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我和丈夫是大學同學,當時他是大學里的學生會主席。我是在上大三的時候,和他談戀愛的,我們大學畢業后,在都找到工作的情況下結婚了。第二年,我就生下了女兒。對了,我的丈夫叫李明。
我在一所中學里做老師,李明在政府機關工作。
有一年,李明升為縣長。說實話,他升為縣長后,我真的很高興。從那以后,在中學里,校長和老師都十分尊重我。
不料,李明升為縣長一年后,竟然出軌了,他的出軌對象是市文旅局的一個年輕的副局長,副局長叫秦梅。秦梅38歲,還是未婚,可能是由于保養得好的原因,她看上去像28歲。
秦梅不是沒有談過戀愛,她大學畢業后,就談戀愛了,男方是一個剛剛開始創業的人。不料,男方創業成功后,就和一大老板的女兒好上了。從那以后,秦梅再也沒有談過戀愛。
一天晚上,李明忽然對我說:“我們離婚吧!”
雖然我知道這一天遲早會到來,但是我沒有想到會來得這么快。我對他說:“你是不是外面有人了?”
其實,我早就知道他和秦梅有一腿,但是我沒有點破,我對他抱有幻想,希望他能顧及女兒,不和我離婚。所以,就算到了他現在向我提出離婚,我也沒有說破他和秦梅有一腿。
他聽完我的話后說:“你要是這么認為也可以?!?/p>
我說:“我是不會同意離婚的?!?/p>
他說:“你要是不同意離婚,以后我就不回家了。”
當天晚上,李明沒有回家,我估計他住到了秦梅的家里。秦梅很早就買了房子,她買了房子后,一直一個人住。
我的父母聽說李明要跟我離婚,趕到了我的家里,然后問我李明為什么要跟我離婚。我將實情告訴他們后,他們十分氣憤,說要去找李明,被我阻止了。
我的公婆就住在本市,他們聽說李明和我鬧離婚后,沒有來看我,我估計他們也沒有勸李明不要離婚。
李明和我鬧離婚三個月后,我同意了離婚。離婚后,我帶女兒生活,李明每個月給女兒撫養費。
我的哥哥在外省的政府機關工作,李明和我鬧離婚的時候,我給他打過電話,將李明和我鬧離婚的情況告訴了他,他聽完我的話后,對我說:“草兒啊,他要跟你離婚,你就同意離婚吧!”
我姓王,叫王草兒,哥哥都叫我草兒。
我離婚后,校長和學校里的老師們都不像以前那樣尊重我了,有的老師甚至用鄙視的目光看我。我知道,我已經不是縣長夫人了,只是一名普通的老師了。
我離婚兩年后,有人給我介紹對象,男方是一個工廠里的工人,而且是一個光棍。我和光棍見一次面后,就對媒人說,我和光棍不合適。因為我和他見面后,發現他的素質很差,和我交談的時候,時不時地爆粗口,還在我的面前不停地抽煙。
說實話,我是這么想的,要是遇不到合適的男人,我就不再婚了,一心一意將女兒養大。
要說時間,過得真快,不知不覺我和李明離婚三年了。一天晚上,我忽然接到了哥哥的電話,哥哥在電話里對我說:“草兒,告訴你一個好消息,組織上已經找我談話了,用不了多久,我就會調到你所在的城市擔任市委書記?!?/p>
我聽完哥哥的話后,心里十分高興,哥哥調來擔任市委書記,我和他就能經常見面了。
不久,哥哥就調來擔任市委書記了,他調來擔任市委書記后,我沒有對外張揚我是他的妹妹。
一天上午,一個學生家長忽然來到了學校里,他到了學校里后,找到了校長,然后對校長說,我罵他的兒子。
校長很快就給我打電話,叫我去他的辦公室。我到了校長的辦公室里后,這個學生家長對我破口大罵。為什么這個學生家長這么囂張呢?因為他是市行政執法局的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