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等到晚上12點沒落地,今天落地了。上一次是2.07,3個月時間,二次放寬《》。
直入主題,給大家解讀一下。
核心內容,簡單幾句化:
1)福羅南+寶安倆街道(新安、西鄉)繼續原有限購政策,此外放松限購。
2)限購區之外,非深戶社保“3變1”。
3)限購區之外,2孩以上深戶家庭可以多買一套房(即最多可買3套)。
3)限購區之外,取消企業購買住宅的禁令,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可以購房且不限套數(此項禁令為2018年7.31政策頒布)。
4)推進“以舊換新”,相關機構可不區分限購區豁免2018.7.31購房禁令。
以及還有一個,看到說樂有家APP已經可以上架真實成交價了。這個非常重要,重要程度超過以上逐項政策疊加。希望不要再收回了。
討論幾個問題:
第一,分區分級解除限購的整體思路。
和其它三個一線城市沒有區別,政策沒有體現出系統化的重整供求關系,還是一個走一步看一步的政策,屬于較大級別的細節性調整。比如,依然是分區解除限購、逐級解除限購的思路,住房供應緊張的核心區域繼續維持限購,去化周期長的非核心區域放開。對于不同的家庭,推行不同的政策。
有亮點的部分,但是整體上略略低于市場預期,在廣泛性上,和在力度上。比如在廣泛性上,像公眾呼聲較高的稅費政策(尤其是增值稅減免)、土地及住房供應總量政策、限售限價政策等等,依然沒有觸及。顯示政策意圖依然想徐徐圖之,留有后手,以備未來之需。而在力度上,比如市場先前傳聞,是預期福田南山之外全部放開的。但是落地并非如此,而且,在“非限購區”家庭購房,也沒有像傳聞理解的那樣,直接全面免除一切限制條件。
整體上看,和市場期待的直接效仿香港全面“撤辣”,還是有差距。當然,市場這個期待,客觀上講,本身就屬于過高了,今時今日,不可能有哪個城市敢一刀切、無差別的全放了,大家全都是“摸著別人過河”。
第二,關于限購區、非限購區劃分的理解。
還是一個分區解除限購的思路,在限購區、非限購區的劃分上,沒有遵從傳統的“關內關外”思路,而是大體上按照深圳2021版“國土空間規劃”的版圖定的。當時該規劃確立了深圳“都市核心區”的概念——以福田、羅湖、南山、前海合作區為基礎,將寶安區的新安、西鄉街道,龍華區的民治、龍華街道,龍崗區的坂田、布吉、吉華和南灣街道等區域納入都市核心區范圍。這個核心區是深圳就業密度最高的地區,大多數也是深圳房價最貴的地區,并且也是深圳歷史上住房最為供不應求的地區。
兩者基本高度重疊,唯有龍華的兩個街道、龍崗的四個街道這次被撇除在外。我理解是因為這些區域這兩年供應量較多、去化周期過長,以及房價下跌過猛(尤其是龍華)。
這樣的劃分依據是很科學的,比如鹽田,屬于關內,但2023年全年只賣出了349套住宅,而區域遠期庫存可以達到1-2萬套,這樣的地方還要“限購”,令人匪夷所思。所以,市場不至于有大的分歧。只有羅湖一個分歧點,因為羅湖這些年把大量的土地都給了非住,市場根本起不來,在人們眼里已經完全沒有必要繼續保留限購。
第三,家庭放寬實施效果已經證明有限。
家庭購房主要是兩條政策,非深戶“3變1”,深戶多孩可多買1套。這個會有效果,效果主要在非深戶,一是因為深圳外來人口比重奇高,只要有一部分能夠釋放,就很不錯;二是因為這是非深戶社保年限繼2月“5變3”之后3個月又“3變1”,飛快的又減了2年。可以提前釋放出不少的需求量,尤其是“無比堅硬”的剛需。
但持續效果可能還是會低于預期,在于現在的人們,尤其是剛需,預期收入前景看淡,加上又有保障房分流,此外還有對房地產的知識程度,他們真正愿意在當前這個低迷時刻大膽掏腰包入市的可能性,相對較低。
我認為,深圳此時其實已經不再需要對家庭進行分級,如果真的要“擴大內需”,正確的做法最起碼應該是:以常住人口作為基礎,只要是常住人口,就應該一視同仁把人家買房子的權利還給人家。無限度的把家庭分為“三六九等”,會讓政策變得越來越復雜,也會讓人群變得越來越不滿。
過往的事實也都證明了這一點,每一次逐級的放開限購,效果都不及預期,預期收入是最大的問題。何況你放開限購的區域,大多數又都不是核心區域。是以,參考過往,這部分效果當然會有刺激,但是持續性還是需要觀察。
第四,亮點是放開企業購買。
放開企業購買,我認為是最大的亮點。
深圳在2018.7.31頒布了企業購房禁令——當時是因為招商雙璽的“5000萬蹲”,后被查實以公司名義購房的比重占到高達22%,是以深圳叫停了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買包含二手房在內的商品住房。這項政策出臺之后,還是有不少企業為了解決員工住房問題,跑去買了不少的公寓、R3宿舍等等。也有不少的外地資金,最終也去向了公寓市場。
這次在非限購區完全放開了企業購房,并且如果企業是參與“以舊換新”,是在全深圳范圍內都放開。
這相當于釋放了接近6年的企業購房需求量,雖然說這幾年,政府也通過保租房、人才房等等方式為企業解決了需求,但是預料依然一部分真實的企業需求(考慮到民營企業現在的普遍狀態,釋放量會比預想為少)。也有希望能夠吸引一些外地的較大規模的資金,通過注冊公司的形式來購置一些回報率較可觀的住宅。
第五,整體效果及后續判斷。
1)這是深圳繼2.07限購寬松之后的又一次放寬,依然維持著小步快走、且走且看的思路,。預示著政策實質性寬松一直在繼續,未來大概率還會繼續寬松下去。
2)本次限購二次寬松,比前次政策力度有所增強,區域劃分也相對科學,但整體仍不及預期。5月的新房二手房成交會得到短期提振,非限購區的樓市成交量有希望出現一波脈沖。但持續性應該還是和前次一樣,需要政策持續不斷的加碼提振。
3)政策持續疊加相信最終會有效果,但是今天的市場與行業絕非單一政策提振就可以逆轉,需要整體條件配合,大環境、預期收入、市場自然調整等等。政策只是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
4)我個人依然強烈呼吁此時此刻應當全面、一刀切、無差別的解除過往一切行政管制,讓市場功能回歸。深圳房地產以及城市未來的希望,也一定在此。
5)對于個人和企業,我個人建議是不要太關注政策了。因為按照現在的思路,未來類似的放寬政策一定會非常頻繁(如果你看看前4月房企的銷售額就會更加確信這一點)。每一次調整的效果都會差不多,最終市場復蘇一定是所有條件的合力,不會是某一個。不如回到自身的需要和目標去做決策,該做什么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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