鷺客社:守望共同的塵世故鄉
圖片源自“閩南網漳州”公眾號
去年十一月,一方名為“大老爺邏批示碑”的清代古碑在倒賣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獲,經文物部門辨識,定為“國家三級文物”。此碑原立于今平和縣南勝鎮城隍廟附近,為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漳州海防同知府同知邏庚(即“大老爺邏”)的批示碑。海防同知是知府佐官,清代時期沿海要地常設置同知專責海防事宜。邏庚是正藍旗舉人,乾隆四十一年(1776)就任漳州府海防同知。碑文內容與同知衙門皂、快兩班差役的分工有關。碑中的南勝衙門,指設于南勝的漳州海防同知衙門(又稱“漳州分府”)。
近日,漳州市龍文區檢察院正式將古碑移交南勝鎮鎮政府。據悉,為了確保文物安全,古碑已安置于南勝城隍廟進行妥善保護。古碑將成為南勝城隍廟的鎮廟之寶,對古碑感興趣的研究者可至城隍廟一行,以窺真面目。
關于南勝的海防同知府,清代有一些相關的文獻:
《清史稿》
王時翔“擢漳州府同知,駐南勝。南勝民族居峒中,多械斗。有賴唱者,糾眾奪犯,匿險自固。時翔親入山諭之曰:‘汝諸賴萬人,奈何庇一人而以死殉耶?為我縛唱來即無事?!坏靡炎钥`出,始如律。瀨子坑民葉揚煽亂,時翔謂緩之可一紙定,或張其事,大吏檄入山剿之。事平,意不自得,乞病歸?!?/strong>
《清實錄雍正朝實錄》
雍正十二年:“朕聞閩省漳泉地方。民俗強悍。好勇斗狠。而族大丁繁之家。往往恃其人力強盛。欺壓單寒。偶因小故。動輙糾黨械斗。釀成大案。及至官司捕治。又復逃匿抗拒。目無國憲。兩郡之劣習相同。而所屬之平和南勝一帶為尤甚……況閩省文風頗優。武途更盛。而漳泉二府人材。又在他郡之上。歷來為國家宣猷效力者。實不乏人。獨有風俗強悍一節。為天下所共知。亦為天下所共鄙?!薄耙聘=ㄕ闹萱倶俗鬆I守備一員。把總一員。兵一百名。駐南勝?!?/strong>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
乾隆五十四年:“福建漳州府,設有南勝海防同知、石碼糧捕通判。查南勝近山,石碼臨海,水陸形勢迥異,名實未免不符。請改為南勝糧捕同知、石碼海防通判?!?/strong>
清雍正時期,漳州海防同知為何會進駐南勝從而催生“漳州分府”?從上述文獻看可 大致了解其原因。 正如雍正皇帝在1734年所感嘆的:閩南地區民俗剽悍,民性好斗,一些巨族勢力恃強凌弱,動不動因一些小事發動械斗,釀成大案。由于山高林茂,容易逃匿抗拒,官府很難追究。雍正皇帝還特意指出了“平和南勝一帶為尤甚”。這呼應了《清史稿》所言:“南勝民族居峒中,多械斗”。—— 這正是南勝會產生“八約”議事民俗的原因。
我們知道,皇帝的批示意味著什么。 1734年,為平定南勝一帶的械斗亂象,清廷移調“左營守備、把總各一名,率兵百名”進駐南勝。1735年,清廷把漳州海防同知府由漳州府城遷往南勝,這就是“南勝海防同知府”(簡稱“南勝同知”)。
第一位南勝同知是雍正時期湖南才子劉良璧。
《平和縣志》寫成劉良陛,或有誤。劉良璧是雍正二年(1724)進士,在出任南勝同知前,為龍溪知縣。劉良璧最為漳州人稱道的是,他牽頭重建了龍文塔,修復了威鎮閣,創建了丹霞書院。在駐南勝期間,他還因“立義學”,建設南勝書院而“政聲大著”。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因“南勝近山、石碼臨海”,清廷把南勝的海防同知改為糧捕同知,把石碼的糧捕通判改為海防通判。嘉慶三年(1798年),清廷改南勝同知為撫民廳同知,同知府移駐云霄廳。
南勝作為同知府所在地共存續了六十三年!
此古碑的現世,對南勝古鎮來說,意義極為重大,它是之前僅見于文獻的“漳州分府”極為珍貴的實證證據!古碑發現地,很可能就是同知府遺址所在地!
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漳州府海防同知邏庚批示碑
正文:
大老爺邏批示
竊照充當差役,原是一體伺候,差遣辦公,正當和氣式好,凡遇公務,協力公辦,庶無遲誤,秪因有皂快分班名目,每于公事,應行杖責之處,誠恐有輕重不均之嫌,致有兩班歧視之端。茲奉大老爺邏鈞批,皂快原有分別,而南勝衙門既無錢糧倉谷之責,皂快本可合一,但向來既分名目,自當因仍其舊,各管各班,惟行杖一端,嗣后除民間詞訟以及衙門之外,一切人等,如有杖責,照舊歸皂班行杖,如本分府因事責處快役,準歸快班自行杖責可也,不得抗違。等因遵此,立碑以垂永久。俾兩班無挽越輕重之嫌,永敦和氣,協力公務焉。
乾隆四十二年(1777)八月仲秋谷旦立
作者簡介:林鴻東,鷺客社創辦人,福州大學當代閩臺文化研究所特約研究員,福建省閩南文化研究會理事,福建省作家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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