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飛機武器裝備的標準,15 毫米穿甲彈的裝甲穿透率非常高。因此,1942 年夏天在蘇聯進行的試驗發現,伊爾-2 攻擊機的側面 6 毫米裝甲在距離不到 400 米、與飛機縱軸的夾角超過 20°的情況下被擊穿。
長期以來,人們對于德國國防軍和德國空軍用于防御空襲的高射機槍、小口徑機槍以及大中口徑火炮比較清楚。然而,德國海軍的防空武器卻被遺漏了。今天我們將聊聊德國海軍使用的高射機槍。
步槍口徑的機槍被用于德國船只、小型船舶和潛艇的防空防御。在二戰初期,最常見的是MG.34,安裝在一個特殊的伸縮桿上,或者安裝在一個標準的Dreiben 34通用三腳架上,用螺絲固定在甲板上。
架在防空三腳架上的MG.34機槍
萊茵金屬-博西格股份公司研制的 MG.34 機槍體現了通用機槍的概念,它既可以作為手持機槍使用,也可以作為步兵或高射機槍使用。從一開始,MG.34 機槍就被設想安裝在裝甲車和坦克上,或安裝在球形支架上,或安裝在各種炮塔上。這種統一簡化了部隊的供給和訓練,并提供了高度的戰術靈活性。同時,MG.34 雖然有很多優點,但生產起來卻很復雜和昂貴。此外,人們還發現這種機槍對零件和潤滑油的磨損非常敏感,而且其合格的維護需要高技能的機槍手。
雖然這種優質武器最初并非用于海軍,但它在高濕度、極端溫度變化和海鹽等惡劣條件下表現出色。
MG.34用于射擊空降目標一點也不差,尤其是它的射速相對較高,可以達到1200發/分鐘,而且它配備了特殊的瞄準器,是Dreiben 34三腳架的一部分。有時海軍機槍還額外配備了一個裝甲防護罩。
然而,保護槍手不受子彈和小碎片傷害的盾牌使其難以快速安裝和拆卸機槍,這在潛艇和兩棲攻擊艇上非常重要。
該武器長 1219 毫米,重 12千克,單兵即可輕松攜帶。MG.34 用150發或300 發子彈盒中的彈帶供彈。也使用過可裝 50發子彈的緊湊型圓柱形子彈盒。如果槍管過熱,可以迅速更換。為此可提供兩個備用槍管和一個石棉手套。
對空中目標的有效射程可達 500 米。不過,對全金屬飛機的打擊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彈藥的類型。二戰期間,德國步槍和機槍最常用的彈藥是 7.92×57 毫米子彈,子彈重量為 12.8 克 Ss(德語:Schweres spitzgescho? - 尖頭重型)。子彈離開 700 毫米槍管時的速度為760米/秒。
穿甲 S.m.K. 子彈(Spitzgescho? mit Kern - 尖頭帶核)被廣泛用于 7.92 毫米高射機槍的彈藥中。(德文:Spitzgescho? mit Kern - 尖頭帶核)。在 100 米距離內,這種質量為 11.5 克、槍口速度為 785 米/秒的子彈可以穿透 10 毫米的裝甲。高射機槍腰帶上還裝有穿甲燃燒彈 P.m.K. - 德文 Phosphor mit Kern--有內核的磷),能夠穿透薄裝甲并點燃飛機油箱中的燃料。
為了修正防空火力,每隔 3-5 個普通或穿甲子彈,機槍腰帶上就會增加一個裝有穿甲曳光彈 S.m.K. L'spur(德語:Spitzgescho? mit Kern Leuchtspur - 帶核尖頭曳光彈)的子彈。L'spur--(德語:Spitzgescho? mit Kern Leuchtspur--帶核尖頭曳光彈)。穿甲曳光彈的質量為 10 克,在槍管內的加速度高達 800 米/秒。其曳光彈的燃燒距離可達 1 000 米。
