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據“中國三農發布”報道,內蒙古自治區開魯縣多位種植戶反映,有鎮、村干部阻止他們下田耕種,種地要交錢,而此前他們已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媒體曝光此事后,當地已成立工作組就此開展調查。23日,當地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回應極目新聞記者稱,已關注到此事,正在核實涉事村鎮干部是否存在違法違紀問題。
中國三農發布連續三期的節目,讓我們看到了事情大致經過。視頻中,比較有代表性的幾個畫面是,開魯縣建華鎮雙勝村村委會一名副主任阻攔種植戶春耕時稱:“110來又能咋地,上邊讓我斂錢我就斂錢。”此外,建華鎮還有鎮干部阻止農民耕地,強力要求扣車。該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紀云浩在報道中稱:“別找我,我不懂法!”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三農發布”是農業農村部新聞宣傳官方平臺,由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指導。之所以要強調一下這個身份,是因為如果信息來源不是權威部門,你很難相信這是真實發生的事情,甚至以為是哪個網紅在編段子搏流量。世間有很多的道理,但所有的道理加在一起,都不如“人要吃飯”這個天理。農民看天吃飯,春耕時節阻撓農民下田種地,而且阻撓者不是一般的社會閑散人員,而是村鎮干部,這一幕發生在一個法治社會,實在是荒誕不堪。
詭異的事情背后,往往都是利益在作崇。二十多年前,開魯縣的十幾戶農民承包了雙勝村6000多畝土地,這些土地原本是不宜耕種的草地,經過承包戶多年的努力,每畝投入一萬多元,草地變成了畝產一千六七百斤玉米的耕地。劣地變好地,讓承包戶看到了希望,然而麻煩也隨之而來,當地鎮政府以“情勢變更”為由,要求承包戶繳納每畝200元的“增補承包費”,總計100多萬元,這顯然是承包戶無法承受之重,但是不交就不讓種地,鎮黨委副書記還帶公安人員到現場抓人。
我們先不說“增補承包費”合理與否,無論如何是不是也得讓人先種了地再說?春耕不等人,過了這個時間,土地就白白荒廢了一年。不交錢就不讓人種地,擺明了就是“挾春耕以令農戶交錢”,因為農民等不起、賭不起,而對于坐在辦公室里拿固定工資的干部來說,卻沒有任何風險和損失,他們敢賭也愿意賭,底氣就是他們手握權力。
事實上,這個“增補承包費”根本站不住腳。我國《民法典》中“情勢變化”指的是合同訂定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6000畝草地變耕地,是承包土地的農戶自身努力的結果,并且持續投入了大量的資金,是當地政府可以預見但沒有預見的。看到農民收成好了就想分一杯羹,不給就毀約,合同的意義何在?還有契約精神嗎?
阻撓農民種地,折射出的是法律意識的淡漠。這起事件中,最“搶鏡”的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紀云浩。這個年紀輕輕甚至有些孩子氣的基層干部,似乎已經有了相當成熟的官場經驗,在現場他表現得非常強勢,不僅自報家門,訓斥承包戶“這個地現在不屬于你們,車我們一定要拖走”,而在面對記者采訪時,他又說“別找我,我不懂法!”
該強勢時強勢,該弱勢時弱勢,沒想到年紀輕輕,還有兩副面孔。他不是不懂法,而是面對不同人采取的不同策略而已。對農民,他是高高在上的鎮黨委副書記,可以一本正經拿法律中的“情勢變更”說事,而面對具有一定專業素養的記者,他知道這一套根本說不過去,只能用“不懂法”來裝傻充愣。只是,不懂法,何以還身兼政法委員?不懂法,何以能輕易地調動公安力量?
對于此事,公眾有一個樸素的認知:說破大天去,也不能阻撓農民種地,更不能以權力之名。目前,開魯縣委縣政府已經工作組,對事件開展調查。相信很快就會有調查結果,我們對此保持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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