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扮道士性侵幼女為何只判八年?
中國有一句諺語:“萬惡淫為首”,社會的許多罪惡皆因人性的“淫欲”而引起,當有權力的人,為了將某個女人占為己有,可能不惜發動一場戰爭。最著名的是特洛伊戰爭因美女海倫而起,從而引發了長達十年的戰爭。多少白骨堆積,多少將士鮮血染紅了山川河流!
因此,對于犯淫亂之事,特別是對幼女的侵犯,在中國任何一個朝代,都是頂格處以極刑,這說明一個問題,保護幼女健康平安成長,是要受法律保護的。
而諸君都知,近些年,在現代中國社會出現侵犯幼女的事件,屢見報端,但每次都是人民辱罵一番之后,犯罪之人,都是輕判了事。我等小民見之,能奈之如何?
在任何一個時代,如果對侵犯幼女都能輕判,顯然這是在縱惡!
近日,有一則報道周某某通過在短視頻平臺直播的方式認識了留守兒童彭某某,周某某稱彭某某八字與家人不和,自己可以通過“畫符”為其消災,將其接到自己家中,對被害人彭某某實施猥褻后,三次與其發生性關系,致使其懷孕引產。經審理,潼南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周某某犯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犯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
其實,對于這樣的判決,很顯然是過輕了,要知道,近些年來,留守兒童幼女遭性侵事件之所以頻繁上升,那是犯罪份子抱著僥幸的心理,因為就算被抓也不會被判死刑,坐幾年牢出來之后,又是一條好漢!
因此,我建議,在性侵幼女的罪惡,應該判死刑,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幼女在受法律保護之下健康的成長!
自然,從某個角度來看,這些被性侵的幼女都來自基層,沒有父母監管的留守兒童,她們失去了父母的監管,如果被性侵,還受不到法律的保護,試問,我們現代文明豈不是倒退呢?
近些年來,在中國社會,有一種聲音存在“廢除死刑”,來體現現代社會的文明;“廢除死刑”的確在西方許多國家是存在的,但它并不適合中國,我們沒有必要走這條道路。為什么我們現今的社會,貪官越演越烈,貪污的數額越來越大,因為他們都知道,不管貪多少,都不會被判死刑!
還有社會侵犯幼女的事件也時有發生,因為在侵犯罪犯的眼里,侵犯幼女不會被死刑,死刑可能聽起來不人道,但有時候,它對社會具有震懾作用,在中國,如果追求巨利和私欲犯罪不被判死刑,那么會有很多人甘愿冒險試法!
我們縱觀現今社會,有時候對惡人過于寬恕,對待好人卻用法律來約束,那么就會本末倒置,在對待性侵幼女這樣的罪行,我們不必裝扮圣崽,不妨亮一亮法律之劍,維護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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