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預防職務犯罪,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3月26日,石阡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楊某、劉某挪用公款罪案,邀請了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紀檢監察、教育局等部門150余名干部觀摩庭審,把庭審現場變成一堂直擊心靈的警示教育課堂。
據法庭調查了解,2017年2月17日,劉某進入石阡縣教育局計財股工作,主要負責全縣幼教及義務教育階段老師工資審核匯總和非稅收入工作,并保管全縣所有高中上繳的高考報名費、適應性考試費以及初中上繳的中考報名費等。2019年12月至2021年4月期間,劉某利用職務之便,先后挪用保存于個人農村信用合作社銀行賬戶中的公款140萬元進行營利性活動,從中獲利30363.81 元。
2018年9月,被告人楊某任石阡縣湯山中學總務處財務室報賬員,主要負責該校日常賬務收支、保管學生營養餐費、保險費等。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間,楊某利用職務之便,先后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 115.4萬元歸個人使用。
庭審現場氣氛莊嚴肅穆,程序規范嚴謹,法庭根據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結合控辯雙方舉證、質證,該案擇期宣判。
“第一次旁聽案件庭審,既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也是一次生動的紀法教育;在今后工作中,我將以案為鑒、自警自省,時刻嚴守紀法規矩,絕不抱有僥幸心理?!?/strong>在庭審結束后,參加旁聽的石阡縣特殊學校教師楊飛感慨地這樣說道。
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書”,旁聽人員通過“面對面”觀摩庭審、“零距離”感受法律的威嚴、“沉浸式”體會違法犯罪的教訓,結束后紛紛表示將筑牢拒腐防變思想,不突破底線防線。
據了解,下一步,石阡法院還將進一步延伸審判職能,創新工作方法,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紀、以案釋法、以案促改,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貢獻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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