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外媒曾報道一則消息,為給房企紓困,監管部門計劃起草一份有資格獲得紓困資金的50家房企白名單。
隨后,各種版本的房企白名單流出,真假難辨。
然而,這份官方版本的50強房企白名單至今都還是個問號,以至于人們都開始懷疑,房企白名單從一開始就是個子虛烏有的謊言。
不過,就在房企白名單不見蹤影的時候,房地產項目白名單來了。
01
1月30日,廣西南寧宣布已經建立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并向當地金融機構推送了第一批107個房地產項目”白名單”,白名單中的項目已獲得3.3億元銀行開發貸款,標志著首個城市房地產項目白名單正式落地。
同樣是在1月30日,重慶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專題部署會要求,通過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已梳理出第一批房地產項目“白名單”314個,融資需求約830億元、涉及22家融資機構。
事實上,不止是正在摸底在建房地產項目融資需求,篩選符合白名單條件項目的城市遠不止南寧和重慶。
早在半個月前,住建部和金融監管總局就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通知》,提出要精準支持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
而該文件或許可以看做是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制度的開端,此后各地就開始梳理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項目。
而在1月26日,住建部又專門為此召開了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部署會,而出席這場部署會的除了中央財辦、中央金融辦相關司局負責同志,還包括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委)有關負責同志和35個重點城市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
或許,這35個重點城市就是落實此次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制度的范圍。
不出意外,這些城市將很快就陸續公布當地的房地產項目白名單。
據悉,很多房企都在各地積極申報,以期有更多項目可以入選白名單。
02
具體而言,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制度是怎么運作的呢?根據已有的信息來看,大概有三步:
第一步,篩選項目。
由地級政府根據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建設情況及項目開發企業資質、信用、財務等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原則,篩選出可以給予融資支持的房地產項目名單。
第二步,對接資金。
通過搭建的政銀企溝通平臺,地級政府向行政區域內金融機構推送房地產項目白名單,推動房地產企業和金融機構精準對接,協調解決好房地產融資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第三步,跟蹤落實。
針對如何管好資金,住建部提出,信貸資金要確保封閉運行、合規使用,堅決防止挪用。省級層面要跟蹤監測落實情況,加強督促指導;國家層面將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項目信息平臺,實行周調度、月通報。
03
在外界最為關注的房地產項目篩選條件上,以下五點必須全面滿足:
房地產開發項目處于在建施工狀態,包含短期停工但資金到位后能馬上復工,并能建成交付的項目;
房地產開發項目具有與融資額度基本匹配的抵押物或者抵押擔保;
房地產開發項目已明確擬申請貸款的主辦銀行,并接受貸款資金封閉管理;
房地產開發項目預售資金未被抽挪,或被抽挪的資金已及時收回;
房地產開發項目初步制定了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和完工計劃。
透過白名單房地產項目的篩選條件,不難推測能夠入圍白名單的房地產項目應該就是那些出險房企的優質項目。
換句話說,這些能夠入圍白名單的房地產項目自身條件不錯,此前被集團債務拖累才導致了停工爛尾,現在有資金進來拉一把就能夠快速盤活。
如今,有了這份白名單制度,這些項目的購房者或許終于可以有盼頭了。
但是對于那些自身就有瑕疵,尤其是項目預售資金已經被集團抽挪的房地產項目,目前看來,依然不會有任何實質性的進展,大概率會繼續停工爛尾下去。
不過,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房地產項目進入白名單并不意味著就能夠獲得金融機構的融資,地方政府將房地產項目白名單推送給區域內的金融機構后,再由這些金融機構從中篩選出可以發放貸款的項目。
最終的決定權在金融機構,而非地方政府。
04
從房企白名單的傳聞到房地產項目白名單的落地,其實已經可以清晰的揣度出中央的救市方向:
救助對象以房地產項目為單位,而非以房企為單位,主要目的是保交樓、保民生,而非給出險房企托底;
施救的主體責任在地方政府,金融監管總局各監管局、住建部、金融機構則是協調配合。過往的土地款主要被地方政府拿走了,出了問題當然也該由他們來解決;
金融監管部門強監管銀行參與救助行動,但又避免將房地產風險轉嫁給銀行,很顯然這也是這次救助行動的底線,絕不將重大風險轉嫁和擴散給金融機構。
一個極為容易忽視的細節是,在建立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制度的同時,其實還有個房地產項目“黑名單”制度,即地方政府有責任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逃廢金融債務等問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項目,向金融機構提示審慎開展授信。
換句話說,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制度要做的就是改變當前金融機構對出險房企項目一刀切的拒絕放貸行為,而是以地方政府、金融監管總局、住建部等官方公信力為部分優質的資金短缺項目背書,解除金融機構的后顧之憂,從而完成“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的政治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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