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近年來,老年人出行交通安全已經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一個重要話題。老年人聽力弱、動作遲緩、交通安全知識匱乏,存在較大交通安全隱患。因此,老年人交通安全問題不容忽視。黃石市常住人口246萬人,其中60歲以上常住人口達42萬人,約占總人口的17%,預計到2025年,全市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將超過20%以上。根據對近三年涉及交通亡人事故的統計數據,老年人占到同期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50.95%。本文通過對黃石市老年人交通事故分析,結合先進國家的經驗,積極探索我國應對老齡化大趨勢下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路徑,供大家參考借鑒。
一、老年人交通事故特點及原因分析
(一)從人員結構看,60歲以上死者中男性死者占總數的60.67%;女性死者占總數的39.33%。
圖1 涉及60歲以上老年人死亡人員性別情況
年齡段上,60-65歲死者占總數的28.46%;66-70歲死者占總數的23.60%;71-75歲死者占總數的20.97%;76-80歲死者占總數的13.86%;81-85歲死者占總數的9.36%;86歲以上(含86歲)死者占總數的3.75%。
從年齡及性別分布來看,60歲-75歲人群為老年人高發事故群體,占事故總數的73.03%,此后的年齡段人數逐漸遞減,與該年齡段老年人數和身體狀況、出行強度呈現正相關。男女性比例大約為1.5:1,說明男性的出行意愿和出行強度均比女性要高。
圖2 涉及60歲以上老年人死亡人員年齡情況
(二)從事故發生地看,城市道路共發生此類亡人事故占總數的55.43%;國省道共發生亡人事故占總數的28.46%;縣級以下公路共發生此類亡人事故占總數的15.73%;高速公路共發生此類亡人事故占總數的0.37%。
城市道路為此類事故的多發區域,其次為國省道及以下公路。可見城市道路是事故防范的重點。數據表明,城鄉結合部老年人事故略高于農村和城區,但城市地區和農村地區老年人事故比例基本相同。從外部特點來看,城市交通強度和人口密度大,交通沖突點多;農村地廣人稀,道路基礎較為薄弱,且留守人口以一老一小居多;但從人因來看,交通安全意識的高低并未在城鄉差別上體現出來。
(三)從事故時間看,18-20時(全天時段的8%)發生事故占總比的19.10%;6-8時發生事故占總比的16.10%;為最高發的兩個時段。4-6時發生事故占總比的10.49%;10-12時發生事故占總比的10.49%;16-18時發生事故占總比的10.11%。此類事故主要發生在早晚時間段,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作息特點。與老人喜歡晨練散步和跳廣場舞的生活規律特點高度相關。其他事故高發時段與學校、幼兒園上、放學時段重疊,與大多數家庭委托老人接送小孩有較強關聯。
(四)從交通方式看,事故死亡人數中,駕駛機動車的60歲以上老年人占事故總數的19.48%。 以駕駛摩托車和農用運輸車為主。 老年人駕駛機動車雖然不是老年人亡人事故的主要交通方式,但駕駛的機動車以摩托車為主須引起高度關注。 《機動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管理規定》,60-70歲雖然可以考摩托車駕駛證,但須通過“三力”測試,而70歲以上老人只能駕駛輕便摩托車,且需每年提交身體健康報告,這是對老年人駕駛摩托車作出的保護性規定。 從黃石市老年人亡人事故駕駛人中有73%為摩托車駕駛人,23%為農用車駕駛人來看,這兩類老年駕駛人有極大事故風險,這與老人身體機能下降,反應遲緩高度相關。 值得關注的是,駕駛這兩類機動車的老年人中,大部分未取得駕駛證,而駕駛摩托車的駕駛人因發生事故而死亡時,也有超過一半的人未佩戴安全頭盔。 可見這兩類駕駛人不僅安全意識淡薄,發生事故后的傷亡程度也將比普通人更為嚴重。
圖3 涉及60歲老年人死亡人員交通方式情況