在德國海軍中,經常使用MG.34雙聯機槍。
Zwillingssockel 36 可以向空中目標發射炮彈,仰角從 -14° 到 +73°。炮手座椅和框架安裝在基座支架上。機架上安裝有兩挺機槍、裝有 150 發子彈彈帶的彈藥箱和控制手柄。
機槍只有一個扳機,支架上安裝了一個環形防空瞄準器。短程連發的射速為240-300發/分鐘,長程連發的射速可達800發/分鐘。
Zwillingssockel 36 高射炮與王冠式機槍相比,精度更高,執勤的炮手也更舒適。與此同時,這種機槍不可能快速拆卸,因為它占用的空間更大,而且還配有機槍手座椅,并用螺栓固定在甲板上。顯然,在潛艇上部署 Zwillingssockel 36 型薩姆導彈是不可能的。
由于 MG.34 生產成本高且缺乏技術,1942 年采用了 MG.42 機槍。與 MG.34 一樣,新型機槍的槍管行程較短,槍栓由槍栓鎖定滾輪鎖定。但與 MG.34 不同的是,MG.42 大量使用了沖壓和點焊技術。與 MG.34 相比,MG.42 的成本降低了約 30%。MG.34 約耗費 49 公斤金屬和 150 個工時,而 MG.42 則耗費 27.5 公斤和 75 個工時。
MG.42 機槍的長度與 MG.34 相同,都是 1,200 毫米,但重量略輕,不含彈藥時為 11.57 千克。根據槍栓的重量,其射速為每分鐘 1,000-1,500 發。由于射速較高,MG.42 甚至比 MG.34 更適合用于防空火力,它被用于單筒和雙筒裝置。
然而,到 MG.42 開始批量生產時,由于作戰飛機的防護能力和飛行速度的提高,步槍口徑高射炮在防空系統中的作用顯然急劇下降。因此,使用 MG.42 的專用防空設施數量相對較少。
德國海軍主要使用以MG.34為基礎的彈藥,但沒有發現德國艦艇和潛艇上的MG.42的照片。
MG.81 是德國的另一種步槍口徑機槍,在高射機槍中得到了廣泛應用。這種航空機槍與 MG.34 有很多共同之處,都是由毛瑟工程公司設計的。在設計 MG.81 時,德國人設法接近了蘇聯 Shkas 機槍的射速。后來改裝的 MG.81 的射速為每分鐘 1600 發子彈。但德國機槍比蘇聯機槍輕得多,技術也更先進。
公平地說,當 MG.81 機槍問世時,蘇聯的ШКАС機槍已經生產了至少 5 年,而且由于作戰飛機的生存能力和飛行速度不斷提高,步槍口徑機槍的相關性已經大大降低。盡管如此,從 1939 年初到 1944 年底,MG.81 各型機槍的產量仍超過了 46000 挺。MG.81 機槍旨在取代早期型號,最初開發了炮塔型、機翼型和同步型。
為了增加第二發炮彈的重量,開發了一種特殊的改裝,射速提高到3,200發/分鐘。這是通過MG.81Z(Zwilling)來實現的,這是一種雙管帶式炮塔系統。手槍握把和扳機位于槍的左側,用于控制射擊。
MG.81Z 雙機槍具有很高的性能數據,在作戰和戰斗特性方面優于外國同類產品。戰后,一些 MG.81 和 MG.81Z 被改裝成 7.62×51 毫米北約標準彈,并被西方國家的武裝部隊用于運輸和攻擊直升機以及巡邏艇上。
然而,在批量生產時,由于全金屬結構和裝甲防護的大量采用,步槍口徑子彈的有效射程和打擊力已無法滿足需要,德國空軍對 MG.81Z 的需求低于預期。戰爭后半期,倉庫中積累了幾千挺無人認領的航空機槍,面對機槍饑荒,人們決定將它們改裝成手槍和高射炮。
甚至在官方決定將氣槍轉化為高射機槍之前,在飛機車間制造的雙聯和四聯簡易裝置就被用來為野外機場提供防空。
鮮為人知的是波蘭的Ckm wz.25 Hotchkiss機槍在德國海軍中作為高射機槍使用,該機槍被德國人命名為MG.257(p)。
