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無小事,用藥需謹慎。
前一段時間,推了篇短文《。文中,我表達了個人的觀點,精二處方具有“排他性”,只能開具精二藥品,其他藥品不能在精二處方上開具。
最近,小伙伴又發過來一張處方,問這合適嗎?
一起來看:
處方:咪達唑侖注射液10mg*3支
Sig:30mg加入0.9%NaCl 60ml 靜脈泵入 st
單從形式上來看的話,此處方只有咪達唑侖注射液一種藥,各要素:藥品的名稱(咪達唑侖注射液)、規格(10mg)、數量(3支)、用法(加入0.9%NaCl 60ml 靜脈泵入 st)用量(30mg)都標注的很清楚。
其中,所需0.9%NaCl注射液另行開具普通處方,此處方用法中的0.9%NaCl 60ml不能作為調配的依據。
對于這張處方的用法部分,個人覺得:清晰規范。
由于臨床診斷缺失,而且患者的基礎信息也不可獲取,對于30mg的用量,還有討論的余地。
祝您健康用藥,用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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