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重慶富力海洋國際寫字樓的業主李先生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他聲稱自己和其他業主多年來一直被高昂的物業服務費所困擾,而這并非出于正常的市場價格,而是源于一個令人震驚的“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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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李先生透露,2010年9月購房時他被告知物業服務費為每月23元/平方米,而且物業出具的重慶市江北區物業服務收費價目表([2010]048606)顯示:寫字樓及商業收費標準為每月23元/平方米·月,但是收費依據一欄上注明為“是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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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前期物業合同中的相關約定
然而兩年多前,李先生以業主身份在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調取富力海洋廣場寫字樓的相關資料。他偶然發現該寫字樓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根據該合同顯示:重慶富力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廣州天力物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力物業)明確規定寫字樓物業服務費為每月15元/平方米,而且采用包干制。在重慶市前期物業合同備案申請表中,也寫明了寫字樓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1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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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力海洋廣場的重慶市前期物業合同備案申請表,其中明確寫有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15元/平方米。
這讓他感到被欺騙了,因為他一直按照比合同中高出近一倍的價格繳納物業管理費。
為此,他曾多次向物業公司提出質疑。
但天力物業相關負責人卻稱:當時在住建委的備案,只是對這個物業事實的備案,最后物業定下來的是每月23元/平方米的價格,這一價格是根據服務標準來定的,是一個市場調節價,是在物價局進行的備案。與業主之間的前期服務合同的價格也是按照每月23元/平方米的價格簽訂。而且那份價目表上備注中寫有“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與物業企業對物業服務費標準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對此,李先生非常不認同。李先生還算了一筆賬,其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備案中,該寫字樓面積為16137平方米,如果按照每月23元/平方米計算,相比每月15元/平方米,每個月多收12.91萬元,每年多收150多萬元,這10多年總計多收了1500多萬元。
他指出,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業主的利益,也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他強調,業主們應該得到透明的收費標準和優質的服務,而不是被不合理的收費所剝削。
此事迅速在社交媒體上發酵,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和熱議。許多人對李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并對物業公司的行為表示憤怒。一些網友認為,物業公司利用信息不對稱和合同條款的不透明,對業主進行欺詐和剝削。他們呼吁相關部門對此事進行深入調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府辦發〔2015〕36號),第十二條明確規定:“非住宅和前期物業服務終止的住宅及配套停車場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與建設單位或業主大會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并在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報所在區縣(自治縣)價格主管部門。”
同時目前,重慶富力海洋國際小區業主已經意識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犯,為此他們正在通過成立業主委員會來爭取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
來源:綜合自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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