大約有幾百挺波蘭戈奇基斯機槍被德軍部署在輔助艦船的甲板上以及沿海海軍設施中。以 MG.257(f) 為名的德國國防軍和黨衛軍部隊廣泛使用了法國原產的 8×50 毫米 R 彈匣機槍,但不知道它們是否在德國海軍服役。
氣冷式機槍的工作原理是通過槍管底部的橫向孔排出火藥氣體,從而提供較長的氣體活塞沖程。槍栓由杠桿鎖定,杠桿的一端與槍栓鉸接,另一端有一個支撐平面,與槍栓框架脊的傾斜平面相互作用。機槍由硬質金屬帶供彈,彈容量為 30 發。彈帶容量小,限制了實際射速。發射使用的是標準的德國 7.92×57 毫米毛瑟子彈。機槍槍身重約 25 千克。射速可達每分鐘 600 發。由于散熱器很大,因此可以在高射速下發射 250 發子彈。
納粹領導層認為防空武器系統中沒有大口徑機槍的空間,而這個空缺將由20-37毫米高射炮來填補,后者在破壞力和有效射程上都優于大口徑機槍。
然而,德國海軍仍然有大口徑機槍。在法國,德國人繳獲了幾百挺單管、雙管和建造的13.2毫米Hotchkiss霍奇基斯高射機槍。
機槍由位于槍管下方的長沖程氣體活塞驅動。為保證機槍的可靠運行,可根據外部條件和武器的污染程度,通過手動調節器改變火藥氣體的釋放量。機槍有一個可更換的空氣冷卻槍管,槍管上有一個獨特的翅片,這已成為戈奇基斯公司的商標。機槍槍身重約 40 千克,在通用三腳架上的武器重量為 98 千克(不含彈藥)。射速為每分鐘 450 發。子彈質量為 52 克,離開槍管的速度為 790 米/秒。
彈藥包括普通子彈、燃燒彈、曳光彈、穿甲燃燒彈和穿甲曳光彈。1942 年,在占領當局的控制下,法國工廠開始使用德國技術生產子彈:鋼殼和鋼芯子彈。這種法德合用的子彈被標為 1.32 厘米 Pzgr 821 (e)。該子彈的槍口能量為 16,640 焦耳,迎角為 30°,在 500 米距離內可穿透 8 毫米厚的硬化均質裝甲板。正常命中時,穿透的裝甲厚度為 14 毫米。
單管槍使用15發硬磁帶盒供彈,水平插入機匣蓋上的機匣。皮帶供彈器兩側有鉸鏈式防塵蓋,皮帶供彈器本身與機匣鉸接,可以向上和向前鉸接,以便清潔和維護。
在多管防空系統中,使用的是可拆卸的 30 發盒式彈匣,從上方固定在機匣上。在彈匣供彈的型號中,機槍設計有槍栓延時裝置,在最后一個子彈用完后,槍栓處于打開位置。當彈匣裝滿后,槍栓鎖會自動關閉。
德國人收到的主要是適合野外使用的單管和雙管炮,以及數量有限的為海軍設計的四管炮。
霍奇基斯 Mle 1930 大口徑機槍在德國被命名為 MG 271(f)。關于其作戰用途的資料不多,但有一些照片顯示,13.2 毫米機槍被安裝在海岸炮臺上,用于保衛海軍基地的進港通道。但不排除這種防空導彈可用于德國軍艦的可能性。
1937 年,捷克斯洛伐克的斯柯達公司開始生產 15 毫米 ZB-60 機槍,主要用于出口。ZB-60 機槍的工作原理是火藥抽氣。該機槍的設計和操作與 ZB-53 7.92 毫米機槍相同。15 毫米機槍的重量為 59 千克(不含槍機和彈藥)。
機槍裝有 15×104 毫米子彈,子彈盒內有 40 發子彈帶。射速為每分鐘 430 發。彈藥包括穿甲彈和曳光彈。曳光彈的煙火成分可在 2 000 米范圍內燃燒。75 克重的子彈在 1 400 毫米的槍管中加速到 880 米/秒的速度。在 500 米的距離上,這種子彈在直角相遇時可以穿透 16 毫米的裝甲。