老年人亡人事故中,駕駛非機動車的只占到事故總數的10.48%,占比較小。但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造成的亡人事故占到非機動車事故的64.29%,為主要交通方式,駕駛電動自行車的占比為35.71%。說明這一類老人相對謹慎,但由于自身身體條件所限,事故風險較大。
作為行人和乘車人發生的亡人事故占事故總數的70.04%,為老年人事故的主要類型。其中主要為行人,占事故總數的61.05%,可見對老年人事故的預防還是要偏重于安全教育上。老年人身體機能較差,反應遲緩,過馬路舍遠求近,對危險的感知與判斷不足,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五)從事故責任看,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的占總數的1.12%;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的占總數的8.24%;承擔事故同等責任的占總數的16.10%;承擔事故次要責任的占總數的18.73%;不承擔事故責任的占總數的52.81%;無法認定及未認定事故責任的占總數的3.00%。
圖4 涉及60歲老年人死亡人員事故責任情況
在老年人亡人事故中,無責任的老年人約占到一半,承擔主要責任以上的只占到全部事故的9.36%,同等以上責任的也只占到總數的25.46%,說明老年人的違法行為并非造事故的主要原因,老年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也并非普遍現象。
(六)從違法行為看,有44.19%的老年人在事故中負有過錯責任。過錯的主要類型分別是:機動車駕駛人為無證駕駛;非機動車駕駛人為不靠車道右側行駛,主要是逆向行駛;行人主要是不走人行橫道或不靠路邊行走。這其中,行人違法造成事故死亡的占比15.73%,無證駕駛造成事故死亡的占比11.24%,為主要違法類型,故有針對性地對這幾種違法進行預防和管理,可有效減少老年人的交通事故。
二、國外預防老年人交通事故的經驗
以日本為例,日本是較早進入老齡化社會的國家,2020年,老齡人口(≥65歲以上)占總人口比例達到28.4%,比我國高近一倍。就老年人發生的事故概率而言,同樣是所有年齡段中最高的。
圖5 日本不同年齡段老年人事故死亡人數相對率
然而,不同于我國的是,日本屬于汽車化社會很成熟以后才步入老齡化社會的,老年人的出行習慣性依賴于小汽車等交通工具;同時,日本高度城市化和社會福利的發達,使得老年人的出行目的與中國老年人不同。
圖6 日本不同年齡段老年人各類出行方式下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比例(注:老年前期:65—75歲;老年后期:≥75歲)
圖7 日本不同年齡段老年人出行次數(注:老年前期:65—75歲;老年后期:≥75歲)
針對這種局面,政府從頂層立法、改善老年人步行環境、推廣適于老年人的新型交通工具、提高老年人安全駕駛能力、應用車輛安全輔助功能等方面加強老年人交通安全水平,均值得我們借鑒。
以巴塞羅那為例,其作為西班牙第二大城市,擁有166萬常住居民,其65歲以上老年人約有35萬人,占比為21.10%,老齡化現象較為嚴重。巴塞羅那市議會于2019年在老年人咨詢委員會的提議下,開始了老年友好城市的建設。相關政策見表1,具體措施見表2。
雖然以上措施并不僅限于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但其全面性的適老性措施對搭建整體安全的交通網絡值得我們借鑒。完善而安全的步行及公共交通體系正是老年人最為需要的,也是保障老年人交通安全的最主要環節。
三、我國老年人事故預防的對策探索
1
進行老年人出行目的調查,為制定老年人交通政策提供依據
在不同的社會公共基礎設施條件下,老年人的出行范圍是不同的。老年人的出行目的和出行強度也因年齡、身體條件、生活條件、居住地環境等的不同而有較大區別,由此也決定了老年人出行所采取的交通方式。通過獲取上述社會學數據,有助于制定適老化的交通政策,前瞻性采取提高老年人出行的各種措施。
2
發動全民參與,構建老年人參與交通的綜合管理格局
