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施行!江西調整工商業用戶分時電價!
此次調整
對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價格
沒有影響
記者獲悉,自2024年5月1日起,江西省適當調整工商業用戶分時電價機制,試行重大節假日深谷電價。
▲江西省發改委網站截圖
據悉,此次調整分時電價機制,首先是適當調整了峰谷時段劃分。在保持峰谷時長不變情況下,將冬季(1月、12月)早高峰時段由原9:00~12:00調整為8:30~11:30,提前半小時;冬季晚高峰時段(含尖峰時段)由原17:00~20:00調整為18:00~21:00,推遲一小時;夏季(7~9月)高峰時段(含尖峰時段)由原16:00~22:00調整為16:30~22:30,推遲半小時。
尖峰時段(冬季18:00~20:00、夏季20:30~22:30)用電暫執行高峰時段電價標準。后續視電力供需緊張形勢,并結合經濟社會承受能力,適時予以恢復。
試行重大節假日深谷電價。在春節、勞動節、國慶節期間(具體時間以國家公布為準),增設2小時午間深谷時段(12:00-14:00),在低谷電價基礎上電價下浮20%,即在平段電價的基礎上電價下浮60%。
據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分時電價機制,主要目的是契合我省用電負荷變化,更好引導用電削峰填谷,同時減輕企業用電負擔。為緩解企業經營壓力,通過暫緩實施尖峰電價、試行重大節假日深谷電價等措施,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積極回應企業訴求。
該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對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沒有影響。居民生活用電分時電價仍按省發改委《關于印發 <江西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實施方案》(贛發改商價字〔2012〕1229號)有關規定執行。農業生產用電未納入分時電價機制執行范圍。< 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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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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