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在第114個“三·八”國際婦女節,第三個“女法官國際日”到來之際,萬山法院在丹都街道辦事處旺家社區巡回開庭審理原告宋某龍、宋某宜訴被告袁某某撫養費糾紛一案。
案情介紹
被告系二原告的生母。2022年6月,原告父親與被告協議離婚,協議約定二原告由其父親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1200元。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稱,自離婚后,被告按期支付撫養費至2023年6月,后未按期支付撫養費,故向本院起訴要求被告支付已到期的撫養費并按照協議約定支付3倍到期撫養費的賠償金。被告辯稱,因原告祖父不讓其探望小孩,并要求撫養其中一個小孩,原告父親不答應,故未支付撫養費,但表示愿意支付。就以后的撫養費希望和原告協商進行調解。
庭審過程
因原告父親對被告有抵觸情緒,承辦法官耐心的釋法析理,希望雙方能夠就小孩撫養費問題進行調解。經耐心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最終調解成功。
普法宣傳
庭審結束后,萬山法院法官首先向在場的女同胞們致以節日問候,隨后就庭審過程進行了簡要的敘述,并向在場旁聽群眾進行普法宣傳,詳細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旁聽群眾積極發問,法官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問題,讓居民深刻認識法律的重要性,增強了居民懂法、用法、守法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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