各鄉(鎮、街道)發動干部、網格員、交通勸導員分村分片分戶包干,開展經常性上門宣傳教育;各轄區交警中隊對交通事故多發重點路段以及穿鎮、穿村公路沿線的老年人開展結對幫扶,并組織轄區內交通志愿者,在各村(社區)重點路段、路口落實勸導工作。同時,督促老年人子女、家屬承擔起教育、管理、提醒老年人平安出行職責,勸導老年人出行時靠邊行走、遠離車輛,提醒老年人夜間出行著醒目的外衣、佩戴好黃帽與反光袖標。
3
突出警示教育,營造老年人交通安全常態化宣傳氛圍
向全市老年人印發通俗易懂的交通安全宣傳資料,進一步普及交通安全知識。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隊等單位負責在各自轄區內發放;教育部門要將交通安全知識內容納入學校日常教育,聯合公安交警部門在全市各中小學校開展交通安全課,引導學生安全、文明出行并勸導家中老年長輩出行時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衛健部門負責在各醫院、診所大廳、診區內放置宣傳資料,供老年人就診時閱取。公安交警部門聯合鄉(鎮、街道),以村(社區)為單位,召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會,邀請全體老年人及子女、贍養人代表參加,開展集中宣傳教育,講解老年人安全出行知識。同時,可以將近兩年來涉及老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地點作全面統計,組織鄉(鎮、街道)交通勸導員在事故多發點段進行巡邏勸導,用“大喇叭”的形式,使用“方言”錄音并循環播放,確保安全出行教育入腦入心。
4
構建對老年人友好的慢行交通體系
針對城市道路上老年人交通事故多發的特點,通過研判老年人的出行特點和規律,合理設置交通信號和過街設施,以便于老年人使用。如改進推廣低踏板公交車門梯,使用小坡度無障礙人行過街天橋和加裝電梯,延長人行信號燈時間或使用老年人專用請求式信號燈,保證步行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連續性和無障礙等。
5
合理回應老年人的駕車出行需求
目前適合老年人駕駛的車輛較少,很多老年人為圖便利駕駛不合規的老年代步車出行存在很大安全隱患。故應當重視老年人駕車出行的需求,開發、推廣老年人易乘易駕的機動車輛;同時強化社會和家庭責任,為老年人機動化出行創造更多便利條件。
6
大力提倡監督機動車禮讓行人
老年人出行的主要方式為步行,且老年人反應慢、動作遲緩、行動不方便,如果機動車駕駛人遇老年行人通行時禮讓不徹底,對行人動向想當然、抱有僥幸心理,是極易發生亡人事故的。因此建議交管部門在全社會廣泛宣傳提倡機動車禮讓行人,并加大對不禮讓行為的監控與處罰力度,對不禮讓車輛予以媒體曝光,引導社會輿論監督,在全社會營造禮讓行人的文明氛圍,減少老年行人事故的發生。
四、結語
60歲以上老人在其成長和受教育階段汽車還遠未普及,所受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較少,交通安全意識薄弱,很難在短期內改變長期形成的交通習慣;加之老年人身體機能上的天然劣勢,使得其對危險的感知和應對能力以及對事故傷害的承受力上,均較其他年齡段的人群要弱,這些是老年人死亡事故高發的根本原因。隨著我國老齡化社會程度的加深,60歲以上人口占比達18.70%;同時,駕駛證取消70歲年齡上限后,60歲以上年齡的駕駛員人數增長迅猛,也帶來一系列交通安全問題。如何預防和減少老年人交通事故將是擺在各級政府和交通管理者面前的重大課題。隨著我國汽車社會文明程度的日益提高,以及我國對老年人交通安全問題的逐步重視,老年人交通事故高發勢頭會大幅減弱。
注:文中數據來源為黃石市人民政府官網、日本內閣府《老齡化社會白皮書》、國新辦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等
(文 /黃石市交巡警支隊 王定世 韓默)
編校 | 張翼飛 朱弘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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