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明白,羅翔老師為什么總是用張三來講案例,應該能避免把段子當新聞報道吧。
這兩天,就在很多自媒體呼吁關注貴州山火以及熱炒美國人工智能新成果SORA的同時,很多主流媒體卻在跟風兩個有關舅舅的、一眼假的“三無”新聞——
2月16日,博主“Thurman貓一杯”發布視頻,稱其在巴黎一餐廳撿到一年級八班秦朗的寒假作業。
秦朗“舅舅”現身評論區——一名IP地址顯示為江蘇的網友自稱是秦某的舅舅,并表示秦朗就讀于西場小學,此評論點贊高達二十多萬。但隨后這個自稱秦某舅舅的視頻賬號就顯示被封禁,賬號因違反社區規定被禁止關注。
之后,多家主流媒體跟進報道,還有去核實具體學校、學生。
18日,多個小學回應學校并無此人。浪費這么多媒體公共資源以及學校人力物力后,結果,竟然是#有關部門介入調查秦朗丟寒假作業事件#。
咱就說,無論是真實事件,還是這個自媒體博主自導自演的一出鬧劇,這件事,除了讓大家一樂外,有什么新聞價值以及社會價值?
當然,有流量。
這個舅舅事件還沒鬧完,另一個舅舅事件又登場了。
2月21日,多家新聞媒體報道,外甥正月理發舅舅當晚去世,舅媽控告故意殺人索賠百萬,法院判了……
關鍵是,這一眼假的三無新聞,竟然出自央視“社會與法”欄目!
為什么說一眼假?不僅因為是三無新聞,還因為不合理——我不知道視頻中律師是不是在講一個類似“張三”的案例,但出現在視頻里,確實像真事——
劉兵正月初二去理發,誰知舅舅當晚遭遇車禍去世。當地有一個習俗:“正月里理發死舅舅”。于是舅媽控告外甥故意殺人,被警方拒絕后她又將外甥告上法院……
停!到這里新聞媒體真當新聞報道,是不是想一想:警方都明確拒絕了,法院怎么會受理這種荒唐的訴訟?是我們的司法資源閑置太多嗎?
如果起訴,以什么罪名起訴?警方拒絕,說明就不能構成刑事案件,那就是民事訴訟案件嗎?
當然,@紫竹商業評論 也不排除真有法院就受理了這么荒唐的起訴,但如果是這樣,新聞媒體不是應該關注這個新聞點嗎?法院為什么會受理這個案件嗎?以及具體哪個法院?
這種案例,總比翻遍全國找一個小學生秦朗簡單太多了吧?而且也比找個丟作業的小學生要有社會意義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