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著互聯網外衣,號稱是人工智能、區塊鏈、量子技術的結合體,但實際上,“能量锎”就是一個典型的龐氏騙局。當所謂“高額回報”“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投資項目擺在面前時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案件詳情
2016年6月初,夏紅明指派其實際控制的浙江冠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信公司)員工夏一峰等赴境外接洽引進能量锎投資平臺事宜,后夏紅明與平臺方商定由其負責在境內推廣營銷能量锎投資平臺。
而后,夏紅明伙同富月娣、宣立群、夏一峰、許金富等人,明知能量锎平臺并無實際經營項目,仍以冠信公司等名義,組織在浙江、上海、江蘇、黑龍江、吉林、江西及香港、澳門等地多次召開能量锎投資平臺推廣會,以口口相傳方式,宣傳投資該平臺發行的锎幣穩賺不賠等,吸引社會公眾投資能量锎平臺。
2016年9月,夏紅明為加大能量锎投資平臺推廣力度,還伙同陸敏飛等人投資成立浙江锎能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锎能公司),2017年1月以該公司名義研發上線“锎錢包”手機APP并對接到能量锎投資平臺,方便投資人利用手機進行操作。
夏紅明指使夏一峰與平臺方聯系注冊并激活首批多個境內能量锎平臺賬號并由其控制使用,并伙同平臺方設定賬號推薦激活、多層級分配賬號、左右線發展團隊等運作模式,以發展下線數量無償配給相應發行锎幣的方式,誘使投資人層層發展下線,并確保夏紅明居于平臺投資層級頂端以牟利。
同時,夏紅明等人通過宣傳平臺推出的“打模擬”即預測對賭游戲、“精靈挖礦”能賺锎幣提現等高額回報為誘餌,誘使投資人進一步加大投資。而投資人注冊進入該平臺后,需由推薦人贈送0.01個锎幣或0.1個锎幣以激活賬戶,進而與推薦人形成上下級關系。
投資人需將所投資的人民幣資金,以固定匯率約6.79向平臺銀商或投資人銀商兌換成虛擬美元,方可按照平臺時價購入锎幣進行投資;投資人拋售锎幣套現時,則以固定匯率約6.66兌換人民幣后方可提款。
2016年10月,為延緩投資人通過“打模擬”所得锎幣提現而給平臺造成的資金壓力,夏紅明又聯合平臺推出“锎商城”,并限定“打模擬”所得收益的30%锎幣必須在該商城消費,除40%锎幣收益可即時提現外,另30%锎幣收益需遲延1年方能提現。實際該商城主要由夏紅明控制,并從平臺處分得收益。
為維系資金運轉、營造能量锎只漲不跌的假象,夏紅明等人伙同平臺操控锎幣單價自2016年6月初約16美元持續上漲,至2017年9月漲至約33美元,以增加投資人信心并進一步擴大集資規模。
實際是以后賬還前賬方式,由以低價購入锎幣的投資人高價轉賣至后續投資人,而該虛擬锎幣并無實際價值;夏紅明等人則因上述操作無償分得巨額锎幣并轉售提現,進而從中牟利。
2017年9月初,因國家出臺規定管控虛擬幣交易,投資人開始大量拋售锎幣提現。在夏紅明等人參與控制下,能量锎投資平臺關閉锎商城并暫停锎幣交易,而后限制交易,最后將該平臺锎幣導入外盤交易提現,同時操控锎幣單價降至約3美元,后又持續降至約0.6美元。
案件處理
2019年12月1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能量锎”投資平臺集資詐騙一案,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夏紅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富月娣、宣立群、夏一峰、許金富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六年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至10萬元不等。
(來源:天津非法集資舉報中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