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資千萬的公園五個月不到拆除,誰該負責?
唐朝詩人李商隱有句名詩:“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敗由奢”這句不僅是對國家,對家庭來講也是,國興在君王勤政,家興在家主勤儉,兩個地位不同,但結果都是一樣的。
因此,一直以,中國對鋪張浪費的行為是不恥的,如果執政者,在位期間,不用好每一分錢,鋪張浪費,胡吃海喝,那么又怎么對得起管治下的民眾呢?因為一個人在其位,一定要了解基層民眾的真實的想法,替民眾做事,而不是你在臺上表演高唱為民,一下臺便忘了干凈,這樣的“油官”豈是民眾所喜歡的呢?
近日,江蘇蘇州常熟市東南街道湖東村村民反映,當地投資近1700萬元打造的公園,建成使用不到5個月就被拆掉了,不少村民都表示很可惜,很浪費。村委會工作人員表示,拆除公園是因為用地性質不符合,該處不是建設用地,要恢復耕地。村委會方面回應稱:“上面要求拆,你還能不拆嗎?”既然如此,那為啥當初要建?回應是:“(項目)是街道審批的,可能對接上面有點問題,所以出現了問題?!?br/>一個耗資上千萬的公園,說建就建,說拆就拆,很顯然在當地非常隨意,完全沒有把民眾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方才出現這樣亂作為之事!
對于村委來講,是上面要求建的,上面要求拆的;那么在這里,我們一定要弄清楚,當初為何而建,為何而拆呢?把問題搞清楚,對于鋪張浪費的行為,應該要進行追責,因為一個領導者一定要為自己錯誤決定買單!
現今在基層,一些干部,完全是憑自己的意愿來辦事,坐在辦公室里“拍腦袋”決定,今天拆東,明天要補西了,朝令夕改,完全不考慮民眾所需,方才出現這種鋪張浪費的現象來。
對于這種鋪張浪費的行為,我們應該要追究到底,要讓每一分錢都恰當的用在民生問題之上,方才是每個決策者所要做的事情!
從這個事件來看,之所以引起民眾的反感,那是地方亂作為倒置,現今說是不建設用地,要恢復耕地,而當初又是如何審批建公園呢?這種自相矛盾的說法,又怎么能欺騙民眾呢?
在建一個公園之初,執行者一定要知道為什么而建,這個公園是否給村民帶來生活上的便利,或者改善村容村貌。而當建立之后,居民們也覺得建得很漂亮,環境優美,綠草如茵,有效改善了生活環境,但卻拆掉了。這種隨意的行為,豈能不讓民眾質疑呢?
其實,對于這種短政的行為,有損公信力,因為民眾不知道下一個政策是否會長久;因此,在實施一個政策的時候,一定要深思熟慮,切不可盲目執行,否則便是自掃耳光!
對于該事件,如果鋪張浪費的行為,我們一定要給予糾正,讓涉及其中的執行者負起責任,不能不清不楚,讓其蒙混過關,否則便還會有下一次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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