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賴曉偉
請見《紅樓夢》的第一回,按書云:……葫蘆廟中炸供,那些和尚不加小心,致使油鍋火逸,便燒著窗紙。將一條街燒得如火焰山一般。
脂硯齋指出:“寫出南直召禍之實病。”或許連他也沒想到,日后“南直召禍”四字竟引發爭議。
南直,即南直隸。據《明史·地理一》記載:“終明之世,為直隸者二:曰京師(北平),曰南京。”明成祖遷都,以南京為南直隸,北平為北直隸。清初以南直隸為江南省,北直隸為直隸省。
以至于一些曹學家認為:“大火無疑是一歷史事實,可能發生在南京的某織造廠,也可能是在江寧織造官邸起火。”
“明亡說”則堅信,是指發生在江南地區清軍實行的楊州十日或嘉定屠城,縱火焚城一事。
其實,這兩種觀點都不對。因為小說中說引起大火的是“葫蘆廟中炸供”。
在前面,我已指出葫蘆廟影射太和殿。那么真相實際上已經很簡單了,這是一起發生在紫禁城里太和殿火災一事。
據稱紫禁城建于1416年,明清時代至今共發生過80多次火災,其中重大火災20余次。單單太和殿就發生了四次火災。
第一次是在明永樂十九年(1421年)四月初八,三大殿被雷擊同時起火。
第二次是在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四月十三日,三大殿重建之后,再一次遭雷火焚毀。
第三次是在明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六月十九日,三大宮殿再次被火焚毀。
第四次是在康熙十八年(1679年)十二月初三日,因御膳房起火導致太和殿被火焚毀。
至此事件已經很明白了。“葫蘆廟中炸供”引發的火災,正是指康熙十八年(1679年)十二月初三凌晨,發生在太和殿的重大火災。
這一天,康熙正要到太和殿議事。哪知六位太監在御膳房用火不慎引起火災。結果火借風勢,大火一路燒毀后右門、中右門、西斜廊,燒毀了太和殿(葫蘆廟),然后轉而又燒毀了東斜廊和中左門。
一時間濃煙滾滾,火光沖天,“接二連三,將皇宮燒得如火焰山一般”。把皇太后和太子嚇得號啕大哭,康熙也非常驚慌。事后,這六名太監被處以絞刑。
接著康熙又傳旨,組建防范火班。命數十名太監日夜巡檢火燭,玩忽職守者要受嚴責。此后在康熙執政的幾十年間里,紫禁城再也沒有發生大的火災。
更多大清宮闈秘史的解密,詳見《賴曉偉重評石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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