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消費者權益日
Consumer Rights Day
#激發消費活力#
為進一步提高消費者維權意識,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健康的消費環境。3月15日,岳陽縣人民法院干警在億豐時代廣場開展“3·15”消費者權益日普法宣傳活動,為廣大群眾普及消費者所享有權利。
Part 01 擺攤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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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到了過期食品,商家卻說不是他賣的,我要怎么辦?
產品功效和商家宣傳的不符,我可以起訴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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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干警在“擺攤”,來往群眾紛紛向干警講述自己消費時遇到的問題,并咨詢解決辦法和維權途徑。干警們針對群眾提出的問題釋法,并適時普及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典》等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
Part 02 入戶普法
“擺攤”結束后,干警們深入百貨店、藥店等商鋪,通過以案釋法、發放宣傳冊等方式,向商家闡明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的重要意義。干警們還就商家在日常經營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了現場普法。
在超市中,干警向消費者發放宣傳冊,并宣講《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規,引導群眾在遇到消費糾紛時要積極尋求法律幫助,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化解矛盾。
此次活動現場發放宣傳單300余份,解答消費者各類咨詢20余次,提升了群眾的維權意識,也增強了商戶依法經營的意識。下一步,岳陽縣法院將切實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厲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犯罪行為,同時積極延伸審判職能,持續開展普法宣傳活動,為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編輯|黃湘宜
初審|余翔
審核|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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