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粉絲在酒店微信發給我一張圖片,圖片中是一個六合一驗毒尿檢板,可以分別初篩嗎啡、冰毒、氯胺酮、THC、MDMA、可卡因。驗毒尿檢板上每個長方形格內膜條上均呈現兩條紅杠,意味著粉絲的尿液中沒有檢出毒品成分。他微信訴苦說不出預料,警察叔叔又來查房了。
不可否認,驗毒尿檢板能快速篩查被檢測人是否涉毒,幾分鐘就可以出結果,檢測不受所處環境限制,攜帶方便,價格低廉。
筆者認為,驗毒尿檢板現場檢測被檢測人尿液中是否有毒品成分屬于現場初篩,可以快速篩查被檢測人是否吸毒,但不能直接作為確認被檢測人吸毒的證據,需要及時將同一尿液送實驗室檢測確認,理由是,驗毒尿檢板采用膠體金層析免疫原理對檢材進行初篩,其準確性受驗毒尿檢板本身質量、尿液中待檢物濃度、檢測時間、干擾物濃度等多種因素影響。
一、驗毒尿檢板本身質量問題
驗毒尿檢板又稱為毒品檢測試劑盒。當前,國家發布了一系列尿液現場檢測常見毒品的標準,比如,檢測嗎啡的《法庭科學 嗎啡尿液檢測試劑盒(膠體金免疫層析法)通用技術要求》(GA/T 1666-2019)、檢測可卡因的《法庭科學 可卡因尿液檢測試劑盒(膠體金免疫層析法)通用技術要求》(GA/T 1668-2019)、檢測甲基苯丙胺的《甲基安非他明檢測試劑盒(膠體金法)》(YY/T 1525-2017)、檢測氯胺酮的《氯胺酮檢測試劑盒(膠體金法)》(YY/T 1595-2017)等檢測標準,部分省市還發布了地方尿液毒品檢測標準,比如,上海發布了《常見毒品膠體金法檢測要求》(DB31/T 1271-2020)。
上述標準規定了膠體金法檢測尿液中相應毒品的檢測技術、試劑與器材、樣本、操作程序、結果的判定以及質量控制要求等。
比如,質量控制要求,1、隨機抽取檢測試劑盒內1條膜條,使用游標卡尺檢測,膜條寬度應不小于3.5毫米。檢測結果符合的,應判定為合格;檢測結果不符合的,應判定為不合格;2、按檢測試劑盒說明書規定操作,從加入樣本,液體移行至反應區開始計時,直至液體達到反應區末端時停止計時,移行速度應不低于20毫米/分鐘。檢測結果符合的,應判定為合格;檢測結果不符合的,應判定為不合格。
不符合相應國家標準的驗毒尿檢板屬于不合格的產品,其毒品檢測結果從法律上可以判定是無效的,不能作為證據被法庭采信。
二、尿液中待檢物濃度問題
吸食毒品后,因體內代謝原因,尿液中會出現毒品成分,且毒品濃度越來越高,到達最高峰后濃度會逐漸降低,直至尿液中殘留毒品成分完全消失。
根據有關尿液毒品檢測標準要求,尿液中毒品成分不同,相應的閾值也不同,比如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的閾值均是1000納克/毫升,MDMA的閾值是500納克/毫升,嗎啡的閾值是300納克/毫升,THC的閾值是50納克/毫升。
所謂閾值,是指判定試劑盒(驗毒尿檢板)檢測陽性和陰性的界限值,也稱為最低檢出限。舉例來說,如果尿液中甲基苯丙胺濃度大于或者等于1000納克/毫升,則驗毒尿檢板會在質控區(C)顯示一條紅線,測試區(T)不顯示紅線,表明毒品呈陽性;如果小于1000納克/毫升,則驗毒尿檢板會在質控區(C)、測試區(T)均顯示一條紅線,表明呈陰性。
不過,如果驗毒尿檢板顯示陰性結果,送實驗室進一步檢測,同一尿液中可能會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因為實驗室檢測適用的標準閾值為50納克/毫升---200納克/毫升(因檢測方法不同而閾值不同),比現場初篩采用的閾值低了5-20倍。
三、檢測時間問題
使用驗毒尿檢板對被檢測人尿液進行現場吸毒初篩,根據國家標準,對檢測時間也有要求。以甲基苯丙胺為例,國家標準要求,1、完全浸透測試膜條并顯色的時間小于等于120秒,其顯色結果保留時間大于等于10分鐘;2、應在3分鐘-8分鐘時讀取結果。
不符合上述時間要求的操作,可能會影響檢測結果的準確性。
四、干擾物濃度問題
驗毒尿檢板畢竟系精確度不高的尿液吸毒檢測器材,如果尿液中存在干擾物物質,且濃度過高,可能會影響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在效率和準確性之間,國家標準采用了平衡措施,既要滿足快速檢測,也要盡可能保證檢測結果準確性,國家標準規定了在存在常見干擾物情況下檢測結果為陰性的常見干擾物最高濃度。
以甲基苯丙胺為例,對陰性尿液、20微克/毫升的麻黃堿溶液、100微克/毫升鹽酸去氧腎上腺素溶液、100微克/毫升的抗生素類藥品、抗炎藥物、鎮痛藥物、抗精神失常藥物、鎮靜及麻醉藥物、苯二氮卓類藥物、巴比妥類藥物、消化道系統和呼吸系統藥物、其他藥物和非檢測目標毒品溶液樣本,檢測結果均應為陰性。
也就是說如果上述物質在尿液中濃度超過100微克/毫升,檢測結果可能出現假陽性。筆者之前不止一次聽粉絲抱怨自己沒有吸毒,檢測前服用了感冒藥等藥物,驗毒尿檢板檢測結果卻呈陽性,粉絲不理解,當時,筆者也不理解,以為粉絲沒有說真話。現在研究了國標,發現粉絲說的也許是真的,是高濃度藥品成分起作用,導致驗毒尿檢板呈假陽性。
五、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驗毒尿檢板法律屬性問題
根據《標準法》有關規定,某個產品有自己的國家標準,其質量要求可以高于國家標準,但不能低于國家標準,如果低于國家標準,會被認定為不合格產品。使用不合格產品呈現出來的結果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由于驗毒尿檢板屬于醫療器材,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生產、銷售醫療器材需要經國家有關藥監部門批準或者備案。未獲得批準或者備案的醫療器材可以推定其是不合格產品,其產生的法律效果也是無效的,故《吸毒檢測程序規定》第五條規定,現場檢測器材應當是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生產或者進口的合格產品。
綜上所述,驗毒尿檢板現場檢測尿液中毒品成分的檢測結果受多種因素限制,檢測結果可能出現假陽性情形,很多生產廠家的相應說明書明確提示本產品只用于初步篩查使用,檢測結果不能作為確診依據。必須使用第二種分析方法以確定結果,GC/MS法是目前較好的確認分析方法。這樣的提示是必要的,一是可以避免生產廠家陷入法律糾紛,二是提醒辦案單位不要依賴于現場初篩結果出具處罰決定書;三是告知律師可以利用說明書質疑辦案單位的現場初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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