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6月4日訊 通訊員蔣雨希 詹 佳 近日,石門縣人民法院磨市人民法庭把巡回法庭搬到了羅坪鄉大龍坪村村部,并邀請鄉政府綜治辦、司法所、村委會等工作人員一起參與處理,妥善調解了一起贍養費糾紛案件,消弭了老人與子女間的隔閡,使耄耋老人能夠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安享晚年。
原告陳老太已年近九旬,膝下共育有六子兩女,其中一子已去世。陳老太丈夫去世后,一直跟隨老三生活。多年來,因家庭內部矛盾等多種因素,各子女間對如何贍養陳老太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經村委會、司法所多次調解未果后,陳老太將其全部子女訴至法院,與子女“對簿公堂”。
磨市法庭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詹佳第一時間翻閱案卷了解情況,得知原告年事已高,且膝下子女眾多,本應是兒孫繞膝,盡享天倫之樂,可現實并非如此。
“我可以照顧老娘(土家話對母親的稱謂),但是老娘的日常開支,必須其他兄弟姐妹承擔,要按月支付贍養費。”
“老娘生養我們幾個兄弟姐妹長大不容易,現在她年紀大了,贍養是我們做子女義不容辭的責任,不管她愿意跟誰一起生活,我都愿意承擔贍養費,但確實現在家里條件不是很富裕,老娘要求的贍養費過高,承擔不起。”
“如果老娘愿意跟著我,我也同意照顧她,但是自己年紀也大了,身體有病,每月看病買藥是一大筆開支,實在是沒錢支付贍養費。”
“我愿意照顧老娘,也不需要其他兄弟姐妹出錢,但是老娘自己不愿意,還要鬧到法院,真的很不能理解她。”
經過前期調查了解,陳老太的子女們并不是不承擔贍養義務,而是在贍養方式上意見不統一,時間久了,矛盾糾紛日益突出。
考慮到陳老太年邁行動不便,且當前農村留守老人較多,贍養糾紛時有發生,為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詹佳決定將庭審現場搬進當事人所在村村委會,公開開庭審理案件。
詹佳始終認為,處理家事糾紛,調解更能及時有效地修復親情和化解紛爭,且此案具備一定的調解基礎。于是,詹佳積極與陳老太及其子女們協商溝通,開展庭前調解工作。
“老人家愿意跟隨誰生活,這是她的意愿,我們要尊重,老人家一個月的花銷并不多,你們兄弟姐妹眾多,分攤下來的贍養費也都在你們的承受范圍內,大家心平氣和地商量處理方案,盡力把這件事和平解決好嗎?”面對詹佳的提議,陳老太的子女們紛紛點頭表示同意。
調解現場,詹佳以“嘮家常”的方式認真傾聽陳老太和幾名子女的意見,找準家庭糾紛癥結,并與調解員、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員一道,以道德和親情為切入點,耐心疏導,進行釋法說理。
最終,雙方就贍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贍養協議。至此,這場親情風波得以平息,所有人如釋重負地離開了庭審現場。
邁出去的是腳步,帶回來的是民心。下一步,石門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堅持和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宗旨,持續關注轄區內老年人贍養問題,積極推進多元化解家事糾紛,為切實維護老年人權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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