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40篇原創文章 -
我小時候雖然有點叛逆,平時不太喜歡聽大人們說教,但表面上還算聽話,學習成績也很好,幾乎每個學期都是村里第一名。
現在我還想起來每次上臺領獎,以及拿到獎狀后貼滿家里的墻壁時,別人羨慕的眼神。
可是上了五年級后,我的學習成績卻明顯退步了,甚至考不上初中(那時是五年制,讀初中要通過小升初考試)。
父親非常失望,在查明原因后更是怒不可遏,狠狠地把我打了一頓,真的把我打暈過去了。當時若不是叔叔嬸嬸聽到了跑來我家攔住,父親可能還要繼續打。
父親查到的是一個同學帶壞了我,教我學會了賭。其實并不是賭錢,那時候大家也沒有錢,平時小孩子之間玩撲克牌時,賭的都是一些生活中常見的東西,比如火柴,玉米,黃豆等等。
我11歲那一年,每到周末要是不幫家里放牛,就跟那個同學到處去玩,口袋里裝滿了玉米粒和黃豆,只要看到有其他小伙伴玩牌的地方都要過去賭一把,心思很少放在學習上了,導致成績一落千丈。
直到現在我還慶幸父親把我打醒了,否則我可能越陷越深,就不可能只賭一些黃豆、玉米粒了,甚至可能像村里其他那幾個小伙伴一樣,不是販賣某些東西被槍斃,就是嗜賭成性,家破人亡。
后來我只能留級一年,第二年考了高分。在鎮上讀初中的話是免費的,可媽媽還是湊錢帶我去縣城最好的初中就讀。
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我一個學期才能回家一次,這讓我徹底跟村里的同學斷了來往。
這是我人生經歷中的一個小插曲。當時父親打我時,我是不服氣的,即使后來懂事了也只認為父親是為我好,不讓我誤入歧途而已,無所謂對錯,那是做父親的本分,嚴父出孝子,大體如此。
可是當我讀了《易經》才明白,父親當年打我是對的。這不是單純的一句對或錯,而是應當如此,應該打,我欠揍,不打不行,不能心慈手軟。
正如《易經》里有句話說的:「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這句話出自蒙卦的第一爻,即初六爻,它的意思是啟發蒙昧,施加懲罰手段是有利的,使人免犯罪過,聽任其發展下去的話,必然造成遺憾。
我當年跟人學習賭牌,是一種蒙昧,要啟發就不能只是說教,必須用手段來懲罰。
父親不講那么多道理,對一個11歲的孩子來說再有道理的話也不會長記性,最簡答粗暴的方式就是打。
我雖然不贊成別人用打的方式教育孩子,但用一定的懲罰手段還是必要的,做父親還是有做父親的威嚴,這一點一定不要丟。
可惜現在不少人都把孩子當成寶,不讓孩子受到一點點委屈,就算孩子犯錯了也笑嘻嘻地教導:「下次你不能再這樣咯。」
下次他一定繼續犯,因為孩子知道即使再犯一次,父親也還是這句充滿慈愛的話,沒什么大不了的。
當一家人都對孩子過于寬容,完全沒有嚴父慈母的樣子,這個孩子以后到哪里都是要吃虧的,因為他看到整個世界都是壞人,只有父母是好的,父母才是最愛他的人。
比如他長大后進一家公司工作,老板責怪一兩句他就受不了了,認為這個老板不懂體諒人,不近人情,于是馬上提出離職,回到父母身邊哭訴別人對他的不公。
這時,父母還能說「乖,不哭,你不用出去工作了,我們養你」這樣的話嗎?
相反,當孩子犯錯了,你即使不往死里打也要有一定的懲罰手段,才能讓他「發蒙」。
這也讓他知道不能再這樣了,否則就被懲罰,然后再教他怎么做一個好人,他就乖乖往正道上走。
他長大了同樣進一家公司工作,老板責怪一兩句他覺得合理,就算做不好被罵了,他也覺得比起父親的懲罰來說算輕了,這個老板真是好人。
如此一來,他除了改錯還知道自己沒有受到任何不公,他看到的是世上還是好人多。
其實父母對孩子的懲罰,是一種教育手段,它是不可或缺的。《易經》里還有一句話:「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
再嚴厲的家庭教育,也只是小懲,可能傷點親情卻不失家教,反而讓他受到教訓之后不犯大錯。
保證孩子以后不犯大錯,就得在他小的時候去糾正不良習慣,勿以惡小而為之,否則以后受到更大傷害的是他,當然還有父母。
不過曾仕強教授在《易經的智慧》里說到「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時,他對「刑」字的解釋為模型的型,利用刑人的意思是自己做出榜樣,讓別人看到了都說好,達到樹立典型去教育人的目的。
黃壽祺、張善文的《周易譯注》也是這樣解釋,這是一種讀法。不過我還是認為「利用刑人」,當利用手段去教育人更貼切一些。
因為面對一個還不知道自己所作所為是對是錯的小孩子來說,他的發蒙,且不說他不能樹立好的典型了,即使身邊有好的榜樣,他也不可能悔悟而馬上迷途知返,這一點恐怕連大人也做不到。
而在沒犯錯之前,榜樣的力量才有用的,讓他知道什么人是好人,做什么事是好的。
所以我傾向于金景芳、呂紹剛在《周易全解》中對這句話的解釋:
制定明確、適當的法規,曉示群眾,讓他們有所約束,有所害怕,不敢肆意妄為,然后才能引導他們接受教化。這時就算不再約束了,他們也不會犯錯。
這也是孔子達到的境界:隨心所欲不逾矩。
其實普通人做到這一點是很難的,尤其在孩童階段沒有被約束好的話,僅僅依靠講幾句道理去教育是遠遠不夠的,在必要的時候還得有懲罰的手段。
尤其在明知道不打不行,不打孩子就變壞的情況下,只能打,哪怕「打在兒身上,疼在娘心上」也得打。如果你不打,以后就會有人幫你打他。
他在家里犯了錯,走了歪路,你舍不得打,以后上學了有高年級的同學打他,走上社會之后有比他壞的人打他,再下去還有監獄里的犯人打他。
當然,只靠打罵是解決不了教育問題的,大部分時間還得通過教化的方式去教育。可是不管多好的教化方法,還是有獎有罰,讓孩子知道怎么做是對的,做錯了就得罰。
這種罰不一定是體罰,還有別的方式,目的是告誡他錯了要改,不改或改不了就得接受懲罰在,這是底線。 在這條線之上,才能談溫和的教化。
一旦他的心里有是非對錯的判斷標準,即使不再談懲罰,他也不會犯錯,就算做錯了也馬上意識到不能再錯下去,馬上改回來,這才是關鍵的。
我從13歲上初中住校之后,就很少回家,父親也不再管我,更不用說打罵了。因為他知道打了那一次之后,就把我往正道上趕,而我也長了記性。
父親還教會了我在做任何事情時,都要先想到讓一個好人來做的話,他怎么做,那樣我就知道如何去做了。
后來不管升學,填報志愿還是其他重要決定,他都不再過問,我也沒有讓他失望。雖然我沒能大富大貴,但在遇到幾次巨大的誘惑,我都能堅守底線。
所以,當我我讀到《易經》蒙卦的這句「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時,就有一種親切感。
也許我的經歷不算好例子,可比起到處搜名人例子來解釋這句話,我對它的理解更深。
其實精讀《易經》或者讀別的書,有時候也在讀自己。當讀到書中的某一句話時,只有先做到反求諸己,想一想它給自己帶來了什么變化,對自己有沒有用,我這樣做了對別人好不好等等,讀書才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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