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看過《小姨多鶴》,講述的是一對原本十分恩愛的夫妻,由于妻子不能生孩子,后來男方父母從外面撿了一個女人,讓這個女人借腹生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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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人生下的孩子得叫原配妻子為媽媽,叫自己為小姨,后來產生了一系列愛恨情仇。
這個故事的時代背景是在解放前,那時候民風還沒有開放,很多人的思想還比較落后,發生這種事也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在現代文明社會的今天,竟然還有比《小姨多鶴》故事更加離奇的借腹生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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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說比《小姨多鶴》更加離奇呢?因為《小姨多鶴》是原配妻子失去了生育孩子的能力,他們沒有孩子,而且這個女人是被父母安排來借腹生子的。
然而,現實中的這個故事,他們夫妻二人是有孩子的,而且有四個孩子,只不過都是閨女,沒有兒子。他們找人借腹生子,是想要生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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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關鍵問題是,這個主意還是妻子本人提出來的。
真是編劇都不敢這么寫,但是真有人敢這么做呀!
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他們具體是如何上演這個荒誕離奇的故事的?
這個故事中的妻子叫黃霞,丈夫叫唐先明,黃霞是個有圣母心的女人。
為什么這么說呢?
因為別的女人結婚,要么是因為愛情,要么是因為錢,而黃霞是為了同情唐先明。
因為唐先明是個孤兒,六歲就沒有了娘,所以她就嫁給唐先明了。
這是不是個很奇葩的結婚理由?說白了就是圣母心爆棚。
不過,黃霞的圣母心沒有錯付!
婚后,他們夫妻之間關系非常好,而且唐先明也很聰明,在他們共同努力下,開辦了自己的廠子。
很快,唐先明就成了小有名氣的富商,而且他對妻子黃霞也很好,沒有像其他男人一樣,有錢就變壞。
婚后,他們除了事業成功,夫妻恩愛,而且先后生了四個女兒。
按照道理說,他們的生活應該非常的幸福美滿。
然而,事實并非如此,因為黃霞他們看著家里的萬貫家財,將來沒有兒子繼承,始終都是個遺憾。
黃先明倒是還好,因為妻子早已過了生育年齡,所以也不可能再生兒子了,也就不再想兒子的事了,一心一意地忙自己的事業。
但是,黃霞卻不干了,她又圣母心爆棚了,她覺得生不了兒子,讓丈夫沒有了繼承人,都是自己的錯。
于是,她多次提出和唐先明離婚,讓她重新娶年輕的老婆為他生兒子。
唐先明果斷地拒絕了!
因為他寧愿沒有兒子,也絕不會拋棄相濡以沫的妻子。
還真是個有情有義的男人啊!
黃霞見丈夫死活不同意離婚,也只好作罷!
如果事情到此為止,那他們依然會在一起過著幸福的生活。
但是,黃霞對于生兒子是有執念的,我們都知道,執念是一種很可怕的念頭。
什么是執念呢?
從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固執的念頭。這種念頭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就像種在心中的種子,必須找到土壤生根發芽。
所以,黃霞又想到了一招:借腹生子。
她剛開始給唐先明說這個提議的時候,唐先明也是極力反對的。
但是,經不住黃霞的軟磨硬泡,他答應了。前提就是只和這個找來的女人生孩子,生完孩子給這個女人一筆錢,讓她離開,留下孩子。
于是,他們夫妻就這樣達成了一致意見。
可是,上哪里找這樣的女人呢?
現在社會,大家都不愁吃不愁穿的,哪個年輕的女人會做這種事呢?
你別說,有時候運氣來了擋都擋不住!
唐先明還真就找到了這樣的一個女人,這個女人33歲,離異,帶著一個閨女,也不能工作,所以比較缺錢,只要給她錢,應該是會同意的。
關鍵是,給他介紹的這個人是他的一個客戶,一直從他這里進貨,他們認識很長時間了。所以,他覺得比較靠譜。
在這個客戶的介紹下,唐先明和這個女人見面了,見面過后,雙方感覺都還不錯,這個女人確實如客戶所說,33歲,離異,獨自撫養女兒,她叫吳金梅。
見面后,唐先明也沒有著急決定,而是先給吳金梅帶給自己的妻子“面試”。
網絡圖片面試
黃霞和吳金梅見面以后,她也覺得這個女人不錯,覺得她面相比較老實,應該比較好說話。
隨后,他們三個就對這件事進行了深入的交流,也談好了條件。
具體怎么談的呢?
也就是吳金梅住到他們家里來,吃喝拉撒一切費用都由唐先明和黃霞負責,吳金梅什么家務活也都不用做。唯一要做的就是,負責生孩子。
等吳金梅生下兒子,唐先明和黃霞支付吳金梅一次性費用十萬塊錢,吳金梅拿到錢就離開,從此毫無瓜葛。
吳金梅同意了,她住到了唐先明和黃霞的家里。
生孩子這事,也不是說生就能生的,還得靠緣分。
轉眼間,吳金梅住到唐先明家里一年了,別說能不能一定生男孩了,就是女孩也沒有,因為她的肚子都還沒有一點動靜。
他們三個人都有點著急了,因為這樣兩女一男一起生活,畢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誰都想快點結束這種畸形的生活狀態。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他們的“努力”下,在他們同居的第二年,吳金梅終于懷孕了。
這時候是2020年!
