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蒙山縣人民法院對一起相鄰關系排除妨害案件進行強制執行,并邀請村干部及人大代表現場監督,見證執行過程。
基本案情
周某、周某安兩兄弟毗鄰而居,后雙方發生矛盾糾紛,弟弟周某安便在雙方共用道路砌起了一道長約13米,寬0.3米,高1米的水泥磚墻。周某無法正常通行,便向蒙山縣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排除妨礙,恢復原狀,確保通行。
案件經法院審理,判決周某安拆除水泥磚墻,恢復道路原狀。判決生效后,周某安未主動履行義務,申請人周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多次上門溝通,要求周某安主動履行清除圍墻障礙物,保證涉案路面通行寬度為1.8米的法律義務,但其仍拒不履行。
執行現場
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蒙山縣法院決定強制執行,并為執行行動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3月21日,執行干警來到拆除現場,在表明身份和來意后,干警們迅速拉起警戒線,設置執行區域,測量涉案圍墻,執行法官指揮工人進入現場作業。
強制執行現場,執行法官耐心地講明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后果,勸導周某安應建立和諧的鄰里關系,經過反復做思想工作,周某安的情緒逐漸平靜下來。施工人員則按照判決內容劃定拆除區域,有序開展拆除和清理工作。歷經1個多小時的拆除工作,案涉圍墻拆除完畢,至此,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文字丨許 柯
圖片丨蔣 旅
編輯丨許 柯
審核丨陳法敏 蔣 旅
蒙山縣人民法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