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來,各地財政因為沒錢,都紛紛提出要精簡清退編外人員,但總體是“雷聲大、雨點小”,多是規范編外人員聘用管理。原來聘的大多沒有清退,編外人員總量并未得到減少。
直到看到今年福建省永春縣發布的一則“清理清退縣鄉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的通知”,才讓我真正感受到:這才是真清退。
據文件通知,永春縣提出這6種情況的編外人員必須清退:
一是2023年1月份以來未經批準自行聘用的編外人員;
二是服務窗口使用的編外人員;
三是編外人員總數(含退休返聘人員及勞務派遣人員)超過所在單位編制總數的10%以上的人員;
四是現使用編外人員的崗位,已補充正式工作人員的;
五是因階段性任務聘用的編外人員,在任務完成后的;
六是因正式工作人員請假等原因不在崗聘用的編外人員,在正式工作人員返崗后的。
以上六條具體、明確,都是干貨!可以說是把機關單位里的絕大多數聘用人員,都清退到位了。特別是提出清退服務窗口使用的編外人員,我覺得魄力很大,值得全國推廣。
公務員是服務人民群眾的,所以到窗口服務群眾的,自然應是公務員才對。永春縣的此舉,也一定會給當地公務員帶來很大觸動,因為再一出事,就不能說是聘用人員干的了。
此外,永春縣還提出幾條舉措,也值得各地學習。一是已有編外人員一律只減不增;二是聘用10人以上編外人員的單位,都要適當核減;三是滿編、超編單位原則上不得聘用編外人員。
前幾年,各地各單位都恨不得多聘人員,無論是公安、醫院、城管這樣的編制短缺大戶,還是什么史志辦、工商聯、團委這樣的小單位,都瘋狂招聘編外人員,似乎沒聘就吃了大虧。
永春縣的做法就很好,明確滿編單位原則上不能聘用編外人員。國家根據各單位職責任務來核定編制,既然編制滿了,那單位完成任務、保轉運基本就不成問題。如果編制滿了,人還不夠用,那多半是有人偷懶了。該解決的是編制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問題,而不是靠多聘編外人員來解決。
當然,永春縣清退編外人員并非“一刀切”,對當前未配足正式工作人員、單位嚴重缺編、階段性工作任務繁重等情況的,還是可以使用聘用人員的。
對于福建永春縣的做法,大家認為如何?歡迎評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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