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西未出場事件持續發酵,主辦方前后不一的言論招致批評,對此,很多網友都表示,期待主辦方公布合同,誰違反合同就走法律程序就完了,但是,@紫竹商業評論斷定,主辦方Tatler Asia肯定不會公開合同的,因為不敢。
我們先梳理一下梅西未出場世界的時間順序。
2月4日邁阿密國際隊在香港與香港明星隊過招,賽前被當作“賣點”重點宣傳的梅西卻并未如約上場,引發球迷強烈不滿,高呼“退票”。香港特區政府兩度發布聲明表示“極度失望”。
2月6日,對于缺席此前在中國香港的表演賽,梅西在新聞發布會上解釋稱:“我認為很不幸,之前在沙特的第一場比賽中,我感到內收肌有些不適,核磁共振顯示不是受傷,但我仍然感到不適。”
2月7日晚,梅西再次在新浪微博作出回應,稱是由于腹股溝有傷沒能在香港站友誼賽中出場,并期待之后有機會回到香港地區比賽。
2月7日,邁阿密國際隊與日本神戶勝利船隊的表演賽上,梅西在下半場60分鐘替補登場,并多次在前場制造威脅,前后表現對比之下,引發了國內球迷的更多不滿和質疑。
再看主辦方的回應。
2月4日比賽后Tatler表示,在比賽上半場結束后,才知道梅西不能上陣。
2月9日,這次表演賽的主辦方Tatler Asia宣布向球迷退回部分票款。
2月16日,據港媒大公文匯網報道,邁阿密國際中國香港行的主辦方Tatler Asia主席兼行政總裁在接受外媒訪問時突然改口,稱是在“比賽開始前15分鐘”已得知梅西不會上場。
之后,又有媒體爆出多張梅西在香港期間,微笑與球迷合影互動的照片。
所以,本來群情激憤怒指梅西不尊重球迷的聲音,忽然又弱了。
但是,球迷大老遠奔梅西去的,卻未能如愿,球迷的憤怒,總得找個出口吧?
不怪梅西,那怪誰?怪主辦方?但主辦方已經同意部分退款了。
在商言商,@紫竹商業評論 ,也算在媒體單位工作過,也不止一次全程參與過所在媒體組織的活動,雖然不是總負責人,但恰好可以從參與者的視角審視這事。
@紫竹商業評論 認為,梅西事件參與方——球迷、主辦方都在賭不確定性。
先說主辦方。
據紅星新聞報道,主辦這場比賽的Tatler Asia 是一家源自英國的老牌時尚雜志,其亞洲總部設在香港,并在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多國設立分支機構。這家雜志還發行簡體中文版——《TATLER尚流》。Tatler Asia其亞洲總部在中國香港也發行簡體版雜志。Tatler在香港每年都會舉辦名流云集的社交舞會,被認為是香港"頂級時尚盛宴”。不過這次跨界舉辦商業足球賽,反而讓這家雜志商業體育賽事的承辦經驗的媒體"出圈”了。
簡單說,就是一個沒有商業體育賽事的承辦經驗的媒體,組織的一場表演賽。
1月11日,此賽事召開新聞發布會,Tatler Asia主席兼CEO拉穆尼亞表示,“究竟由誰上場,最終應該由教練團隊決定”。這番話讓外界猜測認為,也許合同中并沒有規定梅西的上場時間,因此多家媒體在報道中提到了沒有梅西出場的保證。
說起來,球迷搶門票時,就是在賭概率,就是賭賽事主辦方能再努努力,讓梅西上場哪怕走一圈。但結果不過是和買票時承諾的結局一樣。
與此同時,主辦方也想賭概率,這是第一次掙扎。
作為主辦方,還在繼續尋找贊助,造聲勢,希望能博贏梅西上場的小概率事件。
拉來港府支持,應該就是其努力的行動之一。
新聞發布會上,還沒有看到港府的身影,明顯是主辦想更努力推進小概率事件的發生。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發布的公報稱,這次活動獲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頒授“M”品牌認可,以及1500萬港元配對撥款和100萬港元場地補助金資助,特區政府也提供多項協調和協助,包括安排場地和人流管理等,務求為球迷帶來一場精彩的比賽和一個親睹世界“球王”球技的機會。
不過,港府這次贊助是有條件的,據報道,相關工作人員直到比賽日當天都相信梅西將會登場比賽,因為“M品牌計劃”的贊助要求就是梅西至少要上場45分鐘。
氣氛都烘托到這了,梅西自己難道不想出場?
媒體做主辦方的活動,有個天然優勢也是劣勢——宣傳傳播策略都會不自覺地針對門票銷售,所以,這次“港府加碼”的傳播,受眾還是球迷(當時票已售馨),但這些傳播點,會勾起買到票的球迷們更高期待。
不過,這些傳播點邁阿密和梅西知道嗎?很難傳播到。
主辦方的第二次掙扎,是事發后否認事前知曉梅西不上場,況且,傳達到了,他們也不一定理解,因為有文化差異,記得當年我做記者采訪第一批來中國的外企管理者,他們就和我說過這種文化差異——在中國,企業家會拿出他和領導人合照來炫耀他們關系好,而在他們國家,市長會拿出和某企業家合作,以此炫耀自己和企業關系好。
2月4日,賽事主辦方深夜發表聲明,稱事前不知道梅西和蘇亞雷斯缺席,對兩人缺席一事感到極度失望。拉穆尼亞稱,他直到中場休息時才知曉梅西不會上場。當時Tatler Asia緊急游說希望邁阿密國際能采取補救措施,比如讓梅西對球迷發言等,但未能如愿。
主辦方這次掙扎,肯定是希望保住港府的贊助和門票收入。
但為什么主辦方16日又承認了賽前15分鐘已得知梅西不上場呢?
因為怕違反契約精神今后寸步難行。
既然從一開始就約定不保證梅西出場,之后,都是主辦方加戲,當然,也可以說想往理想的方向努力,沒成功而已,如今,部分退票,退港府贊助,如果還繼續堅持說“事前不知梅西不上場”,那就連最后的信譽也失去了。
很多業內人士和在現場的球迷都認為,厘清責任的關鍵,在于搞清楚主辦方Tatler Asia與邁阿密國際簽訂的合同中,是否規定了梅西等球星的最低上場時間——如果有類似條款,那么邁阿密國際屬于違約方,主辦方就應該在退掉門票和賠償球迷損失后找邁阿密國際追責;如果合同中沒有類似條款,而主辦方賽前卻又大肆使用梅西的形象作營銷噱頭,那么就屬于欺騙消費者。
很多網友呼吁,公布合同。
的確,事件發展到現在,也沒有任何一方貼出合同文本。是不是合同里根本沒寫梅西必須上場?這是肯定的,因為新聞發布會肯定在簽合同之后才能開,1月11日的新聞發布會已經明確了,之后再變更合同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不過,這還不是最重要的。即使合同嚴格約定了梅西必須出場(比如僅僅走一圈),主辦方也不可能貼出合同的。
這是最基本的法律意識。
主辦方是英國公司,邁阿密是美國公司,歐美企業間合同本身就屬于商業機密,一言不合就曬合同,讓網友來做網絡審判,那絕對不是正常商業機構的行為,至少,歐美企業的商業文化包括律師,都是會盡力避免這種違法行為的,這會被現代商業文明所排斥的,今后就寸步難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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