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講究“多子多福”的古代,明太祖朱元璋妥妥地是人生贏家,他膝下共有二十六個兒子及十六個女兒。若是要在其二十六個兒子中挑選一個最不受關注的,估計很多人會選敬陪末座的朱楠,畢竟大哥受封皇太子,其余兄長皆封親王,唯獨他什么也沒撈到。然而能讓人們記住,也是一種關注度,真不受關注,往往會默默無名。綜合而言,老朱的子嗣中最不受關注的當為老九趙王朱杞,不僅后世少有人知曉,連明朝官方也自始至終在刻意忽視他。
趙王其人
朱杞,生于洪武二年(1369年)九月,為明太祖朱元璋第九子,生母和具體生辰不詳。
《明太祖實錄》對幼子朱楠的生辰有詳細記載“(洪武二十六年十二月)癸酉,皇第二十六子楠生?!?strong>而老九朱杞呢,只以“是月”二字進行描述。
明太祖劇照
有人認為朱杞生于洪武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某百科也這么記載,究其原因是因為他的出生信息被記載在“戊午(二十七日)”條之下。
“戊午,征南將軍廖永忠、參政朱亮祖等帥師自廣西還,上命皇太子率百官迎勞于龍灣。比入見,上撫慰歡甚,既退,復命皇太子送永忠還第。
是月,皇第九子杞生。”(《明太祖實錄》)
殊不知,洪武二年十月初一為壬戌日。戊午日與壬戌日之間,還隔著己未、庚申、辛酉三個甲子日。只是這三日估計沒發生什么大事,故實錄沒記載相關內容,于是綜述當月其他事件的“是月”便落了在戊午日之后,此條的內容并非發生于前一個甲子日。是故,朱杞是唯一一個具體生辰不詳的明太祖之子。這種情況放眼整個明朝都極其罕見,對于一個皇子而言,無疑是一種悲哀。
洪武三年四月初七,老朱第一次大封諸王,剛滿半歲的朱杞受封趙王,卻不是本次所封諸王之中年齡最小的一個,上有比他大不了幾天的老八朱梓,下有剛滿月的老十朱檀。因朱杞三兄弟尚在襁褓之中,無法獨自完成典禮,老朱為此特設“保抱”一職,負責抱著年幼親王走相關流程。
“年幼親王內宮受冊寶儀:受冊之日,內使監官陳設香案于內殿正中,設保抱抱王受冊位于香案之南,設授冊寶內使監官位于香案之東,捧受冊內使位于保抱抱王受冊位之西,捧受寶內使位于捧受冊內使之南,司贊二人位于保抱抱王受冊位之東西。”(《明太祖實錄》)
關于朱杞的記載,這是唯一一條有明確時間的內容,卻是拜老朱大封宗室這一大事件所賜,非特地為他量身打造。
下一條關于朱杞的記載,屬于他的死訊。明前期不管如何,宗王的地位還算可以,故而明憲宗之前的實錄但凡提及宗王薨逝,往往會有一段生平簡介,記述其生母、生卒年、受封時間等重要信息。但到了朱杞這里卻什么都沒有,甚至連具體的去世時間都沒記載。
“(洪武三年十二月)甲申,享太廟,行家人禮,百官免陪。享畢,上諭禮部尚書陶凱曰……凱頓首曰:‘陛下此言,乃圣賢治心之道也。心既治,天下無難治矣?!?/strong>
是歲,趙王杞薨。
戶部奏:‘今歲,山東、河南、江西府州縣墾田二千一百三十五頃二十畝。’”(《明太祖實錄》)
嬰兒皇子劇照
由此可知朱杞在受封趙王當年便夭亡,至于具體時間,不好意思實錄連“是月”的懶得用,直接以“是歲”,也即本年應付了事,自然不會提及。然而有人基于推算他生辰的方式,推定其薨逝于洪武三年十二月二十九,也即除夕當天。這一結果殊為可笑。
連記載趙王朱杞生卒時間的欲望都欠奉,生母之類的信息自然更不屑于記載。以至于朱杞成了老朱二十六子中唯二兩個生母不詳的皇子(另一個為安王朱楹)。
不僅如此,朱杞在絕大多數時候被剔除出太祖諸子的排行,比如第十一子朱椿的生平簡介稱“王……高皇帝第十子,母惠妃郭氏”;肅王朱楧明明是第十四子,生平簡介卻稱“王,太祖高皇帝第十三子,母妃郜氏”;唯獨魯王朱檀的生平簡介將朱杞這位九哥計算在內,稱其為太祖第十子。
據王世貞的《弇山堂別集》記載,連未受封為王的朱楠都被記入排行,且明成祖稱其為二十五弟,期間依然將朱杞排除在外。也就是說,在大明皇家眼中,受封趙王的朱杞,連未封王的朱楠都不如。
其地位之低可想而知。
被冷落的根源
之所以會如此,于古人對人生的認知觀,也即靈魂觀息息相關。
古人將人體分成既獨立存在有相互依存的靈魂與身體兩部分。陰陽結合形成合子時(即精子與卵子結合為受精卵),靈魂還沒有形成,稱之為混沌期。當十二正經(手三陰經、手三陽經、足三陰經、足三陽經)開始形成時,靈魂誕生,自我意識也開始成長。出生時,靈魂與身體得以交融。但此時人的靈魂還不穩定,這也是小孩子容易走神,容易生病、夭折的根源。直到七歲以后,靈魂才得以穩固。從此,靈與肉完全融合,成為真正的人。
