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為預防整治危險駕駛行為,著力營造平安文明出行社會環境,蒙山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黃世友一行三人前往蒙山縣公安局交管大隊,針對近年來在審理危險駕駛罪刑事案件中發現的問題向交管大隊發出司法建議書,雙方就轄區危險駕駛現象開展座談。
2020年,審理危險駕駛案件13件,占刑事案件的8.3%;2021年11件,占比刑事案件7.3%;2022年43件, 占比刑事案件31.6%;2023年27件,占比刑事案件12.4%;2024年至今21件,占比刑事案件35.59%。
座談會上,黃世友代表蒙山縣人民法院向交管大隊送達了司法建議書,刑事審判庭庭長莫春匯報了最近以來危險駕駛案件審理情況。
黃世友表示,司法建議是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是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延伸司法審判職能的重要途徑。希望通過司法建議的方式,彼此形成有“建”有“納”的良性互動,促進突出問題的有效整治,實現“建議一件、治理一片、服務一方”的良好效果。
隨后,參會人員就重點危險駕駛案件的發展趨勢、司法理念、緩刑適用標準、從寬和從重處理情節等方面,廣泛深入交流探討。
法院建議
一
加強對酒駕行為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對酒駕危害性的認識。通過開展各類宣傳活動,使廣大駕駛員充分認識到酒后駕車的嚴重后果,從而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杜絕不安全駕駛行為。
二
突出整治重點,加大管控力度。對于發現的酒駕行為,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堅決打擊違法行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三
建立協作機制,形成共同打擊合力。公安、交通、教育、宣傳等部門應加強溝通與協作,共同開展針對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教育,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
定期對酒駕防控工作進行評估和總結,不斷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工作重心和方向,確保打擊酒駕工作取得實效。
蒙山縣人民法院堅持把司法建議作為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抓手,力求解決真問題,真解決問題,回應社會關切,傳遞司法溫暖。下一步,蒙山縣人民法院將切實發揮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職能作用,持續強化司法建議的能動性、規范性和實效性,積極延伸審判職能,提升審判效果,主動融入社會治理格局,推動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圖文、編輯丨許 柯
審 核丨陳法敏 蔣 旅
蒙山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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