在吳金梅懷孕期間,黃霞也是非常開心的,因為她覺得自己馬上就要有兒子了,那種感覺就像是自己懷孕是一樣的。
由于唐先明經常要忙生意,在家時間比較有限。所以,照顧吳金梅的工作,主要都是黃霞。
她對吳金梅的照顧,簡直比親媽照顧閨女都要盡職盡責。
這種事情,要擱其他的女人,那是肯定受不了的,家里房頂估計都吵翻了。
但是,黃霞不一樣啊!不要忘了,她是有圣母心的,而且她的圣母心不是想想,而是要落到實處的,這是她的一種執念!
所以,她照顧吳金梅,那是一點怨言都沒有的,因為她覺得這是她在照顧自己的兒子。
況且,懷孕也就十個月,等生下孩子,給了吳金梅十萬塊錢,到時候吳金梅就走了。
畢竟,這是他們談好的,黃霞是個有“契約精神”的人,她覺得別人肯定也一樣。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說到“契約精神”還真不是每個人都有,合法合規的白紙黑字的合同,毀約的都大有人在,何況這種違法違規的私下口頭約定?
2021年,吳金梅生下了孩子,是一名男孩!
黃霞非常開心,終于實現“兒子夢”啦!
可是,她不知道的是,在吳金梅的心里,她早都毀約了,她現在想要的不是十萬塊錢,而是要兒子,還要兒子他爸,也就是她要求轉正,嫁給唐先明。
吳金梅的這些內心想法,一開始,黃霞和唐先明都是不知道的。
孩子出生三天后,按照約定,黃霞抱走了孩子。
這就等于,吳金梅見不到孩子了,孩子都見不到了,又怎么能見孩子的父親呢?自己轉正的想法怎么實現呢?
一系列的問題,讓吳金梅很頭痛,再加上自己剛剛剖腹產手術還沒有恢復,孩子就被抱走了,她越想越氣憤!
她忘了她們之間的約定,她覺得自己是被騙了,是受害者。
想著想著,吳金梅準備豁出去了,反正是要撕破臉皮的,只是遲早的事!
為了自己的利益,她找來了媒體記者,她想讓記者幫她協調,她告訴記者,她是被人騙了。
說她不知道唐先明有老婆,是生過孩子才知道的。
她說她和唐先明在一起三年了,早都對唐先明產生感情了,她想要帶著孩子和唐先明生活在一起。
她說她的孩子,還沒有滿月,就被人搶走了,還想整死她。
總之,她是受害者,希望媒體記者給她主持公道!
對于吳金梅的說法,黃霞和唐先明都是否認的。
他們說他們三個一開始就談好的,生完孩子給她十萬塊錢,就離開他們。
他們雙方各執一詞,誰也不讓誰!
在調解員的調解下,吳金梅見到了她的孩子,但是由黃霞抱著。
在他們三個人的爭執之中,調解員也終于搞清楚了他們之間的復雜關系。
也就是唐先明和黃霞是合法夫妻,他們沒有兒子,所以找到吳金梅,借腹生子,生個兒子,給她十萬塊錢報酬。
但是吳金梅卻不遵守約定,她現在不想要錢了,想要孩子,而且還想要孩子他爸。
對此,唐先明是堅決不同意的,他說就算吳金梅去告,法院給孩子判給了吳金梅,他也不可能不要自己的妻子,寧愿不要這個兒子。
說實話,唐先明確實還是個有情有義的男人,就是這件事辦得太不靠譜了!
幾十歲的人,跟小孩過家家一樣,好好的一個家庭,整得烏煙瘴氣,也不考慮考慮四個閨女的感受!
最終,吳金梅的意思是他必須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唐先明夫婦則表示,他們不可能為了孩子妥協。
吳金梅說她咨詢過相關部門,正常情況下,哺乳期的孩子法院會判決給母親的,但是像她這種情況,以前還沒有遇到過,建議她向法院起訴。
吳金梅說她是要向法院起訴孩子撫養權的,但是起訴還要費用,她目前還沒有錢。唐先明的十萬塊錢因為糾紛也沒有給她。
唐先明說,吳金梅經常破壞別人的家庭,都已經破壞別人三個家庭了,現在又想破壞自己的家庭,如果要走法院,自己將起訴吳金梅歸還三年生活費。
最讓唐先明氣憤的,就是當時的介紹人劉軍,說給他介紹的吳金梅是離異的女人,結果,吳金梅就是劉軍自己的女朋友,后來分手了,吳金梅帶那個女孩也是劉軍的。
后來劉軍因為犯事了,所以吳金梅就帶著女兒住到了他們家里,開始了三個人的畸形生活。
最終,他們之間該怎么解決,這個剛出生的男孩該何去何從,估計還得協商。
其實,按照吳金梅現在的條件,她養活大女兒都有困難,再養育一個兒子其實非常艱苦的,而且想通過孩子捆綁唐先明也是不可能的。
目前最好的辦法,還不如放棄孩子的撫養權,讓他跟著父親還有個好的環境,自己好好的帶女兒。
否則,兩個孩子都照顧不好!
吳金梅是可憐的,但是并不值得同情,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黃霞的圣母心,也是要不得的,并不是偉大,而是無知!
唐先明的深情,從他答應借腹生子那一刻,其實也已經背叛了婚姻!
三個人的鬧劇或悲劇?
可悲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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