏報后,立馬降旨訓斥。
“戊申,敕代世子成煉曰:得大同守臣奏,四月二十一日,世子偕廣靈王、慱野王、和川王送喪出城,良久方還。祖宗故事,世子、郡王出城,必先差人奏請。今乃輙自出城故,違朝命。朕念親親,姑置不究。敕至,世子與諸郡王宜深自省改,今后務要循理守法,毋蹈前愆,以全令名。”(《明憲宗實錄》)
2、連日出城造訪真武廟
許是皇帝態度并未太過嚴厲,給了他錯覺,以至于廣靈王朱仕(土茲)并沒有吸取教訓。
成化九年(1473年)四月,依然是在代王朱成錬的帶領下,還是沒經奏請朝廷批準,朱仕(土茲)與和川王朱成鏝、定安悼隱王長子朱聰潏明目張膽的出城,前往真武廟敬香。真武廟位于大同城西南不遠處,一天之內跑個來回綽綽有余,可他們竟連日前往。
真武廟
若說給代隱王送葬事涉“忠孝”,多少還能占點大義名分,那么赴真武廟,則完全是打著敬香旗號,出城游玩散心,性質自然也更為惡劣。是以,明憲宗接到奏報,不再對他們客氣了。
有意思的是,朱仕(土茲)等人明明是主犯,可因為是宗室,故而被輕輕放過,只遭到降敕訓斥。但出了如此大事自然需要有人負責,沒辦只能由王府官們代為受過,被以沒能諫止的名義治罪。
“壬戌……代王成錬同廣靈王仕(土茲)、和川王成鏝、定安悼隱王長子聰潏連日出城,詣真武廟行香,守臣以聞。上降敕責諭。仍以王府官不諫止,命逮治之。”(《明憲宗實錄》)
阿越說
弘治九年(1496年)九月初七,廣靈王王仕(土茲)薨逝,在位34年,享年69歲,朝廷賜謚曰莊裕。縱觀廣靈莊裕王的一生,為人耳根子軟,甚至有些懦弱,以至于三十好幾的人了,被繼母、堂侄等一忽悠就不加分辨的信以為真,并立馬付諸行動,結果遭致皇帝多次斥責。用當下流行語來說便是“很傻很天真”。好在沒犯什么大惡,總算是保住了生前身后名。
大同士林景區風光
另外實錄對他的卒日記載存在問題,稱他去世于九月庚辰日,可九月沒有“庚辰”,十月才有,按上下日期推斷當為“庚戌”,也即九月初七。
“庚辰,代府廣靈王仕(土茲)薨。王,榮虛王之子,母妃王氏,宣德三年生,正統九年封為長子,天順七年襲封廣靈王,至是薨,年六十九。訃聞,輟朝一日,賜祭葬如制,謚曰莊裕。”(《明孝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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