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樣的民事糾紛如何調解?3月28日,三河市西市區第一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化解一樁因欠債引發的矛盾糾紛。
當日上午,在三河做家裝工程的劉先生興致勃勃的來到位于京貿物聯市場的三河市西市區第一人民調委會,調委會調解員張曉飛和劉曉藝第二次接待了這起欠債糾紛的劉先生,與上次調解不同,這次劉先生被告之被告方有明確的還款意愿。但說起這樁糾紛,劉先生大吐苦水:
原來年前,劉先生承包了一個熟人的室內裝修的活兒,可活兒干到一半多,被告方單方終止協議,結果自己不僅先期墊資的錢打了水漂,而且被告方拒不支付工程款。上訴至三河法院后,三河法院委托給西市區第一人民調委會進行訴前調解。
糾紛的來龍去脈是否如劉先生所說呢?之后趕來調委會的被告方張女士卻是另一種說法。
據張女士陳述:2023自己在三河市區買了一套新房,并委托熟人劉先生裝修。一家人等著喬遷新居之際,發現劉先生并沒有按照協議保證工程質量,并給自己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自己才中途終止了協議,并且拒付工程款。
接手這起訴前調解糾紛后,兩名調解員傾聽了雙方意見,了解了事實情況,提出了雙方各退一步的折中方案,取得了雙方認可。在第一次調解中,就在調解協議上簽了字,明確了還款金額和時間。
今天是第二次調解,也是約定還款的日子。
調解室內,原、被告雙方在調解員的指導下,走完了法律規定的訴前調解終結流程和事項。只聽“叮咚”一聲,原告方劉先生手機微信提醒響起,被告方張女士按調解協議約定歸還的5000元欠款準時到帳。雙方均對調解結果表示接受和滿意,并對西市區第一調委會調解員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態度給予贊賞。
據了解,相較于法院訴訟,訴前調解流程更簡單,終結更快,成本更低,效果更好。往往調解員一個善解人意的溝通電話,就可能解決一個老大難的民事糾紛。調解過程中,調解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明之以法,使糾紛當事人雙方握手合解,不傷情面。將矛盾糾紛對社會的危害后遺癥降至為零,受到人民群眾的歡迎。
目前,三河市西市區第一人民調解委員會只有兩名專職調解員,但接手的訴前調解糾紛案件每月就有40多起,調解員依據法院的程序規定,將逐一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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