20 世紀 30 年代末,英國、南斯拉夫和希臘購買了 ZB-60 機槍。1938 年,英國決定組織特許生產 ZB-60 機槍,并將其命名為 Besa Mk.I。在德國人的控制下,幾十挺 ZB-60 在赫爾曼-戈林工廠(德軍統治下的斯柯達工廠名稱)組裝。這些機槍被黨衛軍部隊、德國空軍和德國海軍的高射炮手使用。在德文文獻中,捷克式 15 毫米機槍被稱為 MG.38(t)。
MG.38(t) 機槍使用德國彈藥。德國人使用的 15 毫米子彈與 MG.151/15 機槍使用的子彈相同。由于部分統一,這種做法降低了彈藥生產成本。由于德國的 15 毫米子彈帶有前導帶,因此屬于炮彈。
和繳獲的法國13.2毫米高射機槍一樣,捷克送給德國海軍的ZB-60大口徑機槍也主要放在岸上。
另一種作為德國IX型潛艇和Schnellboot 26型魚雷艇使用的大口徑高射機槍是15毫米MG.151/15型。
自動武器的動作基于移動槍管的后坐力,射擊時槍栓與槍管緊密結合。這種安排確保彈殼在彈丸離開槍管之前就完全壓在槍膛壁上。這樣可以增加槍管內的壓力,并提供比自由浮動槍更高的槍口速度。槍栓通過轉動撞針鎖定。供彈機構為滑動式。
MG.151/15 大口徑機槍于 1940 年開始批量生產。由于采用了成功的設計方案,它在當時具有很高的性能,再加上精心研制的 15 毫米彈藥,確保了它在槍口速度和穿甲效果方面優于其他航空機槍。機槍全長 1,916 毫米,槍身重約 43 千克。其射速高達每分鐘 750 發。
這種武器是與彈藥結合在一起設計的,對提高效率有積極作用。MG.151/15 型彈藥可配備 15 毫米破片殺傷曳光彈、穿甲曳光彈和帶碳化物(碳化鎢)彈芯的次口徑穿甲彈。15x95 毫米子彈實際上是拋射體,因為它們具有炮彈的前導帶特征。
不過,這并不奇怪。廣泛使用的 15 毫米穿甲曳光彈的質量為 72 克,離開槍管時的速度為 850 米/秒,在正常距離 300 米處可以輕易穿透厚度為 20 毫米的中等硬度裝甲。重量為 52 克的帶硬質合金彈芯的次口徑子彈的穿甲能力更強。它的槍口速度為 1 030 米/秒,在相同條件下可穿透 40 毫米的裝甲。然而,由于鎢的嚴重短缺,使用亞口徑子彈的彈藥筒沒有用于對空射擊。
含有4.5克炸藥的破片燃燒彈(瞬時行動)和裝有1.95克炸藥和1.4克曳光劑的破片燃燒彈,在向飛機射擊時有良好的效果。
MG.151/15 機槍對單發和雙發飛機非常有效。然而,在德國城市開始遭受英國重型轟炸機的大規模空襲后,在 MG.151/15 機槍的基礎上生產了 MG.151/20 20 毫米機槍,以摧毀需要更大威力彈丸的動力裝置。空出的 15 毫米航空機槍被用于高射炮。在這種情況下,對武器的扳機裝置和裝彈裝置進行了重新設計。機械裝置取代了電動扳機和氣動裝彈裝置。
大部分高射炮以 MG.151/15 機槍為基礎,裝備德國國防軍和德國空軍的高射炮部隊,德國水兵得到的高射炮并不多。
德國生產過單管高射炮和內置高射炮。最常見的是 Flalaf.SL151.D 型。
由于該機安裝在一個巨大的系纜樁上,非常笨重,因此通常安裝在固定位置、牽引拖車、輪式或履帶式底盤或鐵路貨車上。
水手們大多使用單管高射機槍。然而,一些Schnellbots被安裝了一個內置裝置。
同時,應該認識到,MG.151/15 機槍對灰塵、污垢和潤滑油非常敏感,如果保養得當,是一種相當可怕的防空武器。由于子彈的槍口速度很高,瞄準距離為 2000 米,裝甲穿透力可以保證克服當時存在的任何飛機裝甲,高射速增加了擊中空中目標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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