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6月3日訊 通訊員 劉華艷 5月30日下午,石門縣蒙泉鎮兩河口村馮某家中,只見一人正無聲地比劃著手勢,另一人有條不紊地進行翻譯,一場特殊的調解在“有聲“和“無聲”之間慢慢展開……
調解現場
蔡女士先天聾啞,經人介紹與馮某結婚28年。隨著家庭瑣事不斷消磨,矛盾愈加激烈,雙方感情完全破裂。夫妻雙方多次協議離婚,鑒于蔡女士是聾啞人,民政部門擔心協議離婚并非蔡女士的真實意思表達,不敢輕易辦理離婚手續。蔡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其與馮某離婚。
考慮到該案涉及特殊人群,蒙泉法庭庭長郭蕾高度重視,為準確理解蔡女士的真實想法,與人民調解員多次前往蔡女士家中溝通交流,并通過街坊鄰居詳細了解蔡女士家庭情況,弄清楚了來龍去脈,為調解工作打下良好基礎。同時,為更好辦理此案,實現與雙方當事人平和、有效、準確的溝通,郭蕾在掌握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愿后,經多方咨詢打聽,邀請了具有執業資格的津市市特殊學校手語老師參與案件調解,擔任案件調解的“翻譯官”和“傳聲筒”。
調解現場
在手語老師的精準翻譯下,郭蕾法官耐心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交流,通過釋法說理,雙方當事人在鎮、村兩級干部的見證下,同意協議離婚并在調解書上簽字確認。至此,一件涉特殊人群的民事案件得到妥善處理。
最后,蒙泉法庭干警幫助蔡女士把分割好的家具等財產進行了搬運。郭蕾法官也對雙方及雙方家屬語重心長地說道:“即使雙方離婚了,也還是可以相互幫襯,友好往來,不要再起矛盾。”雙方當事人及親友紛紛表示同意并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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