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無小事
每起“小標的”案件背后
都聯系著“大民生”
5月21日凌晨開始
泰州兩級法院開展
“小標的 大民生”夏季攻勢
集中執行專項行動
整裝出發
5月21日凌晨4:30起
泰州兩級法院執行隊伍
整裝出發
陸續出擊
為人民群眾
兌現勝訴權益
集合!出發!▼
執行現場
案例一
興化蔡某與翟某未領結婚證育有一子。后蔡某與翟某感情不和,兩人分居。經法院判決,非婚生子隨蔡某生活,翟某每年支付撫養費8000元,至18周歲止。判決生效后,翟某主動履行了兩年,但2022年和2023年的撫養費未履行。蔡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此次行動中,興化市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前往翟某家中,翟某仍拒不履行,遂采取了搜查措施,但遭到了翟某及家人的激烈阻撓,且對同去的蔡某纏打辱罵。執行干警們抗拒阻力,現場搜查出金銀首飾等物品,經了解,翟某已再婚生育,正在哺乳期,考慮此特殊情況,未對其進行拘傳,通知其自行到法院處理問題。
在執行干警的勸解和教育下,翟某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對子女的二次傷害,且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最終翟某一次性履行拖欠的兩年撫養費用,同時執行干警對翟某的過激阻撓行為,現場進行了教育,并對其采取罰款措施,翟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場履行了罰款500元。
案例二
2018年,靖江張某向年近80歲的王某借款人民幣71000元,現還有2萬元一直未支付,王某年事已高,現已沒有賺錢的能力,急等這筆錢,希望靖江市人民法院能夠盡快幫助其執行到位。
此案件被納入這次行動中,在王某、承辦人和隨車法警的配合下,最終在魚塘邊找到了被執行人張某。確認身份后,承辦人將張某拘傳至法院。
承辦人首先對張某逃避執行的行為進行了訓誡,告知其債務應當履行,經查詢關聯案件,除了欠王某的2萬元,其在2022年還結欠孫某勞動報酬4000元未支付。在法院強大的執行威懾下,張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積極地聯系親戚朋友,支付了孫某的4000元。鑒于雙方之前關系較好,王某同意做出讓步,在張某支付16800元后,余款予以放棄。至此,兩起案件執行完畢。
案例三
2017年2月,泰興周某與李某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周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李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李某因產生的損失未獲賠償,遂訴至泰興市人民法院。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周某賠償李某10萬余元。判決生效后,周某一直不履行,李某遂向泰興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泰興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將該案納入“夏季攻勢”集中行動周活動中,當申請人提供被執行人行蹤后,執行法官迅速反應,多點布控,最終將被執行人成功拘傳至法院。
考慮到被執行人年紀尚小,涉世未深,執行法官通知了雙方當事人及各自近親屬一同到庭進行調解。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父親細致的釋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將面臨司法拘留甚至構成拒執罪等嚴重后果,可能會影響到被執行人今后的就業和生活,最終被執行人的父親同意幫被執行人墊付賠償款,但東拼西湊,只能湊齊95000元。
看到執行干警既有雷霆手段,又有溫柔心腸,申請人最終同意余款放棄,本案順利執結。
案例四
姜堰李某長期向申請執行人許某購買化肥,經結算,李某應支付許某35000余元貨款,但一直未履行。執行中,雙方達成和解方案,分期給付,李某給付了部分款項后尚欠9500元一直未履行。
姜堰區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到達現場后未能發現李某,其母親在家,表示李某已外出。經現場搜查,發現有閑置的機器設備,姜堰區人民法院擬采取查封措施,并對李某的母親進行了釋法明理,經現場做思想工作,李某的母親代為給付了9500元,至此,該案全部執行完畢。
案例五
在黃某某與尹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尹某因經營周轉需要,向黃某某借款43800元,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后,尹某仍余15076元長期未歸還。
凌晨5點,高港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到達尹某住所,尹某與其家人仍在睡夢中,兩人對執行干警的突擊感到非常驚訝。執行干警發現尹某家中裝潢良好且有穩定收入來源,向其告知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經過耐心警示教育,被執行人當場履行完畢全部執行款,案件順利執結。
案例六
2023年11月,被執行人韓某與申請執行人在審理過程中達成和解協議,約定分期給付欠款,但韓某僅履行了部分義務,致申請執行人向泰州醫藥高新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白天多次上門無果,遂決定在本次行動中,錯峰上門。果不其然,在韓某一臉錯愕的神情中,執行干警將韓某及其車輛一并帶回了法院,并對韓某進行了訓誡,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后果。因申請執行人在外地未能到場,被執行人向承辦法官申請以視頻、電話的方式與申請執行人聯系,最終取得了申請執行人的諒解,雙方達成了分期還款方案。
案例七
樊某和申某在海陵區人民法院調解離婚,調解書確認婚生子跟隨樊某生活,申某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3000元。申某未支付今年1至3月份撫養費,樊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月21日晚上8時許,執行干警在被執行人申某所在社區干部的指引下,來到申某家中。申某的老母親說,申某在外務工,平時不在家中。執行干警讓其母親電話聯系到申某,申某辯稱自己不支付撫養費的原因是怕錢款匯入前妻賬戶后,前妻不花在孩子身上,自己隨意揮霍。面對被執行人的辯解意見,執行干警聯系申請執行人樊某,商量撫養費共同監管方案,確保給孩子的錢用在孩子身上。經協調,最終當事人雙方均在電話中同意,以后每個月撫養費支付至孩子名下固定賬戶,共同監管款項使用情況。被執行人申某承諾尚未支付的9000元撫養費第二天上午匯至法院賬戶。
5月22日上午,經核實,被執行人已踐行承諾,將欠付撫養費9000元付至法院賬戶,執行費也已繳納。
執行成果
截止5月22日中午,泰州兩級法院積極開展小標的大民生專項集中執行活動,網絡直播的4家,共計出動執行干警214人次,警車47輛次,集中執行案件99件,其中執行完畢39件,執行和解26件,終結1件,在集中執行中,拘傳被執行人37人,拘留6人,搜查25次,扣押車輛3輛,金銀首飾11件,手表1塊,手機1部,保險柜1個,向被執行人親屬留置送達文書15份,已執行到位222.99萬元,罰款1人。
這次“小標的 大民生”夏季攻勢
集中執行專項行動
并未結束
泰州兩級法院將繼續開展執行行動
為公平正義打通“最后一公里”
讓失信被執行人無路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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