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三號檢察建議、六號檢察建議、十一號檢察建議”,聚焦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緊扣“與民同心,為您守護”主題,筑牢全社會金融風險防線,2024年5月15日,在第15個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來臨之際,光澤縣檢察院聯合縣公安局、縣法院、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在新華都廣場開展“5.15”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集中宣傳活動。
一、現場宣傳
活動現場,檢察干警通過擺放展板、發放宣傳單、宣講典型案例、現場解惑答疑等多種形式,“零距離”向群眾普及打防涉經濟犯罪知識。重點圍繞假幣、銀行卡、非法集資、養老詐騙以及傳銷等領域社會危害嚴重、公眾廣為關注的經濟犯罪活動,傳授防騙知識,普及經濟犯罪防范知識,提高人民群眾防范意識。
二、深入社區
為切實提升人民群眾識別和防范經濟犯罪的意識和能力,捂緊自己的錢袋子,尤其針對中老年人等重點群體,檢察干警深入社區,通過拉家常的方式,幫助提升中老年人對各類金融的風險防范意識。
“現在詐騙手段太多啦,特別是老年人,詐騙分子看中老年人防范意識低,經常打著‘高回報’投資、養老保健產品等旗號,騙取老年人的財物,大家要小心護住自己的錢包噢!”檢察干警耐心地為老年群眾講解防騙知識,引導老年群眾理性投資,切實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防范意識和能力。
三、以案釋法
2021年1月至3月,被告人林某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仍將自己名下的五張銀行卡出售給網絡賭博平臺用于賭博資金支付結算。經統計,林某上述銀行賬戶資金轉入合計人民幣1294629元,且隨即全部轉出。期間,林某違法獲利人民幣11000元。案發后,被告人林某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全部違法所得。
2023年11月17日,光澤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林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一案在光澤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審理,被告人林某因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下一步,光澤縣檢察院將立足檢察職能,強化源頭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強與相關單位的溝通協調,全面做好宣傳引導工作,攜手營造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的濃厚氛圍。
圖|閩北風光
編輯:黃婧文 葉娟
副總編輯:俞忠友
總編輯:吳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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