也就是說在古人眼里,八歲以下的小孩子是沒有“人”權的。
現在好多家長因民間“八歲八糊涂”的傳言,極其忌諱孩子8歲入學。可在古代,基于“人”權理論,八歲入學才是主流,從先秦到明清皆盡如此。《大戴禮記·保傅》稱:“古者年八歲而出就外舍,學小藝焉,履小節焉;束發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
“出就外舍”指離開家門外出赴私塾等鄉學就學,也稱出閣。明朝明確規定皇子八歲出閣就學。明代學者魏?!肚f渠遺書·渝民文》稱:“凡為父兄者,如有子弟年六七歲至二十歲未冠者,俱要送入社學?!鄙鐚W,即地方官府奉朝廷詔令開設的“鄉村小學”,利用農閑時間對8至15歲的農家子弟進行初等教育。
冠禮
古人二十而冠,舉行冠禮后才被認定為成人,二十以下者皆被認為是未成年,大致又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四個時期。八歲以下屬于嬰幼兒,稱之為孩提。八至十五歲,稱之為幼童,分為兩個時期:八歲開始換牙、扎發髻,稱之為總角、或始齔、齠年;十三歲可以學習文舞——《勺》舞,稱之為舞勺之年。中國最早的官派留學生:留美幼童,他們的平均年齡為十二歲。十五歲以后是為成童,需要拿起干戈,學習武舞——《象》舞,故被稱為舞象之年。
受教育權如此,治喪禮儀同樣如此。未成年而死稱之為殤,謚法對“殤”的釋意為“未家短折曰殤”。古人依據對未成年人各階段的認定,將“殤”分為四種不同的形式,分別為:上殤、中殤、下殤和無服之殤。
“《傳》曰:何以大功也?未成人也。何以無受也?喪成人者,其文縟。喪未成人者,其文不縟。故殤之绖不樛垂,蓋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為長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十一至八歲為下殤,不滿八歲以下皆為無服之殤。無服之殤以日易月。以日易月之殤,殤而無服。故子生三月,則父名之,死則哭之;未名則不哭也。”(《儀禮·喪服》)
《通典·禮五一》曰:“長殤中殤俱在大功;下殤小功;無服之殤,無容有在緦麻,以其幼稚,不在服章?!薄抖Y記·檀弓上》云:“以有虞氏之瓦棺葬無服之殤?!?/p>
留美幼童
上殤、中殤和下殤,皆有喪禮,只是禮儀視正常喪禮降殺,且依次遞減。而無服之殤則無需為其服喪,喪期以日易月,因沒有完整的“人”權,死后不能葬入家族墓地,另覓他處薄葬即可。
八歲以下的幼兒因沒有完整的“人”權,在兄弟倫序排行時,往往會將他剔除,是以《明實錄》對宗王排行的記載出現前后矛盾,實錄與出土的宗王壙志排行錯位等,實屬正常,就看期間有沒有將早夭的兄弟記入排行。
阿越說
趙王朱杞貴為皇子,大明第一位去世的親王,關于他的記載卻如此草率,是因老朱寵子狂魔出于公論,遵循了古禮,沒有動用自己的特權刻意給早夭的兒子謀取身后哀榮。也因此朱杞成了明太祖二十六子中最沒有存在感的小透明。至于朱楠,他會被人們記起,一方面是有資料顯示他活到了幼童期,更重要的是尾端效應在作怪。
針對無服之殤這一問題,明英宗曾在天順四年(1460年)四月特地頒布過詔令,要求宗室子弟年及八歲,方可請名。
“己巳,命諸宗室王府:‘凡無子者,方許請繼室。生子至八歲者,方許請名。女至十五歲者方,許請封。著為例。’”(《明英宗實錄》)
明英宗雖然為政不咋滴,甚至被戲稱為“堡宗”、“大明戰神”、“瓦剌留學生”,但在這點上還是遵循了古禮,復辟后沒有對早夭的庶三子朱見湜進行追封。奈何后世皇帝沒有延續這一慣例,追封夭折的幼子有之,給生下來就是死胎的皇子封王有之,徒留笑柄。
廣平府衙
洪武二年(1369年)四月“乙亥”條記載:“詔中書編《祖訓錄》,定封建諸王國邑及官屬之制?!?/strong>,由此可知封王之時諸王的藩地已經定下,朱杞的藩地自然也不會落下。以“趙”這個封號計,他的藩地當在當時河南、北平交界處一帶,最大的可能為其侄子、大明第二任趙王的藩地——河南彰德府(今河南安陽市),或左近的北平大名府(今河北大名縣)、廣平府(今河北邯鄲市永年區廣府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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